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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薪水~我心情好差!我該不告而別嗎?

很想把心裡話全寫出來~
但是心情好差~原本講好的價錢~
來到這根本不是ㄧ回事~領越盾~
薪水扁了ㄧ成~扣稅扣的凶~
比我原本在台灣找的薪水還低~
24小時待命~ㄧ週上班六天~星期日加班沒加班費~
ㄧ年回去三次~    伙食連越南人都罷吃~來這三個月瘦15公斤~!

我真的不知道我來這折磨自己做啥?
當初好好工作不做~
  • 不好意思~剛沒打完~!
    當初工作好好不做~想說學經驗~
    但是這福利    這薪水  這付出的時間真的很誇張~不成對比
    簽了合同做了半年多~很想很想走~考慮了快三個月!
    這次真的不想撐了~!
    解約要賠兩個月薪水~機票自付~
    打算這個月領完自己買機票走~其實良心很不安~
    但是我的心已經不在這了~做不下去了~!
    我該怎麼辦?      這樣不告而別      其實內心很掙扎~!
    但是    我真的累了      真的!

    之前再大陸~現在跑越南~快三年時間~我想好好回台灣了~
    哀~~我這樣不了了之走~  是不是很糟!?
    我也不想~但是...再待下去    也沒意義了~
  • 你當初有簽約
    如果不告而別
    會被告吧

    而且你也不想想以後
    這種處理事情方式
    會對你以後的工作有影響
  • 我是勸你還是把合約履行完  雖然不知道你的薪資多少

    但是我只能說 現在市場景氣低迷 台灣的薪水也好看不了到哪

    一堆高階主管被裁 甚至找不到工作

    如果你有把握你的專業回台灣找工作沒問題 那就賠錢毀約

    只是不知道你待的公司是否在業界有名聲

    因為業界很小 傳話很快 你的毀約可以很瀟灑

    但是不要影響到日後找工作雇主對你的印象

    若是可以的話 撐到約滿再走

    或是公司找到人接替 才是負責任的作法 而不是逃回台灣
  • 你瘦15公斤會不會太慘了…?

    我還以為越南工作環境比大陸好,因大陸這幾年已都在壓榨台商了…
    我勸你一定要撐一下,三個月撐到再走…你就想想你在大陸也熬過幾年了,不差這三個月吧!

  • 我的公司~在台灣~應該說全球算有名的!!在我們這個產業裡~
    但是公司大  不見的會照顧員工~老闆的命令下來    我們不得不做~
    但看在心理~真的很同情越南勞工~很可憐~哀

    樓上的說的沒錯~!毀約很瀟灑~但是風評卻會很差~
    被告是不太可能啦~公司摳的要命~不會花這種錢來告你~
    只是以後名聲會臭吧~    就是因為這樣      我真的很猶豫!
    哀~  這幾天整個有如行屍走肉~    可是部们還是得去照顧~
    我只能說~以這個主管經理的位置來說~ㄧ點價值意義都沒有~
    有的...只剩下虛名~~
  • 是寶x工業嗎?
  • 我是不知道你上任前所簽的僱用契約內容是如何?
    通常外派的工作都會把彼此責任..工作與薪資..福利記載清楚
    如果你實際情形與僱用契約內容不符
    或是契約內容有違反勞基法的(這個就算員工有簽字..在法律上還是無效)
    不管你有沒有簽
    你都是可以回台灣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提出申訴

    另外
    建議你不要不告而別
    公司再怎樣爛
    要走也不要留人話柄
    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辭呈
    不要以為你只要不在同業就沒事
    現在公司找人
    尤其是外派的主管職
    在決定錄用前都會向你的前公司做徵信
    要是你有不好記錄
    這是會跟你一輩子
    不要以為沒關係
  • 繼續做吧
    有總比沒有好

    現在回來台灣
    根本找不到工作
    失業率屢創新高...

    能怎麼辦呢????

    人生啊

    就是不停的...
    上班下班
    上班下班
    上班下班...

    做到你老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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