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質疑「造謠」 上百網友齊挨告

不是一直說網路有言論自由嗎?
我個人覺得竟然要在網路找答案和發文章
就不要怕被人評論~也不要怕被人罵
我覺得就算指名道姓好了~應該也不算違法吧
因為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那麼多
不能因為剛好有公眾人物叫那個名字就說是罵那個人
或舉例像某某人一樣~我覺得也不能算批評吧
所以說某某像誰一樣這種~不能算有罪吧
說一個人很菜~菜是好東西啊~對人身體有幫助~怎算是不好
凡事都看人怎麼想法吧~正面思考和負面思考
你要上網找別人回覆你~一種米養百種人~每個人說的話你都一定愛聽嗎
其實法官的認定也是很主觀的
因為我們台灣不像香港有很多位陪審團去討論和投票來決定
凡是都由法官決定~那如果這位法官的思考方向剛好和其他人不同
剛好排到他的案子只能自認倒楣了不是嗎?
那討論區罵一些明星的人也都要抓去關了不是嗎?
怕被人罵就潛水看文章啊~不要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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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質疑「造謠」 上百網友齊挨告

網路BBS論壇很受年輕人青睞,但最近卻傳出有當事人因為不滿遭網友回文駁斥,一口氣對數十位網友提告。被告人PO的字眼,包含質疑原告是「爛草莓」、「很菜」;另一起案例,是原告提出來醫療常識,被其他網友質疑是「造謠」,結果上百網友挨告。至於講了這些話就得挨告、上法院嗎?法務部官員表示,在網路上發言應該對事不對人,要是涉及人格毀損,就可能構成誹謗。


被告人廖同學:「原本發問人他是會脹氣會打嗝,但你只是針對脹氣,去回這個文,叫他吃生薑,這是錯誤的。」

廖同學把網路上的PO文,一一秀在鏡頭前,他認為有錯的是這段。W網友說,生薑對消化道有輕度刺激作用,建議脹氣的網友嘗試飲食治療。這段話遭其他人批評,廖同學流言質疑W網友「造謠」,其他人也紛紛跟進留言,到最後有上百人,全被W網友告上法院。

原告W網友:「因為有些人,他散佈不實的醫療文章,我去檢舉順便送到地檢署去,現在我也不曉得辦得怎麼樣。」

另外一個Case,黃同學這番網路留言,也惹禍上身。被告人黃同學:「我說地上的菜蟲撿一撿吧,於是這位仁兄,他就真的是也不知道怎麼樣了,就告了所有說他菜的人。」

還原事發經過,一名英文字母T開頭的網友,先在軍旅生涯版PO文,說心情真的很差,管休被召回,一出營他就投訴1985。

這篇文章,引來不少回應,有人說他菜逼巴或者草莓族,沒想到這位T網友心有不甘,所有噓他的回文,全部提告,一共告了57個人。法務部科長李貞慧:「評論事情,你可能還是要就事情的部分去評論,不是就人的部分。」

別以為網路推文,只是指間敲打,發言不慎,小心惹上麻煩。


  • 尺度的拿捏吧, 網路上有些人就是喜歡損人, 口出惡言
    保障言論自由, 但也不能無限上綱 
    公開的討論區還是要有個規範   
    不過這個案例是比較扯 
    菜或草莓還稱不上什麼口出惡言吧  
    發言還是小心點, 尤其想吐槽別人的時候...  

     
  • 等法官批: 小題大作, 退而不收

    哪時, 大家可以回告誣告.

    他就必須兜著走
  • 雖然在網路上講話也是要小心
    不能口無遮攔
    但是一點小事就要提告也真的是浪費國家資源
    又增加其他人的麻煩

    現在真的是連在網路上都要小心翼翼了
  • 言論自由也要有限度啦~

    不知道的事情不要跟人家瞎起鬨..

    這可能會傷到被罵的人...如果明明沒有的事被說成有...

    害人家想不開,那那些在不知道事實跟著亂講的人,我覺得也有罪喔~~

  • 不能批評怎叫言論自由的話:
    我覺得就算指名道姓好了~應該也不算違法吧
    因為天底下同名同姓的人那麼多
    不能因為剛好有公眾人物叫那個名字就說是罵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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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名道姓不違法?
    您可以嘗試在報上刊登"某某人是白痴"的字樣,看看會收到幾張法院傳票?

    同理,網路論壇被認定是公開的媒體
    在公開媒體上污衊發言人最好是不犯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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