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幫幫我

我之前有在網拍被詐騙
有去警局報案

今天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是代表這個案件不被處理還是怎樣嗎??
這樣是代表我錢拿不回來了嗎><




開頭寫被告者姓名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該不起訴處分,茲述理由如下;

第一點處要是講我被騙的過程,還有被告人將自己的提款卡跟密碼,提供給姓名年籍不詳之詐騙成員

第二點

按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252條1款定有明文。關於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其一部事實

已經判決確定者,因審判不可分之關係,在審理事實之法院,對於全部犯罪事實,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67條規定本應予審

判,故其確定判決之既判力,亦自應及於全部之犯罪事實,若在最後審理事實法院宣示判決前發生之事實,既為該法院所得

審判,即為該案判決之既判力所及。經查:被告xxx前曾被訴幫助詐欺案件,業經本署檢察官以99年度提出公訴,經板橋法院

判處有期徒刑2月,該判決已於99年2月22日判決確定,此有該案件之聲請簡易判決處理書、判決書及本署刑案資料查註記

錄表附卷可稽,本件被告所交付之xx銀行帳戶參酌其為詐欺使用之時點(均為98年12月22、23日)及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均

同前案一再辯稱兩帳戶係同時遺失等情,應認與上開確定判決所認定之犯行係同時交付予詐欺集團使用,而為同一案件,應

為前開確定判決效力所及,揆諸首揭法律規定及說明,自應為不起訴之處
  • 1:不起訴就是不起訴
    不代表無罪
    2:你現在好像應該做的是把錢要回來
    看金額大小
    大一點就打民事官司
    勝負有的打
    這部份你要問一下實務處理(如律師檢察官之類)
  • 他這邊的意思
    應該是一罪不兩訴
    已經有人先去告他了
    所以你的被退回
    意思是這樣
  • 那個不起訴書寫的內容是說

    你的案件之前就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了  是同一案件

    基於刑法一罪不二罰的原則

    你的案件拿到的是不起訴處分書

    但不用擔心根據判決書找到原先判決的案號

    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就可以了記得附上這個判決

    簡單的來說  你這件對造  被之前的檢察官提告訴  現在又被你告一遍

    不過之前的檢察官提的已經判決確定了  所以你這件當然就不用告了



  • 不起訴的理由,是那個人已經因為賣銀行帳戶的幫助詐欺行為被判過刑了,所以不能再起訴判刑

    你的案件,刑事部分已經結束了,接下來看你是否要依民事程序請求對方還錢



  • 幫幫忙....
    幫幫忙....
    謝謝大家的回答,那請問一下如果我想要回錢應該怎麼做,要提出告訴還是怎樣?我對這方面沒有很了解,可以說詳細一點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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