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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期相沖男方堅不改期 另娶他人遭提告

原本是一對歡喜佳偶,但是卻因為結婚日子喬不攏,親家成了冤家,在桃園有一對愛情長跑10多年的情侶,結婚的日子,因為煞到女方的親人,女方長輩堅持得改期,不然就讓新郎娶不到新娘,男方不讓步,兩家人就此鬧僵,新郎更在4年後另娶他人,女方要求得付200萬元的賠償,雙方互告,最後法院判賠女方勝訴,獲得20萬元的精神賠償。

每對新人臉上洋溢幸福笑容,因為這是他們人生中的大日子,這天過後,即將邁入人生下一個階段。但在桃園有對從國中舊相識相戀的男女,都已經要踏入禮堂了,卻因為婚期喬不攏,吵架翻臉。

命理師蘇意揚:「男方看完日子之後,沒有給女方做合日子的這個動作,他們就直接把喜帖印出去了,就很容易造成,事後女方才發現,這個日子對她們是不好的,她們並沒有同意要使用這個日子去結婚。」

男方定婚期,女方又已經懷孕,打算在94年9月完成終身大事,原本雙喜臨門,但女方家長卻發現這日子沖煞到家裡的3個長輩,要求挑別的日子,男方還特別請示神明,認為沒這個問題,但女方堅持必須改天,不然就會娶不到新娘。
蘇意揚:「正確的手續,應該是要讓女方合過日子,然後再回給男方,才能用這天結婚。」

沒想到雙方鬧僵,婚事告吹,女方辭去高薪,未婚生子,男方4年後也另娶他人,女方不甘告上法院,要求200萬賠償,法官只判賠20萬。因為「結婚日犯沖」,雙方鬧上法庭,親家成了冤家。

撇開迷不迷信的問題
婚期男方自己訂就有點誇張吧
女方已經懷孕了 還為了日子不對不娶
說不過去
  • 20萬付律師費還不夠哪~~~女人懷孕是最傻~~未婚懷孕更傻~~
  • 看樣子小孩是沒有了
    看樣子小孩是沒有了
    那懷孕了

    小孩呢

    都4年了

    光從字面上來看

    男方很不尊重女方

    所以女方沒有跟男方結婚也好

    但是

    小孩呢

    而且只賠20萬

    看樣子小孩是沒有了
  • 女方長輩堅持得改期,不然就讓新郎娶不到新娘.........
    ==============================================

    硬碰硬,總有一方會比較吃虧的



  • 好爛喔~~ 男女兩方都很誇張  如果就是認定對方了  就要很清楚自己要的啊

    都10年了  竟毀在婚禮的日期!!

    兩方家長也很不對~毀了他們的幸福


  • 如果是我      碰到這種男方家庭      我一定拿掉小孩!    我不願意小孩一出生就面對這種缺憾!    更不願意撫養這種人的孩子!    更別提辭去高薪了!女方真的要自主不看男方臉色    就只能這樣做!  不然你未婚懷孕      人家還會對你的要求買單嗎?  根本不可能
  • 內文有提到未婚生子
    所以應該是有生吧
  • 爛爛爛~~

    最後還是女方比較可憐....小孩現在怎麼辦??
  • 哪對新人不是照足禮俗大吉大利的 可離婚率還不是那麼高

    對禮俗莫名的堅持到不知變通真的很要不得

    真是 不會尿尿怪馬桶歪 不懂相處之道怪沒挑到黃道吉日 呿~~~~
     
     
  • 話不能這樣講

    假如你的未來媳婦硬要挑一個會衝到你跟你另一半的日子(可能會讓你生病或血光)來結婚你做何感想?
  • 換個命理師 結果就可能變成大合日

    誰說的一定準??

    同樣的生辰 不同命理師可以算出不同的吉日
    甚至於同一天 一個說吉 一個說凶

    聽誰的??

    都嘛參考便可

    若真這麼在意 真的不該算 農民曆紅字就是吉

    是吧~
  • 女方家族當初不要亂堅持就好了
    還怪人家去娶別人喔
    投男生一票
  • 那也要尊重人家的價值觀吧~~

    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    男方只要那個日子    毫無彈性      那是誰的問題?

    就像你是佛教喜歡拿香    可你也要尊重基督徒不拿香的權利    就像基督徒尊重你拿香的權利一樣    這叫尊重    懂不懂  ?
  • 這個案例裡 男生片面決定 不尊重女方 

    沒有溝通 連小孩都可以不要 真的是兒戲了 

    沒資格得支持票 =..=
  • 整件是看起來是取決於一個"尊重"吧
    男方看好日子後沒問過女方意見就把喜帖印出去
    感覺男方是抱著
    就已經有小孩了妳不嫁難道要當未婚媽媽嗎?!的這種心態.....
  • 都很堅持
    都很堅持
    這麼說的話

    那男方也不要堅持啊


    現在就是看誰能拍拍屁股就走人

    責任可以推得一乾二淨的

  • 男方不尊重在先
    反過來責怪女方為什麼要堅持
    這真的說不過去吧
    當然懷孕這件事是妳情我願
    但男方感覺並沒有想負責任啊
  • 接下來要驗DNA打孩子扶養費用官司
  • 交往了10幾年直到結婚前夕才真正看清另一半的嘴臉
  • 男方不尊重女方,不嫁也就算了,以後也不會好的
    是說女方未婚生子、辭去高薪工作,還真是有夠傻
  •  真是悲劇` 可憐的單媽跟無辜的單親小孩
    真是不要未婚懷孕`  好慘
    如果都是沒忌諱的外國人`可能就可以結成了


    外國人結婚也會這樣忌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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