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交往就原諒他

不交往就告性侵
被這個女生打敗了
不知道這女生腦袋想什麼?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x132010042100577,00.html
一夜情用假名被控性侵 女:「和我交往就原諒他」
2010-04-21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一對男女透過電話交友發生一夜情,事後女方打電話卻發現,男方留下的電話姓名居然都是假的,氣得她控告對方性侵。然而出庭時女方卻說:「只要他真心和我交往,我就原諒他」在這種「以告促戀」的攻勢下,男方也只有點頭同意。

現年32歲的廖姓女子,今年一月透過西門町某電話交友中心,結識了自稱現年33歲化名「林華瑋」的王姓男子,當天晚上,兩人先到士林夜市吃藥燉排骨,跟著就到北投某溫泉會館投宿,如同情侶一般洗鴛鴦浴泡溫泉,隨即發生性關係。

之後王姓男子將廖女載回萬華住處,還留下了電話,豈料當廖女打電話過去,卻發現是空號,廖女不甘受騙,索性控告對方強制性交。而王姓男子到案後卻表示,雙方進行性行為前,女方只說:「溫柔一點」並沒有抗拒,他還幫對方愛撫與口交,絕對是兩情相悅。

偵查庭時,廖女雖承認王姓男子所說不假,但表示氣對方「明明比我大十歲,卻騙我只差一歲」希望王男「尊重我的感受」,進一步表示如果王男同意真心交往,就可以原諒他。

在這種情況下,王男立即當場同意「交往看看」,雙方並當庭和解,由於本案罪證明顯不足,檢察官以不起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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