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小姐說話真讓人火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IxRVHgNpwY

3:30開始

1.憲法保障人民有生命權(對殺人放火的人講這個也太諷刺了吧)

2.人民要有慈悲心(死刑是政府帶領人民殺人?這是什麼謬論啊?)

3.死刑犯是會有懺悔之心的(但畢竟是少數吧)

4.被害者家屬一定要原諒加害者 不然痛苦的是自已 放下 被害者才會上天堂

啊~~~看應小姐說話真的越看越火大

殺人犯剝奪他人生命權? 這算什麼?我呸!!!!
  • 人民要有慈悲心.不能殺生.政府帶領人民殺人

    這一句話是甚麼鬼東西啊???

    人權人權.不要再說死刑犯有人權了好不好!


  • 受害者家屬心中的恨與痛 會隨著犯罪行為人的伏法而得到解脫

    為什麼他們總是不了解這一點

    拜託 不要再這樣凌遲受害人家屬了

  • 忠言逆耳
    忠言逆耳
    這樣做只會讓人民從此不信任司法機關,以後私刑比例應該會大幅提升。

    我也滿贊同私刑的。
  • 看是哪一黨敢通過廢除死刑,誰就不用當執政黨了
    我等著看
    如果馬英九和他那群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官員真的給他通過了
    那就等著政黨輪替吧!
  • sk兔的話:
    看是哪一黨敢通過廢除死刑,誰就不用當執政黨了
    我等著看
    如果馬英九和他那群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官員真的給他通過了
    那就等著政黨輪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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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00000000000000000
     
    沒錯  我們就來等著看.
  • 受害者家屬心中的恨與痛 會隨著犯罪行為人的伏法而得到解脫

    為什麼他們總是不了解這一點

    拜託 不要再這樣凌遲受害人家屬了
    ________________-

    這樣式以暴制暴 部是國家刑罰目的˙

    沒有導人向善的效果
  • 安慰活著的人
    安慰活著的人
    死刑犯之所以會懺悔
    是因為知道自已要死了

    執行死刑不只是給被害者一個公道
    也是安慰活著的人

    沒有失去過親人的人
    只憑自已的一點幻想
    就要別人承受失去親人的痛苦
    還要看著加害者活得好好的

    更可惡的是還要繳稅去養那些加害者
  • 小小海的話:
    受害者家屬心中的恨與痛 會隨著犯罪行為人的伏法而得到解脫

    為什麼他們總是不了解這一點

    拜託 不要再這樣凌遲受害人家屬了
    ________________-

    這樣式以暴制暴 部是國家刑罰目的˙

    沒有導人向善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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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要導人向善.  沒有人會先想要以暴制暴的方式.
    但有很多例子都發生"累犯".
    請問在犯人在向善的過程中, 你或你至親的人偏偏就遇害了.  到時再來個 "早知道........" 就太晚了.
    沒有人想要成為下一個被害人的.
  • 對犯人的刑罰
    除了懲罰外
    還包括了保護其他的人民未來的安全
    所以對重大刑犯有終生監禁和死刑
    為的就是讓這些犯人不會在未來對社會做出更多的危害

    不是報復
    不是為了讓受害者好過
    (當然受害者和家人會因此得到安慰,但是這不是刑罰的主要原因)

    既然會讓法律做出死刑的判決
    就一定是因為不可饒恕的犯罪
    做出不可饒恕的罪
    就該接受懲罰、防範未來的危險性和維持社會的安全

    犯人有生命權 >> 沒錯,是人都有生命權。但是在法律之前,他必須先受到懲罰。
    況且受害者也是有生命權。
    人民要有慈悲心 >> 這是用宗教用詞嗎?法律不該扯上個人的宗教信仰和觀念,會
    在法律議題上講出這種話的人根本該出局!
    死刑犯有懺悔心 >> 沒錯,但是這跟他要受到的懲罰是兩回事。
    被害者一定要原諒加害者 >> 「一定」是她說了算嗎?要不要原諒和什麼時候原諒,
    都和加害者該受到的懲罰是不相干。

    為什麼這個人一直一直一直用自己個人的感情和信仰觀念來干擾這種攸關整個社會
    法律和安全的議題。她根本不應該來談這個。
  • 我不認為這叫以暴制暴......差得遠哩!
    又不是偷個東西要廢妳一隻手的國家
    也沒有法律要強姦犯被別人雞姦一次來以暴制暴
    而且廢死刑不見得有導人向善的作用影響

    =====================================

    我也不認為這叫以暴制暴。
    對於這個社會有重大危害的人本來就應該採取嚴罰。

    古有名訓: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但有的人就是不把惡大惡小放在眼�,他們既然無視社會制序,那當然就是要用社會的力量來制裁他。因為我們是法治的社會。

    反省???那兩個把女保險員分屍的惡魔,那為了保險金殺母殺夫殺婆婆的母夜叉。還有之前也是為了保險金把妻子、兒子、女友一個一個當成肉殂一樣的妖怪;那個以看房子為名義而隨機殺人的撒旦,他們都是身心健全的情況下,明之不可為而為之!

    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有什麼理由要包容這樣的人?我們是人,不是神!要我們做到神的地步,是違反人性的!也違反社會制序!

    我嚴正要求要彈劾掉王清峰!!!(就算狗吠火車,我也要再喊一次!)

