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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生打工搶劫 判囚7年大學夢碎

資優生打工搶劫 判囚7年大學夢碎
更新日期:2011/05/04 11:10 簡大程

去年8月宜蘭警方偵破一個強盜集團,逮捕8名嫌犯,主嫌利用打工的名義,吸收青少年從事不法勾當,其中一名蘇姓少年,去年才從宜蘭一所高中語文資優班畢業,考上北部的一所大學,法官考量嫌犯年紀輕,加上只是負責把風工作,從原本10年6個月改判7年刑期,本來應該享受大學生活的他,現在恐怕得要入監服刑了。


穿著雨衣、頭戴安全帽,這2個人衝進銀樓,拿著鐵槌對玻璃猛敲,這是去年8月發生在新竹的竊盜案,其中一名蘇姓嫌犯才剛從宜蘭高中語文資優班畢業,為了賺取學費,暑假的時候到人力派遣公司打工,卻誤入歧途,成為非法集團成員,幫忙勘查路線和把風工作,雖然沒有動手行搶,還是被警方被列為強盜共犯。

女子坐在警局泣不成聲,怎麼也想不到,自己的寶貝兒子居然會成了強盜,行犯2次,一次分款3千,一次未得逞,當時法官考量嫌犯年紀輕,加上只是擔任把風工作,裁定7萬元交保,讓他可以順利註冊上大學,但如今刑期確定,從原本10年6個月改判7年。

