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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蘇打綠?!】....青峰抄襲之作竟得小說首獎

中國時報【黃識軒╱調查採訪】

讀者爆料,網路流傳蘇打綠樂團主唱青峰(本名吳青?)念師大附中時,曾抄襲他人作品獲得「第十二屆火鳳凰文學獎」小說類首獎。青峰當時的班導師、現任師大附中總務主任林誠偉18日坦承確有此事:「我知道後,和他談,他沒否認。」

PTT網路已流傳三年,網友clairewind爆料青峰在第117期《附中青年》期刊中,具名登載的文章〈紅〉是抄襲之作,「我是覺得為什麼要笨到去抄襲呢?」ROMAJOR則言:「據說當年吳的班上各方人較勁嚴重,他似乎也有點好勝心強,也許也是個原因。」

當年期刊 刊登道歉啟事

昨天,記者到師大附中實地調查,校方已在第118期期刊中刊登道歉啟事:「第十二屆火鳳凰文學獎小說首獎〈紅〉,經檢舉為抄襲之作,已將獎狀及獎金收回,特此致歉。」

林誠偉說:「我當時沒有責怪青峰,只希望他能記取經驗,讓自己成長。」他說學生在國二、高二時期都在摸索期,所以心態比較亂,他相信當時高二的青峰也是,「不希望他難看,留下人生汙點,所以不記過,只給予訓誡,並與他約法三章,不可再犯。」

參加多項比賽 散文類首獎

林誠偉透露,當時的青峰文筆很好,常參加多項比賽,也擔任《附青社》社長,當時他念的937班,人才很多,附中學生又愛表現,所以同儕間競爭很激烈。據查,青峰當年不僅獲「第十二屆火鳳凰文學獎」小說類首獎,也獲得同屆散文類首獎、下屆小說類第三名,證明確有文采。

記者當評審 讀者揭發烏龍

林誠偉說,當時校方邀請校外人士擔任文學獎評審,以示公正,巧的是青峰那屆有記者評審,覺得他文章不錯、有創意,就帶回報社刊載在副刊,不料,報社遭讀者投書,指該文乃抄襲之作,隨後報社向校方反映,抄襲之事才爆發。他覺得很遺憾,「當時《附青》由學生處理,沒想到影響力大、更沒想到會傳出去。」

對此事,青峰的唱片公司老闆林暐哲昨說,他知道抄襲的事,但細節不清楚,青峰曾說那是小時候不懂事犯的一個錯。

  • 雖然說人紅是非多,
    但如果沒做過什麼不好的事,
    又怎麼會被揭瘡疤呢?!
    身為公眾人物,可能都要有心理準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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