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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過勞工程師姊姊的一封信

http://blog.yam.com/bin0611

September 29, 2010


過勞工程師姊姊的一封信


bin0611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1:56:33


我是最近新聞「工程師過勞猝死」案件中紹斌的姊姊,謝謝大家對這則新聞的關心,謹代表全家人致上由衷的感謝!也希望藉由以下這篇文章讓大家能正視「過勞」與「違法責任制」這兩件事。如果,您沒有時間讀完整篇文章,請千萬記住以下兩個重點,並且轉寄給需要的朋友,幫幫自己與身邊的人,免於過勞死的威脅。

一、 愛惜自己,免於過勞

過勞死常常無預警的找上青壯年,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生命無價,再多的錢也換不回。真的不要以為過勞死不會找上自己(我弟弟與整個家族皆無心血管方面的病史,他生前一向十分健康),網路上有列出「慢性疲勞」的各種症狀,與感冒十分類似,包含長期頭痛,腹瀉,頭痛,肌肉酸痛,胸痛…等,實在很容易讓人輕忽。但要避免過勞最根本的方法,還是要讓自己的身體適度地休息。

二、違法責任制,生前死後皆無保障

許多企業濫用責任制,特別是半導體製造業。勞基法第84-1條有規定可適用責任制的行業,且須經勞資雙方契約約定,並送主管機關核備,而製造業並不包含於適用的行業中。違法的責任制造成勞工朋友長期超時工作,卻又無加班費可領。如不幸過勞死,在死後公司又會推卸責任說:公司採行責任制所以沒有上下班出勤紀錄,即便有刷卡紀錄也說無法代表工作時間,導致申請職災時舉證更為困難。這樣生前死後皆無保障,不是雙重剝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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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從小到大一同生活二十九年的手足,我心中的痛,外人或許無法體會,但我衷心的期望這樣的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次發生在別人身上。每每想起小時候和他互相打鬧的情景,我的眼淚總是會不由自主的流了下來。

二O一O年一月十日晚上,我弟弟紹斌孝順地將生活費與車貸的錢拿給爸媽,和他們道過晚安後,獨自回到房間,沒想到這竟是我們全家人能聚在一起最後的一刻… 隔日早上約六時四十分,媽媽不斷地敲著弟弟的房門叫弟弟起床,弟弟卻沒有任何反應。爸爸緊張地跑到陽台外,從窗戶跳進弟弟房間後,卻發現弟弟趴在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沒了呼吸心跳。經送醫急救後仍無法挽回他年輕的生命。我永遠無法忘記當時的情景:平日堅強的父親,跪在醫院的地板上哭喊著:「我沒有兒子了…」不忍父親如此的悲痛,每每想起,心中總感到一陣酸楚。紹斌離開時,他才二十九歲,我從來沒想過身體一向健康的他,竟會無預警這麼早的離開我們,而一個原本美滿的家庭卻就此破碎。

我的弟弟紹斌靠著助學貸款唸完了大學與碩士,在退伍後,他對爸媽說:「爸媽,我們家家境不好,你們兩老了又找不到好的工作,還是讓我先出去賺錢養家吧!」在找工作時,爸媽曾建議他前往「南亞科技」應徵。當時爸媽的想法是:台塑集團之下的南亞科技,應該會是一個有制度,有福利的企業,也應該是一個會體恤員工,照顧員工的公司。沒想到短短三年多,紹斌竟被大量的工作操到身心精力耗盡,因過度操勞而猝死。




