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更慘;<br />欠租10個月了; 房子還沒要回來(公證載名強制執行還屋)<br />昨日到執行處提起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遷讓房屋); <br />問義工接下來如何? 2個禮拜等消息,... 哇,. 多久?<br />我國法院的程序規定過度保護少數 假弱勢族群,. 應該簡化一些程序; 我的房客自許為專業法律人士, 非律師,也非法律本科 的人持著律師助理證(律師協會核發)到處炫耀的人,專靠承接訴訟案件取傭維生; 太離譜了.. <br />深懂法律還嗆聲; 就是等屋主到法院去提告,去聲請強制執行,<br />我根本不怕.. <br />真是法院是保護 懂法律的假弱勢族群(租屋客); 夠兇就可以了嗎? <br />一個自許為專業法律人士, 非律師,也非法律本科 的人;持著律師助理證(律師協會核發); 也可以以各種理由拖欠房東9個月房租;公證過的租賃契約; 也屆期了. 卻能咆哮 里長與房東,.. 不怕法院執行強制遷讓房屋; <br />因為;因為.... 冗長的執行程序,... 至少要個把月,.. 再加上,深懂法律法院會同情他們的抗告,緩執行,通融,再諮商,通知期間,履勘,呈報,再履勘,再通融,再通知執行,再,,,再,,, 唉要知道 已經被這種法律人事折騰很久了,.. 但程序就是如此;; 多麼希望是回到舊時縣老爺的民事糾紛處理; 當場裁決, 當場執行<br />可能嗎? 不知何處可詢得 真正的程序與耗時 多久呢? 或許是我多慮了. 因為現在也許改變很多了<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