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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就代表你已經對對方沒有任何眷戀了?

分手還能夠當朋友嗎?
我常常在想,
分手後,
就能忘記對方,
關於他的一切,
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 要看分手的原因跟分手的方法...
    有些人分很激烈.....哭..鬧...自殺...會把對方給嚇死的...
    有些人分的和平...再見到對方依然是祝福...

    有些分手原因是環境因素...這見面還可以當朋友...
    有些人是劈腿...背叛...這見面的話..除非隔很多年...
    不然不會有好臉色的....
  • 不一定耶
    要看是怎樣分手的
    而且也要看對方的態度
    才能決定未來是否能當朋友
    不過對我來說
    我應該不行吧
    我應該會選擇不見面 不往來!
  • 能否當朋友是真的結束了

    彼此都看淡了才能建立友誼

    但真的去做卻少之後少

    如果忘不了 當朋友也只是做備胎的好聽說詞罷了

    也不是不無可能..只是太少了...
  • 我認為應該要看自己有沒有那個大量

    分手是因為不愉快的原因(如:劈腿,吵架,哭鬧,自殺等等)的話

    應該大多都是沒什麼好眷顧的

    但若是和平分手(如:家長反對,價值觀不同,異地戀情等等)

    這樣的話真的要看個人的肚量囉~

    假使還對對方有稍微捲戀,那麼我相信應該會放部下

    所以繼續當朋友的話只是會影響自己的情緒

    最終我覺得還是會有很多不愉快事情會出現

    所以我認為還是斷了聯絡比較妥當~

    可以當一時的朋友,但我還是認為當不了所謂的好朋友或是永遠的朋友

    那是不大可能的事
  • 時間會讓你忘記,夜深人靜的時候你又會想起,好像鬼打牆
    我覺得是看人,除非下定決心,不然真的好難好難
    我在鬼打牆ing~~~~
  • 愛還在,恨還在,就無法當朋友.

    但即使如此,妳還是可以在地球某一個角落過自己的生活.

  • 我覺得要看時間

    還有當初是因為什麼而分手的

    或許時間久了 真的可以完全沒有感覺的再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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