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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題要請看上一篇的網頁
今天接到車禍當事者來電
說希望我們把車開去高雄還他們...
其實這個很OK也合理...
但是對方提出說...
車禍造成他們的不便..
還有因為看"中醫"保險是不理賠的部分是由他們自付
所以希望我們能包個紅包給他們當作貼補...
於是我就請他們開個金額給我
他說車上的三位大人一位包8000=24000
聽了有點小傻眼.....
1.車禍當天發生時已經先支付了拖吊費用4500(僅對方的拖吊費用)
2.當天回程的費用支付了2000
3.我們答應支付車主每天300元代步費(3/21-目前)3000
車子所有維修都由保險公司支付/醫藥費有合理單據也由保險公司支付
(因中醫有部分自費的項目具有爭議性.故保險公司不理賠此部分)
事發之後.星期日.星期一都有與對方聯繫
電話關心他們情況~因我們住北部他們住南部
請他們看醫生到康復並將單據留存且有提醒他們中醫須自費部分保險是不理賠的
現在很苦惱......
他額外又提出的24000到底該不該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