  • 弟弟紹斌在民國九十五年進入南亞科技擔任蝕刻製程科的培訓工程師。初進入公司時,就常因大量的工作而長時間的加班。在此培訓工程師階段,尚可報領加班費。剛進公司不久的紹斌就常連續數月,日夜不停地加班,原本底薪四萬四的月薪也因加班暴增至九萬多,每月加班時數(不包含正常上班時數)竟高達99~137小時不等(這些是在我們整理他的遺物時,發現他完整的保留了從剛進公司到過世前的所有薪資單,從當時的薪資單上所發現的)。我爸媽也曾擔心地叮嚀他別因工作搞壞身體,但他只能無奈表示工作就是那麼多。他每天早上六點多即自家中騎一個小時的機車到泰山上班,往往回家時已是半夜兩、三點多,梳洗後休息不到幾個小時,隔天早上六點多又出門。不是一天兩天這樣,往往數個星期皆是如此。在九十六年二月二十日,他如同往常一早出門工作至深夜十一點多才騎車回家,行經板橋時,遇上一輛酒後駕駛的小客車違規雙黃線急速回轉,他因閃避不及撞上,導致下顎與手腳多處骨折。開刀後尚未完全康復即又匆匆上班,但自此再也不敢騎機車,改由開車上下班,但工作時數並未因此而減少。南亞科技見他認真負責能力好,自九十七年間即欲擢升他為七職等的蝕刻工程師。他曾數度向爸媽表示他不想升上去,因為升上去後即為責任制,上下班雖不必刷卡,但無加班費,只能領固定薪資四萬八(每三個月加發一萬元獎金),而工作量大,壓力更大,但最後仍於九十七年十二月被公司單方面的公佈升等。由於半導體廠的生產設備全天候運轉,除了日間工作外,常需要配合公司輪值夜班。紹斌經常上班時間長達13~19個小時,有時深夜回家途中又被公司電話召回,假日或回家後僅有的數個小時休息時間,也經常雙手機待命,隨時接聽公司內同仁的來電,處理工作問題。我爸媽擔心他根本無法休息,問他為什麼得隨時開機待命,他說:「這就是公司所謂的責任制,不接電話或工作沒有處理好,就會被投訴,隨時有可能被處分或解僱。」就連輪值班,公司也見他產能好、負責任,別人四五週才輪一次,他被排到每隔兩週就值一次班。就這樣長期在高工作壓力的環境下長時間加班,於一月初值了一個星期的大夜班後,終因過勞而死。

    剛進公司時,尚可報領加班費,等到你熟悉操作,就以升為較高職等為名,施行違法的責任制(經查半導體製造業並不符合勞基法第84之1條內可採行責任制的行業)。所謂的責任制,雖不必刷卡,亦不得報領加班費,在更多的工作量與更大的壓力下,做得好是應該,做不好、達不到績效隨時可以裁掉你,加班做到死卻是你家的事。利用基本一般8小時的工作薪資,迫使這些技術純熟的工程師,以超時的工作時數賣命,完全無視勞基法的存在。當有員工因過勞而倒下時,南亞科技卻口口聲聲說一般同業皆是相同作法,公司正常上班時間為八小時,員工自願留下來加班是員工自己的決定,這樣的說法家屬真是難以接受!若是今日公司沒給他如此大的工作量,逼著他定期完成工作,繳交報告,那有任何一個員工願意五點下班後不回家休息,待在工廠裡直到半夜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在休息不到數小時的情況下,隔天一早六、七點又趕著上班呢?此外,公司為了提高績效,轉換製成良率,還要求弟弟在煩重的工作下,分出心力作出報告、寫論文參加競賽(也確實得了獎,在過世後家人才拿到了獎盃)…零零總總的壓力加諸在吾兒紹斌的身上,迫使他加班為公司賣命。他甚少提及公司的事情,直到他過世後,在極力爭取下(原本公司還遲遲不願意提供),拿到他上下班時間的資料後,才知道他長期超時加班,周末也往往得去公司加班,累積特休假雖達84小時,但煩重的工作卻使他不得休假。最後在倒下前一個月加班時數達111.5小時(若不扣除午餐時間則長達134小時),終至心神體力耗盡,離開人世。