  • 我也非常不欣賞應小姐
    尤其他投身公益後
    就自認為可以伸張正義
    自己為什麼都很懂
    永遠都是搞不清楚狀況然後莫名其妙挺身而出
    (這是曾經和她交手過的經驗)

    還有那些不懂人間疾苦的白痴官員們
    滿口仁義道德
    但做下廢除死刑這個決定
    就如同又捅了被害人家屬一刀

    法律也是政府訂的
    所以守法的人都活該要去吃屎嘛

    看完整個人超腦怒!!!!!!!!!
  • 真可惡!!!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不能像總統大選一樣展開公開的辯論?進而公投?如果廢除死刑真的好,那也要讓我們知道!而不是用兩句話:這是法務部既定的政策。什麼鬼啊?膚衍嘛!

    為什麼墨家的學說無法像儒家的學說那樣開枝落葉並流傳於後世,就是因為他們的學說是違反人性;虧這些人書讀那麼多,世面也見那麼多,怎麼腦袋就是裝屎一樣,老是講一些自愚愚人的話!真是受夠了!
  • 其實我個人不覺得廢除死刑是不正確的
    但是先前條件是
    這個國家的法律必須很嚴格的執行並且有完善的替代刑罰
    最重要的是
    必須保證整個社會未來的安全性
    但是臺灣的法律根本還不到那個程度
    幾乎重大的刑案最後下來都是判個七年八年還能假釋
    犯人在法庭上滴點眼淚說很後悔
    法官就會再減少一點刑罰
    這要怎麼維持社會安全和秩序
  • 尊重你的立場

    不過我得先把你殺了,再來懺悔...

    尊重生命

    那不尊重生命者在先,該如何定義?
  • 如果今天是像蘇建和三死囚或下體被插的小妹妹,因警方提供的證據前後矛盾讓人無法判定的話,怕有冤獄,而不敢定死刑的。

    我個人接受!

    但是若是像我上述那些已經罪證確鑿,嫌犯不是在刑求之下承認是自已犯的罪刑的話,有什麼理由要原諒他們???那陳進興他們不是白死了?
    這些人比陳進興值得原諒嗎?這些人比陳進興有過之而不及好不好?對岸連獵殺貓熊都會判死刑,結果呢??還不是一堆人為了錢去獵殺貓熊!
    死刑當然還是無法完全嚇阻為了錢連命都不要的人,但對岸當局不判盜獵者死刑行嗎?一堆人把錢看的比制度還要重要,到時一個帶一個,一個傳一個,抓不勝抓,浪費公帑,永無止盡。
    請你當君子你不要,那就只好用對付小人的方法對付你了。
  • 殺人償命 這是不變的道理

    要不要廢除死刑 本人我也不贊成

    會做出傷天害理的人 想必也沒啥道德倫理心

    所以根本沒有廢除死刑的必要!!

    至於原不原諒 我想這種事情等哪天是自己遇到了 才最有資格說出來的吧!!
  • 1.憲法保障人民有生命權(對殺人放火的人講這個也太諷刺了吧)

    叫殺人魔去死,才是保障大多數人民的生命。



    2.人民要有慈悲心(死刑是政府帶領人民殺人?這是什麼謬論啊?)

    不用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讓兇手早死早超生,不用被罪惡感折磨,是很慈悲啊!



    3.死刑犯是會有懺悔之心的(但畢竟是少數吧)
    妳說了算喔?具體證據在哪裡?妳見過世界上、古往今來每一個死刑犯嗎?



    4.被害者家屬一定要原諒加害者 不然痛苦的是自已 放下 被害者才會上天堂

    我們只能告訴受害者,原諒是一個對妳最好的選擇,但沒有權力去「規定」受害者一定要原諒,這種事是自己內心的轉化!不是什麼義務!會拿心靈轉化當成教條訓誡的人,才不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原諒!

    連上帝都不能違背人的自由意志了,妳又是什麼東西?憑什麼講一定?還咒人不能上天堂,妳連受害者不原諒兇手這件事,妳都不能原諒了,憑什麼要受害者原諒兇手?
  • 有一本小說《小屋》是在講寬恕這件事,書中爸爸的六歲女兒被殺,
    屍體找不到,後來他見到上帝,在上帝的帶領下,他「原諒」了兇手。

    但是離開上帝之後,他第一件做的事,就是提供警方線索抓到歹徒!
    你能說這位爸爸沒有原諒兇手嗎?他全心的原諒了,但該做的事還是得做!
    這跟原諒無關,原諒是看心!不是看形式!
    爸爸原諒了兇手,還是在上帝面前,
    那他為什麼還要兇手伏法?這對支持廢死刑的人來說,
    應該很不可思議吧?可是我相信凡是一般正常人的腦袋,都可以理解是為什麼。

    說真的,我以前對廢死刑的事沒那麼反感,因為我知道這是個理念,
    其實有很多親人遭殺害的人,仍舊支持廢死刑,這只是懲罰手段的問題;
    我也記得很多年前,廢死刑的人是並不同情死刑犯的,他們只是對死刑這個手段有意見;
    所以,我一直都覺得還好,是可以討論的。

    但現在的廢死刑聯盟根本是一群神經病!把廢死刑跟慈悲啊!原諒啊!什麼狗屁愛與光的扯在一起,
    還試圖美化死刑犯,甚至美國有很多支持廢死刑的法官甚至歧視受害者,不願意聆聽受害者證詞
    這些人根本把廢死刑這件事拿來突顯他們的優越感,好讓他們可以指責別人不慈悲,根本已經是幫派了!。

    這很像現在的教育部禁止體罰一樣白癡!真的要羞辱、傷害一個小孩,不打他也可以辦得到;
    真的關心一個小孩,有時體罰是手段過程之一,重點在於教師心態,而不在於打不打!
    會以為讓死刑犯不要死,就是「寬恕、原諒」表現的人,真是搞不清楚重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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