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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5/78/23bc8.html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4/05  04:11"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
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
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
「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
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
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
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
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
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
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
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
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
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
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
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
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
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
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
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
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
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
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
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

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
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
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
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
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
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
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PS:以下過於血腥,想看的人請自行連結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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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終於狠狠地給廢死團體一個巴掌了
(鼓掌ing)
  • 對啊

    應該叫那些贊成廢死刑的人去現場看看

    感受一下

  • realeric
    realeric
    那順手牽羊也死刑好了
  • 讚讚讚!!



  • 那些不過是自以為慈悲自以為善良的偽善者.....


    就像那個前法務部長.....說人不是神....卻自以為能當神..去寬恕別人的罪...........

    .............那些犯罪者若真的悔改..被槍斃後神自然會寬恕他們

    我們人所能做的....就是送他們去讓神寬恕(如果他該被寬恕)....而不是自己當神去寬恕人
  • 順手牽羊的人應該也蠻愛牽拖的

  • 侯大人說的真好
    很多都是聽辯護律師
    只要裝出有悔意的樣子就好
    實際上有沒有??
    目前來說誰可以看出真正悔意的??
    我敢說沒有~~有的話請站出來
    不要在電腦前面說可以看出來
    然後死刑犯再次犯案時~又事不關己

    真的很不爽這些白癡人權團體
    把這些死刑犯放出來
    再次犯案時卻不負責任
    講白一點~只是出張嘴的團體
    像侯大人講的
    去案發現場看看
    我就不相信還可以有原諒的空間

    連學校的小例子也看的出來
    平時不努力~期末再去求教授~當下很後悔
    說之後會努力用功~教授也給60過
    之後有努力嗎??混的還是照混
  • 髒的爛的壞的都是最基層的警員做牛做馬的收拾好後,然後乾淨漂亮的好人就讓你們這些大律師來故。

    呿!
  • 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
    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
    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
    =========================

    非常讚成這篇文章

    請「癈除死刑連盟」跟贊成癈除死刑的人

    都去每一個命案現場、聽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

    再來談談要不要癈除死刑
  • 國外專門偵辦連續殺人案件的聯邦探員再他的書上也說∼
    美國許多擁護廢除死刑的人,有時包括法官跟律師在內,
    居然會不願意看案件相關的證物跟案情,理由是「怕會影響自己的觀點,會無法公正」!
    什麼鬼啊?不知道案情來龍去脈才能公正?
    真是服了這種睜眼說瞎話的人,什麼鬼話都講得出口。
  • 侯校長說的好

    按個讚!!!!!!!!!!!
  • 侯先生說得好+1000000000............

    這樣吧
    以後就為這些人權團體的"好人們"辦個體驗之旅
    請他們看看兇案現場照片 (可惜 現場不得開放  不然就把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丟到現場去)
    讓他們親眼看看被害人的慘狀
    被姦殺的 被分屍的 被砍到頭快斷的 被砍1百多刀致死的
    問問這些聖人:死者何辜?被害者何辜?人權在哪兒?

  • 說要廢死刑的人

    有沒有被人家砍到快死過啊!?

    有沒有被人家在家門口潑汽油放火燒死家人啊?

    有沒有經歷過子女被綁架撕票?

    有沒有妻子被人強暴後被殺滅口?

    有沒有因為家人吸食毒品而拿刀砍全家?

    有沒有為了保險金殺害配偶及親友?

    如果不是任何一項的當事人"沒有資格"說要廢除死刑.....

  • 突然覺得好欣賞侯先生
  • 等我們新任的法務部長開正義的第一槍
    千萬不要再拖時間
    遲來的正義不叫正義
     
  • 讚讚讚
    實在太欣賞候大人了
    不虧是有在做事的人
    講話真是一針見血
  • 按個讚
  • 支持死刑
    支持死刑
    補充後段訪問內容: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一坪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射擊,一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強暴)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

    你知道嗎?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了啊!」

    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

    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

    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

    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可以放封出來走一走。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問:死刑法律還在,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

    答:當然要執行,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這些本來根本不是問題,而是被人挑起來,變成了問題。
  • 反對廢除死刑的人都自以為仁慈,說不願意當「殺人犯」
    王前部長就是這個論調

    我個人非常不以為然
  • 侯友宜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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