    母親總是會在每天晚上十一點時打電話給仍在公司工作的紹斌,要他早點回家。他總是乖巧的說好,工作做完後會儘快回家,但每每回到家總是隔天凌晨了!爸媽曾對他說:不要再為公司這麼賣命了,身體要顧。通常他總是點頭說:「知道了。」但有一次他竟回爸媽說:「誰叫你當初要我進南亞科技的。公司就是這麼操!」這句話卻成為我爸媽心中最大的遺憾與悔恨,每每想到總是像把刀刺入他們兩老的心中。我們沒想到,原以為會照顧員工的大公司,竟然枉顧員工的心神與體力,利用責任制讓一個父母辛辛苦苦撫養近三十年的碩士生因長期過勞而早逝…如今面對冰冷的骨灰,我們只能不斷的悔恨當初沒早點讓他辭職,即便再沒有錢,生活再苦,至少紹斌還能留住一條小命。母親至今仍常徹夜無法入睡,好不容易入睡,也是睡前哭,睡醒還是哭,全家人睡前總是擔心是否一覺過後就無法再見到親愛的家人。我曾在半夜突然驚醒,沒聽到我爸的打呼聲,還跑到他的床邊檢查他是否還有氣息,睡眠如今對我們全家而言再也不是一種放鬆而是提心吊膽,這種精神的折磨誰能體會…原本爸媽可安享晚年,在紹斌有了兒女後含飴弄孫,一家人和樂融融,如今這對一般人來說再平凡不過的心願卻從此破滅,甚至家庭也從此破碎。他離開人世時才29歲,年輕的他有許多事情都還未經歷。為了這個家打拼,他甚至連女朋友也不敢交,他說:「爸媽,我們家環境不好,現在和人家交往會拖累對方,讓對方吃苦,等我經濟較穩定時再說吧!」更別提結婚生子,他是一個長期捐血救人,長期做環保並默默捐助慈濟的一個孩子,對父母更是至孝奉養。尤其這幾年,總是為了這個家庭與公司辛苦的工作,沒享受到什麼人生的美好,對於他這個年輕生命的消逝,作姊姊的我真的感到萬般的不捨與悲痛,想到我現在生活中所能經歷感受的一切他都無法體驗時,我真的感到很難過。我失去的是相伴了二十九年的手足,但我爸媽失去的卻是從小到大呵護了這麼多年的心肝,他們所要忍受的痛苦,更是我的千倍萬倍之多…

    真的,誠摯的希望大家能夠藉由紹斌這個案子正視「過勞」與「違法責任制」這兩件事,能救一個是一個,不要再讓這樣的悲劇發生!!
  • 就廣發吧...........^^
    我在某一家也是這樣
    而且是責任制比它更低
    所以跑了
  • 感同身受 我真的了解 我也曾經為了等老公下班 等到天亮(他是正常班 8點半上班)   都還沒下班 不要以為他可能出去外面玩 真的都是工作  天天都11.12點下班 為了家人 他拼命工作  我非常擔心他也很心疼  還好前陣子換了工作 結束了10年不是人過ㄉ日子 我真ㄉ哭了 很高興 想想當初過ㄉ那種日子 想到都怕 對家人也是很大ㄉ煎熬 也許有人要問那就不要做壓 但我們不是富有人家ㄉ孩子 憑著努力讀出ㄉ學歷與年輕 想好好ㄉ拼拼 白手起家 分ㄉ那些股票與我們付出ㄉ心力 真ㄉ不算什麼 !
    除非經歷否則你很難了解箇中ㄉ辛苦 !!


  • 看了真鼻酸~~

    賺到了錢~卻沒命花......



    希望藉由這件事情能讓打壓員工的公司可以改善!!
  • 看了文章好鼻酸


    說起來我的公司也是這樣

    底層員工有加班費可領

    等到升上去後就變成責任制 而且工作量更大更多.....錢卻搞不好比較少呢....(所以總是一堆人不想升)

    哀~~勞方總是吃虧的一方呀



  • 勞方就算想團結

    面對經濟壓力也無可施力

    只能冀希政府能重視這問題

    不過人家常說黨政商...



