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棄養父母為何算犯法

兒女沒有辦法選擇自已的父母
但父母有辦法選擇要不要生下這個孩子
父母養大了小孩為了什麼
還不是希望兒女賺錢養他們
最近張*涵的父母為了錢把兒女逼成這樣
如果只有張*涵一個女兒不理父母就會讓人覺得奇怪
問題現在是張*涵+妹妹+弟弟都不想再理父母
這點就值得大家探討了
為何三個兒女都同時不想再理父母
一定是問題出現在父母身上
為何不想養父母就算犯法
法律應該檢討一下了
有些父母真的很好賭
兒女不養也是應該的
 

  • 之前不有在修法了??
    不知道通過了沒

    當初我也想說只有張一人這樣
    先觀察看看
    後來看到連其他兄弟姐妹也不理自己父母
    那就有點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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