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領..

最近碰到一件拾獲物品的個案

它是一只皮夾(裡面有現金啦證件啦..)

大家可能會覺得

直接交送到派出所處理就好

正因為有證件

想說直接處理會比較快而方便

所以找到對方通知對方

麻煩到工作地領回

當時通知的時間是上週五

結果對方回說目前有其它的事情要忙

沒辦法現在過來領

而假日又沒有上班(這個時候心裡突然想到 "那不就是要幫對方保管到過了這個假期嗎??")

覺得有點倒楣(怎麼剛好要處理這麼麻煩的個案)

當下就約在昨天

結果對方說要上滿堂課無法來領

最後最後約到今天下午

結果怎麼著

剛剛接到電話告知

對方現在人已經到了

要來領回

(心裡想說 "不是約在下午嗎")

原來對方是搭遊覽車

剛好順道經過想要順便領回

問題是

對方倒底有沒有考慮到我們這邊有沒有辦法配合呀

還是只想到自己只是徒個方便咧



最後

對方就再約到這個星期五晚上來領




整件事情真讓人傻眼



是不是以後該建議拾獲者

麻煩交到派出所比較妥當



還是以後不要再自討沒趣

主動處理這一類的事情....



無奈呀..




 

  • 看了你的經驗
    以後若我遇到類似的事件會選擇直接交給警方去處理
    因為聯絡的過程中感到有麻煩到
    但我還是要說若我是對方取件時會很感激你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