原本應該是開開心心的大學生,卻因為一時迷惘走錯路,接下來的日子,只能在牢獄中度過。



~~~~~~~~~~~~~~~~~我是把風比性侵嚴重的分格線~~~~~~~~~~~~~~~

我搞不懂台灣的司法

把風判七年...

性侵犯有判無罪的...

現在是怎樣
  • 這社會真的越來越好了~!!
  • 我絕得 判七年  是應該的  代表台灣還有救

    至於性侵犯  罪行 如果被判的比較輕

    那應該針對這部分探討 

    錯就是錯  不會因為他是資優生就變成對的

    錯就是錯  不會因為他只有搶劫沒有性侵  就代表他是對的

    錯就是錯  不會因為沒有人傷亡 就代表他是對的

    錯就是錯 不會因為 去搶了  但是沒成功 就代表他是對的


    都唸到大學了  國小小孩子都知道偷搶是錯誤的

    為什麼唸到大學的""資優生""????

    連這種非常無敵基本""是非對錯""觀念都沒有??

    不要怪別人  根本是他自己毀了自己

    法官判的很好


    如果每件案件  都能夠有足夠的證據  並且有正確的判斷  都給那些犯人  應有的懲罰

    台灣會更美好


    錯就是錯    因為是資優生所以可惜??

    比較不會唸書的孩子   又乖 又懂事   不做壞事的比比皆是

    怎麼資優生了還會這樣呢??只會唸書???這很直得每個父母醒思

    現在的小孩子  沒有倫理  沒有道德感  越來越普遍

    我個人是認為  倫理和道德  比成績重要

    但是相信一半以上的父母都不這麼認為

    才會造就了  這些特別的"資優生"小孩
  • 這跟建中學生 偷拍女性裙底一樣

    因為是建中 所以可以原諒 不用負法律責任~!!
  • 記得以前看過陳安儀寫

    他問      把一個人殺傷      跟搶路人一千元    哪個罪重

    很多人會說    應該是殺傷吧    因為造成人家的傷害

    但其實是搶錢罪比較重

    為什麼      因為如果搶錢比較輕的話    大家都來不勞而獲    社會秩序會大亂~~

    以此推論      為什麼性侵罪比較輕        那也是因為性侵=傷害的一種      所以性侵不會比搶錢更重

    但性侵對精神造成的影響遠大於一般肉體傷害    只是男人大多無法體會    況且精神的傷害價值多少    很難界定    而且很多男人會用"你情我願""性交易"脫罪      也有部分女性會"誣告"
     
    所以這方面要達成共識    很難吧

    依我看    嫖客要有罪    這樣男人就無法用  "性交易"來擺脫刑責(因為有時候分明是性侵)

  • 反過來問...如果今天換一下場景...

    您跟家人&長輩好好地在家中吃晚餐、看電視...
    結果這群強匪衝進你們家, 拿著槍威脅大家, 並一一粗暴地綁起控制... 然後搜刮完家中所有現金&財物.

    最後臨走前還特別將你們家相關身份證等都複製或帶走, 恐嚇不准報警, 否則將來定回頭來報復.


    請問真經歷這樣情況的各位, 面對把風的那位大學生... 認為該判幾年徒刑才合理??


  • 我覺得判刑都該判重一點
    跟新加坡一樣用鞭刑更好
    不然社會越來越亂!

  • 我想 沒有改標題讓大家誤會了

    其實 我想說的是 把風可以把罪判那麼重

    為何 性侵可以隨便判 甚至無罪

    性侵至少也判個七年

    ~~~~~~~~~~~~~~我是性侵所造成的傷害不會比結夥搶劫低的分格線~~~~~~~~~~~~~~

    TO 小小建

    反過來問...如果今天換一下場景...

    您跟女朋友 OR 家人好好地在家中吃晚餐、看電視...
    結果有個性侵犯摸進你們家, 拿著槍 刀 威脅你女友, 並粗暴地脫衣... 然後性侵
    最後臨走前還特別將你們家相關身份證等都複製或帶走, 恐嚇不准報警, 否則將來定回頭來報復.


    請問真經歷這樣情況的各位, 面對性侵犯... 認為該判幾年徒刑才合理??
  • 判太重+1

    情理法

    情字為先

    王犯法與庶民同罪
    跟這狀況不一樣吧   

    心不需要這麼冷酷
    我們都曾年輕過
    我身邊有認識一些年輕時不太受教的朋友
    雖然偷過飆過
    但他們本性都不壞
    只是受人指使利用+不懂事

    判七年真的太誇張了.......


  • To 星星糖的第二個糖罐子,

    若要單獨談論性侵案問題很歡迎, 建議可以另開新議題!
    主因是性侵有比較複雜的層面與心理問題, 且不適合把性侵拿來跟某種犯罪比誰判得重.. 這毫無意義.
    各種案件個別考量比較好~


    To 仙貝,
    這部分我就跟妳看法持反對態度!!
    就是因為太過重事情>理>法的態度, 才讓台灣變成一個理盲而濫情的社會.

    很多事情太重視情緒, 就會流於人治&標準不一(跟對岸一樣), 且會讓全國人民無所適從, 因為不同法官對不同事情的判決將不會是現在法治國家中給予 "某範圍內" 的判決權限, 而是法官可以從無罪判到死刑都可以... 這樣的法官權力, 在國內將幾乎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會非常可怕!

    台灣也將從此脫離法治社會觀念, 回歸到人治, 動用人情, 後門, 悲情的力量...

    人, 年輕是難免會犯錯沒錯.
    但要看犯的罪刑為何... 隨手偷個小東西解渴之類的, 跟結夥飛車搶劫或聚眾殺人鬧事的罪狀, 難道還能一樣寬恕嗎?

    想要社會好, 就萬萬不該存在  情>理>法 的迂腐觀念
    而是最起碼該是  理>情>法

  •     TO 星:
                      看了妳的言論覺得好好笑,只想跟妳說男人不是敵人,也不是另一個族群,妳如果硬要這樣分的話也沒辨法∼
