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50302656x132010043001809,00.html
法務部批准 4死刑犯槍決
2010-04-30 新聞速報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黃旭昇台北30日電)台灣死刑零執行破功。法務部晚間證實,部長曾勇夫28日已簽署死刑執行令,死刑犯張俊宏、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今晚已執行完畢。
台灣自民國94年12月槍決殺人犯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後,已逾4年未執行死刑。前法務部長王清峰月前因堅持推動廢除死刑、拒絕批准死刑執行,引發高度爭議去職,新任部長曾勇夫上任後,已表明處理死刑定讞被告,會「依法行政」。990430
北所2死刑犯伏法 沒捐器官沒留遺言
2010-04-30 中國時報 【中央社】
死刑犯張俊宏、洪晨耀今晚7時30分在台北看守所伏法。北所表示,2人沒有捐贈器官,也沒留下遺言。
台北看守所所長黃維賢表示,2人伏法後,北所仍有16名死刑犯。張、洪2 人沒有捐贈器官,也沒有留下遺言。吃完晚餐前,2人並不知道晚上將走上黃泉路。
位於台北看守所的北所刑場自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後,已停擺4 年多沒有使用。北所指出,今天臨時接獲通知,要把刑場清理乾淨,並維護周遭安全。
北所表示,戒護人員依照程序,將執行令轉交受刑人,並提帶張俊宏與洪晨耀;2 死刑犯提帶過程,戴著腳鐐戒具,通過戒護區中央控制台,在法警戒護下,登上警備車,轉個彎就到達300公尺遠的刑場。
高檢署檢察官帶著法警及法醫、書記官到刑場,開臨時庭。北所指出,張俊宏先下車、洪晨耀隨後,2 人下車後,經過刑場外供奉的地藏王菩薩,進入臨時庭接受個別訊問。
檢察官訊問張俊宏、洪晨耀有何遺言?有什麼需要幫助?2 人都沈默不語。隨後,法醫開始麻醉,執行法警在晚間7時30分許,先朝張俊宏射擊心臟,並待2次腦死判定後,相隔約10分鐘,洪晨耀也以同樣方式伏法。
黑夜的槍聲響起,2 死囚執行死刑完畢後,刑場的戒護員、法警與管理員,焚香、燃燒紙錢,並通知家屬處理善後,將遺體發交台北監獄,送往台北縣立板橋殯儀館。
40歲的桃園男子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民國 93年9月在桃園帶走乾女兒,由哥哥張慰益打電話勒贖新台幣100萬元,他再假好心陪女童母親找孩子,將贖款由100萬元殺到30萬元後,竟撕票棄屍。案件雖3 度發回更審,最後仍被判死刑確定。
洪晨耀則是95年6 月於新竹縣峨眉鄉槍殺屋主呂清一等3人,在逃亡1年多後,警方查出他在嘉義縣民雄鄉的落腳處,攻堅後予以逮捕。990430
法務部執行死刑 府重申依法行政
2010-04-30 中國時報 【中央社】
法務部簽署死刑執行令,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今天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須依法行政,已判決確定的死刑案件,如要暫緩執行,須有合於法律規定理由,否則應依法妥適辦理。
法務部簽署死刑執行令,槍決4名死刑犯。對此,總統府重申兩點立場。
羅智強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必須依法行政。對於目前已經判決確定的死刑案件,若要暫緩執行,必須有合於法律規定的理由,否則法務部應依法妥適辦理。
羅智強指出,廢除死刑是世界多數國家的趨勢,但目前在國內尚存許多歧見,並未形成共識,還需有更多理性的討論。在整個大趨勢來看,延長若干重大犯罪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加嚴、死刑判決程序更為嚴謹,並透過修法減少死刑的使用,應是未來的方向。9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