不嘿咻 會報應 神棍性侵女大生

【劉昌松╱台北報導】北市男子高健銘前年對一名女大學生謊稱她身邊有鬼魂跟隨,假借作法驅鬼名義拐女學生脫衣後在身上亂畫符咒,再藉口「若不做,神明會生氣,會有報應。」帶往汽車旅館性侵。一審原認兩人發生性關係後還一同出遊顯非性侵,但高院認定高男假借神鬼剝奪女學生性自主權,昨依強制性交罪改判高男四年半徒刑。

高健銘(三十四歲)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他出庭時坦承以毛筆在女學生胸部畫符咒,且曾發生性行為,並堅稱:「畫符真的是作法,發生性行為前也徵得對方同意。」但法官多次要求高男當庭畫符咒,發現他每次畫出來的形狀都不一樣,因此認定其說詞不可採信。
誆女身邊有鬼魂

判決指出,前年八月間,高健銘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自稱運勢不好的女大學生,竟宣稱女大生身邊有鬼魂跟隨,隨即帶她到北投一處鐵皮屋修車廠內,要求女學生脫光衣服,並將內褲褪到大腿處露出陰毛,讓高男一手持毛筆在她身上、胸部隨意畫符驅鬼,另一手則不時撫摸女學生胸部及大腿。
高健銘連續幾天畫符作法,直到取得女學生信任,才藉口「神明說要換地方作法」,開車載女學生到新北市蘆洲區一處汽車旅館,故意播放A片並開大音量,要求女學生先脫光閉眼靜坐訓練自制能力,再到浴室拿蓮蓬頭水柱沖洗女學生身體,最後宣稱作法失敗,脅迫發生性關係,女學生原本不從,高男竟恐嚇「若不做(愛),神明會生氣,會有報應。」因而性侵得逞。
性侵後一度出遊

事後女學生經前男友提醒,才驚覺受騙上當而報警。士林地院原認高男淨身驅鬼的行為雖惹人非議,但女學生裸身被畫符時,沒向在場其他人呼救,和高男發生性行為後,兩人還一起出遊,且持續一個多星期密集通話、甚至傳簡訊「我好想你」給高男,因此認定女學生沒有遭性侵,判高男無罪。
藉怪力亂神得逞

但高院援引最高法院判決理由「以怪力亂神為藉詞,致使他人任令或聽從而性交,無異壓抑或剝奪他人之性自主權」,認定高健銘未受任何道教訓練,卻佯稱可畫符驅鬼,使女學生誤信而遭猥褻、性侵,因此依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改判高男四年半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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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不是發生很多次了嗎??
怎麼還會有人相信而被騙呢??
怪力亂神=.=
最誇張的是一審法官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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