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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互助 / 未來房子的繼承權是誰?

父親已經老年痴呆蠻嚴重的,在此之前,因退休榮民的身份,除了半年一次的退休俸,也受惠到政府眷村改建計劃的國宅一戶。

父親娶了大陸配偶,我們都稱她"阿姨"

阿姨去年已經領到台灣身份證了,阿姨今天要回大陸過年,躺在床上的父親就暫由我這閒閒的女兒照顧。

家裡尚有一個哥哥,前年十月結婚,目前大嫂懷孕中。

約莫回去一個月左右,但她自己也不能肯定。

他們去年已經回去一次,後來因為父親大量的拉血便,緊急接回台灣住院。

目前就我知道的部份是,父親的存摺、印章,一個一塊地的所有權等文件都是交給老哥了,包括未來的房子也是要過戶給哥哥。

但就房子的部份,父親清醒時似乎也沒立過遺囑,和阿姨聊過房子一事,她透露的訊息是,老爸不在的話,房子她、我、哥哥各有三分之一的繼承權。

而現金的部份,她擁有二分之一、我及哥哥各占4分之一。

她有說過房子不會要,但現在卡到是,父親在未立遺囑的情況下,未來房子的繼承權究竟是怎麼分法?

退休俸她知道她可以分一半。

要請父親立遺囑的管道從那裡去取得?   我怕的是到時她如果有一半房子繼承權,把房子賣了、錢捲了回大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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