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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博士生殺貓魔 二審改判6月定讞


博士生殺貓魔 二審改判6月定讞

2010年10月05日 壹蘋果

台大博士生李念龍被控虐待三隻貓咪致死案,一審依《動物保護法》罕見地重判李一年半徒刑,不過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合議庭法官認為,其中有兩隻貓無法證明是被李念龍虐待致死,減輕改判李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全案定讞。詳細理由後補。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ID/84239/IssueID/20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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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一年半,二審半年,三審豬腳麵線? 
  • 定讞了,所以沒有三審

    還能易科罰金   嘖!

  • 虐貓致死 博士生判6月

    更新日期:2010/10/05 18:32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 5日電)台灣大學博士班休學生李念龍,被控民國97年連續虐待3隻貓致死。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李念龍僅涉及1件虐貓行為,今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判決確定。


    台北地檢署先前起訴指出,李念龍於97年底在網路上向他人收養「國慶」、「琥珀」2隻貓,到手後將其帶回台大校園,加以虐待殘害,致貓隻嚴重腦水腫及骨折、肺臟出血等傷害,其後更直接將貓丟棄在校園內;受傷小貓雖經民眾發現並送醫急救,但仍回天乏術。


    檢方偵訊時,李念龍坦承收養「國慶」及「琥珀」,但辯稱「國慶」在收養前就已受傷,帶回宿舍後便死亡;「琥珀」則是在收養當天就放養在台大校園,後來就失去蹤跡,否認虐殺貓隻。


    全案在北院審理時,法官追加認定李念龍虐殺另 1隻貓「妹妹」,認為他凌虐動物引以為樂,始終否認犯罪、毫無悔意,將他殘害3隻貓的行為各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年6月。


    高院審理後,認為檢方並無積極證據證明李念龍虐死「國慶」及「琥珀」2隻貓,法官僅因虐死「妹妹」貓的罪名,判處李念龍6月徒刑。全案判決確定。991005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5/5/2ed3q.html




  • 殺貓虐貓判六個月 虐待工程師過勞死罰六萬

    唉 台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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