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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學生上床 教授判賠120萬


「指導」學生上床 教授判賠120萬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1/30 02:40" 陳育賢╱竹市報導

中國時報【陳育賢╱竹市報導】

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對其指導的已婚女碩士生產生情愫,九十六年間利用海外研討會議機會,與她共度春宵,生下一女。女主角事後向丈夫悔過坦承婚外情,先生不滿副教授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亂搞,事後又不認帳,氣得提出民事賠償。法院廿九日判牛惠之須賠償一百廿萬元。

不過牛妻認為,是女學生夫妻感情不佳,丈夫縱容妻子出軌,去年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女學生及其丈夫賠償她的精神損失,但板橋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女學生丈夫並無過失,去年十月判決女學生須賠償五十萬元。

猛烈追求 兩月狂發七十封郵件

女學生的老公指控,牛惠之原任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間指導其妻,但明知女學生也有家室,竟在其妻攻讀碩士期間,常以「我女朋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暗示女學生,但都遭其妻以已婚事實並言明「我們沒有空間」拒絕。

女學生於九十五年七月畢業後轉赴英國攻讀博士學位時,教授仍不死心,兩個月狂發七十封電子郵件猛烈追求。

赴德開會 一夜春宵後懷孕生女

九十六年七月,牛某利用國科會ELSI計畫前往德國參加研討會之機會,邀女學生共赴研討會,會議結束後兩人即在英國倫敦的過境旅館發生一夜情,懷孕產女。

女學生確定懷了牛的骨肉後,向先生坦承過錯,其夫傷心之餘,認為牛已不足為人師表,因此向校方檢舉,並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

不認骨肉 法院判決下認定侵權

不過,被告不但不認帳,還與妻子直指女學生是「一味主動以自己的身體作為謝師之禮」汙衊,女學生不甘受辱,才與丈夫向清大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但牛某仍否認追求女學生,還指女嬰絕非他骨肉,最後是因女學生向法院提起強制認領並經判決牛是生父,被告的侵權行為才得以認定。

牛惠之獲知判決後表示,此事件他自認對女學生的老公有虧欠,他尊重法官判決會盡能力賠償對方,但他也認為對方明知妻子與他之間的關係,還放縱其妻,本身也有過失,法官應採納他的論訴,責任不全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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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話說 清大教授都是這樣的ㄇ

  • 沒話說 清大教授都是這樣的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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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多數清大教授都不是

    但只要是人

    都可能是

    除非他

    不是人
  • 官司用錢解決了

    那良知可以用什麼來解決

  • 這真是機會教育的好新聞~~

    我會告訴女兒"別管已婚男人怎樣對你花言巧語  別管他的身分地位如何 都是狗x"
  • 嗯,我的看法是............

    我聽說這個教授的專業領域是很突出的,另,想必一個能唸到清大研究所的女碩士應該在學術的部份也是很優秀的。所以這個新聞讓我更確定人性是難逃於貪嗔痴的宿命。
    不論學識有多豊富、社經地位有多高、人就是忍不住會被慾望所趨使,並享受其中的樂趣...........嗯,貪嗔痴真的只能叫做是人性的原罪嗎?還是本來就是人性的一部份????但是人就是不願承認,並不斷的想著仁義道德的金玉良言去包裝???所以才有人面獸心這句話..................???
    (請別理會我的自言自語)
  • 懷孕又生產
    我猜想原本女孩子應該也是有喜歡教授
    應該是談判破裂(要他離婚認子或金錢糾葛)
    才決定玉石俱焚
    她又不是被強暴.自己跟人家去開房間
    其實也不是個檢點的女人
  • 但他也認為對方明知妻子與他之間的關係,還放縱其妻,本身也有過失

    ==============================================================
    放縱????

    這算那門子歪理

    就算該女學生是未婚身份

    無法無天無人管束

    自己怎不想想自己也是有老婆的人

    何況還為人師表



    話說

    在清大唸博士碩士

    似乎是一門高風險的行業







     
  • 為什麼書讀的再多的女性碰到熱烈追求還是會變得沒腦筋?


