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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PO∼撞死送報生 肇事英商交保不理睬

這根本就是欺負人嘛(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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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msn.com.tw/news1654105.aspx


更新日期:2010/04/05 12:43

死者家屬:「弟弟都已經走了,他(肇事駕駛)還這樣子,連一個道歉都沒有,這真的很欺負人!」

不捨弟弟年紀輕輕就丟了性命,更氣憤肇事的嫌犯,至今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死者黃俊德的姊姊哭了,痛罵肇事駕駛泯滅人性,不只以喝醉了推託責任,對她們更是不理不睬。死者家屬:「我不知道說個道歉,這樣的要求很過分嗎?我真的不懂。」

3月25日凌晨,33歲的黃俊德,派報途中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被酒駕的39歲英國籍商人林克穎高速追撞,完全沒煞車,黃俊德被撞飛倒地身亡,駕駛沒下車,更沒叫救護車,事後還請女友把賓士車送到車廠解體,所幸被一名退休員警發現,才將買好機票準備離台的林克穎逮捕。死者家屬:「還死者一個公道,還我弟弟一個公道!」

被裁定15萬交保,限制出境,林克穎依舊以喝醉了卸責,沒有給家屬一聲道歉,更別說商討賠償事宜,讓原本就不好過的黃家,經濟更困難,家屬也苦苦隱瞞中風許久,待在安養院的母親,黃俊德已經死亡的消息。死者家屬:「她(媽媽)常打電話回來找弟弟,讓媽媽知道是遲早的事,只是能瞞多久就瞞多久。」

不想父母日後無依無靠,靠著民代介入,初步擬定將向林克穎求償,包括父母生活、醫療費用共2300萬,讓一向兼差,抗起家中經濟重擔的黃俊德,走得安心。
  • 真的是....................^^
  • 印度人..
    對這個國家的人印象非常的差 
  • 真是  喪  盡  天  良  !!
  • 上個星期真的是搞不懂,承辦的那位檢察官怎麼可以讓他才15萬就交保??
    那位檢察官的同理心與正義感到底有沒有?? 
    這種人算是惡性重大吧~~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還企圖將車子給解體,想湮滅證據,而且已經買好機票想要落跑出去
    也就是有很明確的滅證、以及逃亡之虞,這2者的任何1個條件,都已經構成可以收押的要件啦~~
    加上毫無悔意,惡性重大
    這樣的人,怎麼當時檢察官還不去向法院聲請霸押???

    如果那位英商落跑、人間蒸發找不到人的話
    則那位讓他交保的檢察官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而且已經算是非常嚴重的失職了~~
    那位檢察官就等著被公幹吧~~   
    也看能不能將他移送懲戒??
  • 找不到了啦~
    在案發後,他就已經想好要走小三通去中國了,
    應該是抓不回來了
    他是英國籍,更難~~~
  • ㄧ百五十萬照樣交保

    換個想法 起碼有錢賠 只要官司營

    總比 昨天新聞那種 ㄧ毛都沒有的 雙手依貪 說沒錢 人肉鹹鹹的好

    台灣這種司機 非常多 要賠錢就推給 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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