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暴力執勤 側摔檳榔西施

【謝東明、潘志偉╱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80多公斤壯碩男警,昨見一檳榔西施穿清涼薄紗招呼客人,上前警告衣服穿太少,因西施不理反嗆,警察一怒之下,竟對僅40多公斤的西施使出柔道側摔,將她摔得四腳朝天、多處瘀傷,然後上銬帶回警局,男警整個暴力執勤的過程都被路邊監視器錄下。西施昨怒告警員傷害、執法過當,她氣憤地說:「人民保母不是這樣當的吧!我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啊!」

被警察施以柔道側摔的檳榔西施顏如憶(19歲),身高160公分、體重40多公斤,她遭170多公分、80多公斤的北縣中和二分局員山派出所警員欒丞(37 歲)側摔,造成右眼瘀傷、左手四指與雙足擦傷,欒丞則是左手掌虎口有撕裂傷,雙方互控刑期3年以下的傷害罪,由於顏女另涉刑期3年以下的妨害公務罪,被移送地檢署偵辦。
西施露底褲蹲著攬客

警方表示,昨上午9時許,欒丞騎機車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和市中正路一處檳榔攤時,發現西施穿著清涼的黑色薄紗短裙,趴在一輛轎車車窗招呼客人,之後還大膽露出底褲蹲在人行道旁與客人聊天,欒丞認為西施行為不當,上前勸導她恐涉妨害風化,引起顏女不滿,怒嗆:「我就是這樣,你是能怎樣!」
西施隨後撥電話對老闆說:「那個警察又來店內『靠北(台語粗話:哭爸)』了!」欒丞見西施態度惡劣,警告她言詞恐涉侮辱罪,沒想到她老羞成怒大飆髒話,過程被欒丞錄影存證,西施氣沖沖欲拉下鐵門進屋,欒丞上前指責,雙方發生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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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才需要給九個巴掌

  • 唉...

    兩邊都讓人覺得社會觀感不佳

  • 潛龍在淵的話:
    我覺得那個檳榔西施活該
    誰叫她那麼白目,還破口對警察罵三字經
    乖乖就範不就好

    果然絕大多數的檳榔西施,都是台到極點的女人
    動不動就 "XX娘" 罵出口
    這樣只會讓人永遠對檳榔西施就是那樣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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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警察有把所有對話都錄下來ㄌ~
    已經警告她現在有錄音..她還拍桌+摔東西+問候人家媽媽+嗆聲[你打我阿!]
    現在她上了新聞被記者訪問..好像還很得意的樣子勒
    警察也並非沒見過大風浪
    會這麼動怒甚至動手..其實這女的是自找的
  • 警察沒有錯

    那女的哭的好假

    還拍雜誌封面  第一次覺得化妝前後差這麼多  黃的也可以變白的
  • 我覺得不管怎麼說
    動手打人就不對

    雖然檳榔西施有罵人
    但是既然警察都已經錄音蒐證了
    那就事後在告她毀謗跟妨礙公務就好

    實在沒有必要逞一時之快
    對一個柔弱的女孩動手

    她又不是什麼凶惡的歹徒或犯人
    有必要這樣嗎

    與其把力氣花在一個小女生身上
    到不如努力去抓壞人還比較實在 ~"~
  • 看完了新聞跟影片之後....

    支持警察+1

  • 罵人就可以被打~原來現在的觀念是這樣喔@@~我傻眼了!!

    這女的當然有錯,可是沒有必要性的需要這樣壓制吧,只要函送不就好了嗎!


  • realeric
    realeric
    罵人就可以被打~原來現在的觀念是這樣喔@@~我傻眼了!!

    這女的當然有錯,可是沒有必要性的需要這樣壓制吧,只要函送不就好了嗎!
    _____

    現行犯ㄟ 強盜可以 電話超一超 放回家 再函送ㄇ
  • 仙貝的話:
    支持警察+1
    但是新聞不知怎搞的
    播報方式一直往警察不對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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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只要有類似的事件
    媒體都嘛是一昧地只會指責警方
    都不去詳細了解實際的細節,反正就是先罵警方先贏
    好像自以為是很有正義感地在監督公權力
    媒體的這種現象也不是第1次了~~
    反正台灣媒體的整體素質與水準,大家都心知肚明
    所以有時真的要多多靠自己去分析與判斷真正的是非與對錯
    才不會只被媒體牽著鼻子走
  • 支持警察 +1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側摔我都笑出來了...
  • 咖啡店的話:
    罵人就可以被打~原來現在的觀念是這樣喔@@~我傻眼了!!
    這女的當然有錯,可是沒有必要性的需要這樣壓制吧,只要函送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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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只能說,誰叫那個女的嘴巴要這麼賤??
    不但用五字經辱罵人家,還用挑釁的話說「有種來打我呀~~」
    此時警察把她打下去,不正是符合她的意嗎??    是她自找的呀~~
    這種人的行徑,正是台語所說的「討皮痛」,不值得同情吧~~
  • 支持警察 + 2

  • 看完新聞 "完整版"內容後

    支持警察杯杯...

    那女的應該想紅吧!過兩天就會在綜藝節目上看到他了!

  • 潛龍在淵的話:
    咖啡店的話:
    罵人就可以被打~原來現在的觀念是這樣喔@@~我傻眼了!!
    這女的當然有錯,可是沒有必要性的需要這樣壓制吧,只要函送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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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只能說,誰叫那個女的嘴巴要這麼賤??
    不但用五字經辱罵人家,還用挑釁的話說「有種來打我呀~~」
    此時警察把她打下去,不正是符合她的意嗎?? 是她自找的呀~~
    這種人的行徑,正是台語所說的「討皮痛」,不值得同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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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想到星爺的電影..  

    某秀才:打我,打我啊
    星爺:打就打還客氣... (一陣亂打...)
    吳孟達:這種要求我一輩子都沒聽過..
  • 那不是過肩摔

    勉強算小外割吧!
  • 支持警察+1

    不過警察(男生)動手打女生就還是理虧在先啦
    大家都已經被灌輸男人不該動手打女人的觀念了
    沒錯!!!
    這點我也絕對認同
    祇是那西施的嘴臉真的很讓人討厭
    最後還脫口五字經問候人家媽媽
    還一直挑釁警察 "動手呀~動手呀" "有種你打我阿!!!"
    阿妳都這樣講了
    好啦.........成全妳


    我是覺得警察可以用手架住她
    或是把她戴上手銬就好
    過肩摔真的有點太過了...
    不過我還是支持警察的!!!
  • 上拷就好了,通常有練過的都心知肚明,對著非練家子,尤其是對女人出手,對方一定很慘。
    何必呢?

  • 其實2個都漫白目的
    都是屬於脾氣不好爆衝的
    所以變成這樣都是剛好的

  • 過當+1

    沒必要這樣出手

    1v1 男v女 有其他方法處理的

    有以暴制暴的感覺

    兩個都應該罰

  • 我們要不要到警察的網站支持他
    這樣明天新聞就會翻盤了

  • 支持警察+1

    女生先動手的! 明顯有錯在先!

    但因為體重上的差異,導致警察有欺負人的嫌疑~

    若女生90公斤,不知評語又會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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