    如果我是報上指稱校花級的美女 我才不會選牛來外遇~~八成是和自己老公感情冷淡 然後抵不過另一個男人的花言巧語~~~事


     花言巧語    那些都是上床的前戲之一     婚外情?才沒啥情呢 都是為了性
  • 那個教授最後不是有給他們錢了嗎?
    怎麼還被罵成這樣呢?
    我覺得既然賠了錢,那其實也沒什麼好追究的了 
    畢竟這在現在這個社會也不是什麼大驚小怪的事..
  • 教授不對 女生自己本身也不對
    或許人在感情上就是這麼失去控制吧
  • 切忌當小王或小三
    切忌當小王或小三
    一個巴掌拍不響. 副教授跟他指導的學生兩人都壞, 分別成小王及小三.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sasanana 的話: <br /> <br /> 這真是機會教育的好新聞~~<br /> <br /> 我會告訴女兒"別管已婚男人怎樣對你花言巧語  別管他的身分地位如何 都是狗x"</blockquote> <br /> 原來教授級 的也會誘拐 已婚人妻 真 是不挑呀 還 是說和別人老婆上床補比較不用取她也不用負責呢 那以後去到大學寫論文都要小心了嗎? 
  • 我不是很明白女生跟另一個男人發生關係,<br /> 但是卻沒有聽到他們離婚還是什麼的,<br /> 到最後居然連成一線的去告那個男的?<br />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realeric 的話: <br /> <br /> <br /> 「指導」學生上床 教授判賠120萬<br />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1/30 02:40" 陳育賢╱竹市報導<br /> <br /> 中國時報【陳育賢╱竹市報導】<br /> <br /> 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對其指導的已婚女碩士生產生情愫,九十六年間利用海外研討會議機會,與她共度春宵,生下一女。女主角事後向丈夫悔過坦承婚外情,先生不滿副教授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亂搞,事後又不認帳,氣得提出民事賠償。法院廿九日判牛惠之須賠償一百廿萬元。<br /> <br /> 不過牛妻認為,是女學生夫妻感情不佳,丈夫縱容妻子出軌,去年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女學生及其丈夫賠償她的精神損失,但板橋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女學生丈夫並無過失,去年十月判決女學生須賠償五十萬元。<br /> <br /> 猛烈追求 兩月狂發七十封郵件<br /> <br /> 女學生的老公指控,牛惠之原任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間指導其妻,但明知女學生也有家室,竟在其妻攻讀碩士期間,常以「我女朋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暗示女學生,但都遭其妻以已婚事實並言明「我們沒有空間」拒絕。<br /> <br /> 女學生於九十五年七月畢業後轉赴英國攻讀博士學位時,教授仍不死心,兩個月狂發七十封電子郵件猛烈追求。<br /> <br /> 赴德開會 一夜春宵後懷孕生女<br /> <br /> 九十六年七月,牛某利用國科會ELSI計畫前往德國參加研討會之機會,邀女學生共赴研討會,會議結束後兩人即在英國倫敦的過境旅館發生一夜情,懷孕產女。<br /> <br /> 女學生確定懷了牛的骨肉後,向先生坦承過錯,其夫傷心之餘,認為牛已不足為人師表,因此向校方檢舉,並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br /> <br /> 不認骨肉 法院判決下認定侵權<br /> <br /> 不過,被告不但不認帳,還與妻子直指女學生是「一味主動以自己的身體作為謝師之禮」汙衊,女學生不甘受辱,才與丈夫向清大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但牛某仍否認追求女學生,還指女嬰絕非他骨肉,最後是因女學生向法院提起強制認領並經判決牛是生父,被告的侵權行為才得以認定。<br /> <br /> 牛惠之獲知判決後表示,此事件他自認對女學生的老公有虧欠,他尊重法官判決會盡能力賠償對方,但他也認為對方明知妻子與他之間的關係,還放縱其妻,本身也有過失,法官應採納他的論訴,責任不全在他身上。<br /> <br /> ______-<br /> <br /> 沒話說 清大教授都是這樣的ㄇ<br />  </blockquote> 指導到與學生上床~~不過怎麼覺得這女學生自己也有一點點的問題吧~~<br /> 因為女生並不是被強迫的不是嗎??我想最傷心的大概就是她老公了~~<br /> 只是那教授真的不適合為人師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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