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麻油雞,哇!甲醇下肚.....真夭受喔!!
陳姓三重市民兩個月前到雜貨店買2瓶「祥圓酒莊商行」的米酒煮麻油雞,食用後身體不適,向北縣消保官投訴。消保官會同財政局追查,發現祥圓96年已關廠歇業,但米酒製造日期卻是97年及98年,瓶身廠址及註冊地址並非酒莊,正繼續追查究辦。
該家雜貨店老闆同意自行「補貼」陳姓市民3500元來和解,大歎「賣2瓶米酒60元,賺不到10元,卻得倒貼3500元,真是虧大了!」
消保官黃耀南指出,這件「幽靈酒廠」米酒,送驗檢出工業酒精(甲醇)雖未超逾標準,但春節將屆,民眾購買米酒要小心。
北縣財政局菸酒金融科到祥圓酒莊註冊地址、瓶身地址調查,發現竟是針織工廠、殺雞場,根本不是酒莊或米酒製造廠,打推銷員所留的電話也不通。
財政局主秘陳正輝說,過去查緝私劣假酒從未碰過這類案例,依據菸酒管理法,販賣私劣菸酒可處5萬元至50萬元,製造者處罰10萬至100萬元,民眾若對購買的米酒有疑慮,可撥89681890專線檢舉。
陳姓市民說,過去都在三重市中興北街一家雜貨店買米酒,兩個月前又花60元買回兩瓶煮麻油雞,吃後身體不適,恰有媒體報導假米酒事件,他聞米酒味道與過去不同,向雜貨店反映,對方卻回答「米酒味道就是這樣」,他報警未獲受理,向督察反映後才准備案。
陳姓市民又向消保官黃耀南投訴,黃將米酒送驗,發現甲醇未超逾標準,但乙醇度數不足,且查出祥圓工廠登記在三重市中興北街,96年11月已註銷登記,瓶身製造、有效日期卻分別是97年8月20日、98年8月19日。消保官認定屬於私劣酒,通知謝姓雜貨店老闆說明。
謝老闆說,去年10月23日一名約60歲推銷員,持SGS檢驗報告到店裡寄賣5箱祥圓米酒共120瓶,只賣出36瓶,其餘因滯銷,對方在11月上旬收回。
來源:摩尼網
該家雜貨店老闆同意自行「補貼」陳姓市民3500元來和解,大歎「賣2瓶米酒60元,賺不到10元,卻得倒貼3500元,真是虧大了!」
消保官黃耀南指出,這件「幽靈酒廠」米酒,送驗檢出工業酒精(甲醇)雖未超逾標準,但春節將屆,民眾購買米酒要小心。
北縣財政局菸酒金融科到祥圓酒莊註冊地址、瓶身地址調查,發現竟是針織工廠、殺雞場,根本不是酒莊或米酒製造廠,打推銷員所留的電話也不通。
財政局主秘陳正輝說,過去查緝私劣假酒從未碰過這類案例,依據菸酒管理法,販賣私劣菸酒可處5萬元至50萬元,製造者處罰10萬至100萬元,民眾若對購買的米酒有疑慮,可撥89681890專線檢舉。
陳姓市民說,過去都在三重市中興北街一家雜貨店買米酒,兩個月前又花60元買回兩瓶煮麻油雞,吃後身體不適,恰有媒體報導假米酒事件,他聞米酒味道與過去不同,向雜貨店反映,對方卻回答「米酒味道就是這樣」,他報警未獲受理,向督察反映後才准備案。
陳姓市民又向消保官黃耀南投訴,黃將米酒送驗,發現甲醇未超逾標準,但乙醇度數不足,且查出祥圓工廠登記在三重市中興北街,96年11月已註銷登記,瓶身製造、有效日期卻分別是97年8月20日、98年8月19日。消保官認定屬於私劣酒,通知謝姓雜貨店老闆說明。
謝老闆說,去年10月23日一名約60歲推銷員,持SGS檢驗報告到店裡寄賣5箱祥圓米酒共120瓶,只賣出36瓶,其餘因滯銷,對方在11月上旬收回。
來源:摩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