     

  • 卻有人每天上FG泡妞喇賽還月領80K(自稱)?

    是會員嗎?  我怎麼不知道

  • 漫長的加班時數在台灣工廠是常態,去任何一家都是一樣。

    我本身也加120小時,單日工時最常23小時。

    每月公佈欄會貼出全廠最高加班時數人員

    破190 130小時的....滿滿都是

    在那種超競爭的環境,自己本身就會去衝刺

    勞基法規定加班時數是不能超過46小時

    但是在大環境之下的競爭,勞工自然會哀求雇主希望加班多賺點錢來貼補家用。

    自己身體要自己好好照顧,有時候錢跟工作真的不是那重要

    還要有命去花。


  • 工作時間差不多
    但工作的勞力或腦力的密集程度以及肩負的責任不同
    勞累和壓力程度也會很不一樣
    所以不是說同樣的工時 就代表同樣的勞累 可能是幾倍之遙

    另外 盡責的人(看起來這位工程師是如此)
    即使時間相同,卻對各種事情更為費心(同樣一件事情 別人花70的心力做70分 他可能要90的心力做到90分) 
    也可能常常得去撿別的爛攤子或急件等處理
    更為勞累
    再加上得要把事情做好而工時更為加長(私下勞心 未必填在加班單 譬如這位工程師就是回家自己再加班 死時仍在自家電腦前閱讀公司文件)

    理論上  上層對於這樣任勞任怨的員工 應該更為照顧和體恤
    不是把責任 毫無任何 就一直往那些認真地人加下去
    原因就只是因為那人能做好
    或認為 是所謂的"重用"

    不過  我個人 沒看過多少個會去觀察員工工時的主管@@
    我只能說對週遭所有的人盡責之前 也要為自己身體想一想

  • 前幾天我發現我一個禮拜上班7天
    然後發現一個禮拜也只有7天

    這樣加班的日子過了將近2個月
    (我也才進公司3個月左右
    上上個月加班破百,上個月也是90多)

    我突然覺得這樣很沒意義
    為什麼領一樣薪水(雖然有加班費)
    但是 我們這組硬生生就是比別組事多??
    (但是底薪很低)

    據說 某天我們這部門的頭跟我們組長說
    "既然不管加不加班都做不完,為什麼要加班?"

    知道的時候心想
    "不加班也是可以,只不過KPI大概會被扣到變負的
    然後有一天被叫進小房間被要求滾蛋吧!!"
    (而且做不下去還要被叫草莓族)

    因為出社會並沒有很久,
    目前的工作其實還算是有取代性的工作,

    因為工作,
    我總是無法赴朋友的飯局,
    回家也沒時間和家人說到話,
    連進修學東西想充實自己都沒有辦法,
    也沒有休閒時間(能睡滿6小時就不錯了)

    但是為了現實著想,
    希望我的意志跟身體能讓我撐到領完年終... ...


    希望大家都身體健康~~






  • 大家在這罵 無良老闆又不痛不癢 現在受害者家裡得到了什麼? nothing 那主管機關又做了什麼 重罰6萬

    靠北 才6萬 6萬就可以買條人命

    我們不是有勞基法嗎 現在加班不給加班費的事情這麼多 明明是非法的行為 為什麼主管機關不察?
    法律是定好玩的嗎?
    當主管機關失職時 我們的民意代表在幹麼?
    如果是法條過時不夠周延 我們的立法委員呢?
    為什麼立法委員領了這麼多錢卻不卻做本來就該做的工作?

    為什麼立法委員沒有想要改變現況? 是因為我們選民不重視嗎? 還是他們不重視選民? 又或者是他們隨便選都會上 只因為他是某某黨提出的候選人?

    要從制度上根本的改變 就要靠大家的自覺 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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