  • 都已經要唸大學
    相信對基本的法律常識應該都懂
    如果說一開始是被騙去工作的
    那也該在知道從事的是違法的工作當下立刻抽身
    事後才來後悔都已經來不及了
  • 現在假設輕判了
    難保這位資優生以後不會再犯
    那些犯罪都是這樣的
    先犯一些小案子
    然後鑄成大錯
  • 看到這樣的新聞一開始會覺得這個準大學生很可惜,但看完一大堆的論述之後,我的想法卻改變了。

    搶劫與性侵之間到底該怎麼判?這是另一個議題,況且那些莫名其妙的性侵案例錯在恐龍法官。

    針對這個準大生,一開始被告知說把風沒罪的時候,他在想什麼?難道不會上網查一下相關法令嗎?錯一。

    第一次去把風搶劫時,當他看到受害者被搶奪時的驚慌,他難道沒有悔意嗎?錯二。

    拿到了把風分紅的三千之後,他又參加了搶劫的把風工作,他難道沒有道德嗎?錯三。

    既然是一錯再錯,法官都已經讓他減刑了,已經對他很好了!
  • 流浪小鴨鴨的話:(略)
    ^^b
  • Annapure的話:

    看到這樣的新聞一開始會覺得這個準大學生很可惜,但看完一大堆的論述之後,我的想法卻改變了。

    搶劫與性侵之間到底該怎麼判?這是另一個議題,況且那些莫名其妙的性侵案例錯在恐龍法官。

    針對這個準大生,一開始被告知說把風沒罪的時候,他在想什麼?難道不會上網查一下相關法令嗎?錯一。

    第一次去把風搶劫時,當他看到受害者被搶奪時的驚慌,他難道沒有悔意嗎?錯二。

    拿到了把風分紅的三千之後,他又參加了搶劫的把風工作,他難道沒有道德嗎?錯三。

    既然是一錯再錯,法官都已經讓他減刑了,已經對他很好了!

    *****************************************

    +1

    對於犯法後會有什麼懲法,

    老實說我活到現在也沒有個明確概念,

    甚至也從未上網去查法條求甚解。

    但我知道,

    任何人都不該沒有理由的去傷害別人,

    甚至毀人性命。

    這不是因為失風後怕被關、讓家人失望、受輿論指點等任何因素,

    純粹就是因為我不會這麼做。

    另外,

    法律制定出來就應該依照現實證據去決定懲處結果,

    不能因為他未來可能有大好前程,

    不能因為未曾得手,

    而大開方便之門。


    TO:星

    我可以理解你非常不滿恐龍法官的判決結果,

    但是你硬要將這兩件事放在一起比較,

    是真的有點莫名其妙。

    但就這個案件就事論事,

    小建的觀點和邏輯都很正確。
  • 忠貞軍團
    忠貞軍團
    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任.
  • 董小建的話:

    此新聞看描述成員至少8人以上集團的結夥搶劫,其罪刑更加重大。
    看新聞事件,盡量看完整&少流於情緒化
    ======================================================
    +1
    法律就是這要規定,沒有法治就部會有安定
    何況法治就是在矯正這些一時起貪念或誤入歧途的工具
    人必須付出代價,有這樣的法治才有嚇阻作用
    性侵跟這把風的事情不能相提並論
    性侵輕判是個案~若是引起社會的不平,立法院應該修法
    而不是每天在立院罵哪位法官不公
    其實先扣除法官的貪污跟一些主觀的例外
    法官本應就法律的規定做出最有利於人民的判決
    不管是被告或是原告都是依法行政(先說唷~事先屏除那些惡質的法官唷)
    我覺得台灣該檢討的是~適時的修正法律來因應符合現代的潮流趨勢,才是王道~
    但說真的~那些累犯或惡質的性侵犯還有死刑犯真的罪不可赦~

    還有~這位把風少年是該給點教訓
    進去後若表現良好還是會假釋的啦~
    大概關個刑期的一半就出來啦~
    這就是他必須付出的代價,尤其是他有這個前科~
    希望他部會在錯下去
    父母永遠都相信自己的小孩不會犯錯的
    爸媽是不是自己也該檢討呢?真的是這樣嗎?有這麼乖嗎?
  • 這種的還叫資優生喔<br /> 連是非都分不清楚<br /> 真的是書都念到哪裡去了
  •  我個人也是覺得太重<br /> <br /> 但理由不是因為像糖罐子<br /> <br /> <br /> 而是...<br /> 國人本身對於"法治"觀念很薄弱<br /> <br /> 我個人都覺得一個高中生<br /> 你去期望她對於這一些相關知識能有多少了<br /> 7年說真的 是重很多<br /> 更何況如果這集團中<br /> 有人是洗腦這個小孩說<br /> 把風這種只是輕罪<br /> 最多被判個什麼有的沒的小罪<br /> 然後換個緩刑之類的<br /> 這種錯誤的想法讓他做這些事情<br /> 為此7年會不會重了些<br /> 不過... 當然這是報紙上所寫的簡單內容跟標題<br /> 我相信最後結果應該會有轉圜吧<br /> <br /> 至於性侵...<br /> 那個我說真的<br /> 你們兩位討論也沒意義<br /> 因為開頭你們就會覺得<br /> 法律上對於"性侵害"的定義<br /> 會讓人傻眼<br /> <br type="_moz" />
  • 明知不可為而為知<br /> 所以被判刑了也是罪有因得<br /> 不過說真的<br /> 如果明明是資優生<br /> 難道連這種是非事都不能分辨的話<br /> 我想也該是去關一關了~<br /> <br /> 但是七年也真的太重了吧!!!!<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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