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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工作證明?離職證明?

我公司有一位part-time的員工(自由筆譯)要去別的公司求職,問我可否請公司開工作證明給他。

他幾年前有貿易公司的正職工作,這幾年都是做part-time。

一般求職不是要出具上一份正職工作的離職證明嗎? 表示應徵者跟上一家公司合作愉快等等。

給他part-time工作的證明有加分作用嗎?還是扣分?因為他很多年沒有正職工作了。

請問板友們的公司在徵人或您們在求職時是怎麼處理這種問題?

  • 妳們公司願意開的話是可以

    只是我覺得幫助應該不大

    如果對方公司有心要查,查勞保投保資料就知道了吧

  • 工作證明只是證明他有在這裡工作過吧~
    並不是查品德或是跟妳們公司合作愉快才需要開出的証明~!
    只是工作證明而已~!方便應徵下一個工作罷了~!

    有在你那工作就照實開阿~?= =?依點也沒有什麼法律效益~為何不給它方便~?
    除非他沒再那邊工作你開了一張公證或在職證明~那才是偽造文書!!

    現在勞基法也可以申請提告阿~!如果公司不依照勞基法開出證明可能也違法~!(如果員工去告的話)
    畢竟現在大家的勞工意識都抬頭了~!!

    工作證明只是他曾在這裡通做過的証明~無其他意義!

    跟品德沒關= =
  • 也許他想要應徵的新工作需要資歷吧
    所以才會用工作證明來證明他做過相關工作有經驗
    只要他真的有在你們公司工作過
    開個工作證明給他也無妨

  • 啊啊!我沒有說清楚,不好意思!

    他不是正式員工,也沒有簽約過,是我公司有案子才請他在家翻譯(案子不固定),他也沒有勞健保。 

    一般公司行號會要求職者拿這種證明嗎?  0rz

  • 自己推一下。

    如果是自由的口筆譯人員,那麼去求職,附上過去的作品(作品沒有保密條款)給公司參考就可以了吧?

  • 當然是可以給工作證明呀
    只要有領你公司的薪水
    都算是貴公司的員工呀

    像我公司有很多"顧問"
    也都是領公司薪水
    所以也算是公司的員工
  •  hwshen的話:
    當然是可以給工作證明呀
    只要有領你公司的薪水
    都算是貴公司的員工呀

    像我公司有很多"顧問"
    也都是領公司薪水
    所以也算是公司的員工
    ============
    謝謝你的解答!

    我以為要是正職員工才算是我們公司的員工,

    之前沒有『外面的』翻譯人員來要工作證明的案例。
  • 他確實有再公司工作其實就可以直接開立證明給他

    pt / 正職 其實沒有差很多,若他需要特別標示正職其實開給他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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