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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死刑犯的犯罪紀錄 尤其最後一個根本不值得原諒

1.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2. 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3.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

4. 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5. 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6. 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7.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8.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9.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10.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11.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12.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13.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14.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15.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造成2死1傷。

16.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17. 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18.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19. 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20. 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劫財,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21. 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22. 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23.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24. 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25. 鄭文通: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26. 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7. 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28. 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劫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29.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

30. 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

31. 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32.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33. 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1死1重傷。

34.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35. 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36. 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37. 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38. 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39. 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40. 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41.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42.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43.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44.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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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後一個死刑犯寫就是不爽才殺人
我真的不懂法律要保護這種人的人權到底是幹麻
  • 這四十四個都還不見得有悔意(裝出來的不算)

    憑什麼要求別人原諒…
    一樣該死啦
  • 所謂的人權團體要有能力去改造這44個種人,再來提"廢除死刑".不然全是廢話.

  • 這些人...不配稱作"人"...

    死一次都不夠!
    畜牲都比他們強!!!
  • 剛看到別人寫

    "無辜的流浪狗被抓到後只能活七天就要被強制安樂死.凶狠虐殺人的死刑犯可以活四年"

    說得對 真的寧願拿錢去養狗
  • 畜牲都比他們強太多了

    和畜牲比    污辱了畜牲

    只能說    會做出那些事   真的不是"正常人"會做的
  • 我很想問問法務部長王清峰...
    到底知不知道這44名死刑犯是犯什麼罪?
    受害人就活該該被這些人殺死嗎???


  •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為什麼要給死刑犯免死金牌。
  • 那個王前部長應該要跟這44個關一起
    關個一年半載看看王前部長能教化這幾隻畜牲到什麼程度?
     
  • 叫人權團體跟這44人住在一起,一個月就好~~讓人權團體試試跟禽獸住在一起的感覺,讓這些人試試威脅的感覺~
    昨天有一位修女出來哭訴說 不要以暴至暴來處理~~ 如果犯下滔天大罪而沒有法治來處置,這社會就完全沒法規,這社會會亂成什麼樣子,更才會造成更多以暴至暴的問題產生!!
    養這些死刑犯的吃,住等等費用,可以給多少弱勢團體的幫助,關在裡面的不愁吃住,而邊遠的學校有多少小朋友,每天只有吃學校中午的那一餐~想想真不值得~
    怕處死刑會造成冤獄,想想這種話,居然由我們法務部部長口中講出來~~ "冤獄"也是你們這些法官.檢察官的所造成的不是嗎??要去查明事情的真相,事情明察秋毫後,該當何罪就該執法!!    以前不是常說: 殺人一命 還一命 !!   是就是  非就是非 !!

     

  • 看了這些心好痛好沈重....
  • 致命小雞的話:
    那個王前部長應該要跟這44個關一起
    關個一年半載看看王前部長能教化這幾隻畜牲到什麼程度?

    ---

    ㄟ..為什麼王前部長"應該"跟這些人關在一起?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就算不同意對方的意見,也不應該講這麼激烈的話..畢竟她也下臺了..
  • 這裡面好多都是假釋出獄再犯案殺人的
    殺過一次就殺上癮了
    還好王輕瘋下台了
    不然把她去跟他們關在一起
    看看會被他們怎麼玩


  •  上班真無聊的話:
    叫人權團體跟這44人住在一起,一個月就好~~讓人權團體試試跟禽獸住在一起的感覺,讓這些人試試威脅的感覺~
    昨天有一位修女出來哭訴說 不要以暴至暴來處理~~ 如果犯下滔天大罪而沒有法治來處置,這社會就完全沒法規,這社會會亂成什麼樣子,更才會造成更多以暴至暴的問題產生!!
    養這些死刑犯的吃,住等等費用,可以給多少弱勢團體的幫助,關在裡面的不愁吃住,而邊遠的學校有多少小朋友,每天只有吃學校中午的那一餐~想想真不值得~
    怕處死刑會造成冤獄,想想這種話,居然由我們法務部部長口中講出來~~ "冤獄"也是你們這些法官.檢察官的所造成的不是嗎??要去查明事情的真相,事情明察秋毫後,該當何罪就該執法!! 以前不是常說: 殺人一命 還一命 !! 是就是 非就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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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這44個關在一起
    腦袋上應該很快就會被插上竹筷子
  • 死刑犯全都該死     大家都有同憫心  將心比心   為那些受害家屬想想嘛

    王清峰在想什摸.......??????????????閃邊去拉................
  • 致命小雞的話:
    那個王前部長應該要跟這44個關一起
    關個一年半載看看王前部長能教化這幾隻畜牲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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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該讓她跟44名犯人關在一起才對!
  • 12.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18.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32.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34.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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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哽咽落淚的修女,妳的眼淚比灑狗血的八點檔還要廉價。
  • 剛剛仔細看這44人犯罪,被害人死傷超過116人~~ 

    這些家屬真的有多不甘心 有多傷悲

    就如白冰冰說的,他們已經先用不人道的方式對待別人了!! 

    人權   不適用於這些禽獸上
  • 那幾個人渣 都該死!!

  • 43.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還讓他多活了20年.......
  • 不由得想說

    那44個廢物都該去死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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