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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警語「不要摸」 狗咬人照樣起訴


黃金獵犬安靜地趴著,業者在牠脖子栓上一條狗鍊,別看牠一副懶洋洋的模樣,旁邊的牆壁貼著警告,請進門的顧客不要摸狗,因為牠可能會生氣咬人。影印店業者:「打一個圈圈,然後綁過來這裡,70公分啊,牠大部分都在桌子底下休息。」


一名劉小姐果真因為摸狗,被咬傷手指頭,她氣得告業者過失傷害,但業者覺得無辜,明明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當初就是因為擔心,狗狗睡不好發脾氣,請客人不要進來就騷擾牠,才會貼上警告標語。影印店業者:「也沒有真的咬啦,牠可能含著,一拉就刮破皮。」


劉小姐:「手在那邊揮的時候,牠突然衝出來,咬住我的手不放。」


雙方都有話說,檢察官認為業者提醒客人不要摸狗,但明知道黃金獵犬有危險性,還是把牠養在營業場所,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業者自認倒楣,為了避免再有人受傷,闖禍的黃金獵犬,暫時被送到別的地方寄養。

本則新聞由TVBS新聞提供 20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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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是誰的錯呢?
  • 都已經警告了,  還要摸,  那個小姐也太奇怪了吧
  • 那小姐自己又錯好不好
     人家店家有寫告示牌 她還白目摸上去 被咬了還要告人家 真的很莫名奇妙
  • 狗兒看不懂警語也就算了
    連人也看不懂ㄚ
    使得狗兒和主人分開了     氣署人ㄌ 
  • 那位小姐是不是也應負擔一些責任啊
    明明貼了告示還硬要摸
    摸了再去告人家
    這種人還蠻.....機車的耶
  • 非常生氣,因為都叫人不要摸了,人還是去摸,這樣狗還要負責!!
  • 那位小姐是不是太白目了一點
    還是她認為她自己應該很有狗狗的緣所以狗狗不會咬她吧
    真是奇怪的人耶
    她自己也要負一半責任才是
  • 莫名其妙

    以後大家缺錢都去摸人家的狗好
    反正有沒有問過都一樣

    那如果我帶我的狗出門去玩
    若人家想摸他
    但我說:不行他會咬你不要亂摸
    結果對方硬要摸也被咬了的話
    那還是算我倒楣就是了是嗎?
    因為我帶狗出入公共場合?
    是這個意思嗎?

    什麼跟什麼嘛
  •  那間影印店,以前讀中技時常去耶…

    狗都很乖的躺在旁邊睡覺,就算人在旁邊走來走去也是趴在那裡看著而已

    我覺得都已經有貼標語,還想去摸就不對了
  • 如果真的是無視警告而去摸狗被咬
    我覺得是小姐的責任比較大

    就好像以前麥當勞的咖啡沒有小心燙的警告字樣
    就被燙傷嘴巴的老太太告
    之後咖啡杯有加警告
    再要不小心被燙到
    就是自己的錯了
  • 我覺得老闆被告不合理ㄟ
    他都有貼警告標語了
    更何況如果硬要凹狗狗是屬於個人私有財產的話
    那別人憑什麼可以動勒
  • 那個女人也太犯X了吧

    手是怎樣~~不被咬不爽是嗎??

    主人很衰、女人很白目、法官很糊塗....
  • 這根本不用問對錯
    就是那位不識字小姐的錯啊
  • 那位小姐可能是瞎子~~
  • 我更好奇的是.....................
    是否有哪一條法律規定營業場所不可以養動物呢???
    更何況飼主已盡告知義務

    再者
    假使狗狗也可以算是私有財產的一部份的話......................
    這位小姐不經允許擅自摸狗
    是否有侵犯他人私有財產之嫌疑呢???

    換句話說
    如果把小狗換成小孩
    同樣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檢察官的判決是否還會相同呢???

    法律.............真是個................奇妙的東西!!!


  • 主人很衰、女人很白目、法官很糊塗....+1
  • 我也覺得那個人太白目了

    應該是故意去摸想要錢的吧...

    這個世界不管發生什麼事

    受害者都只是要錢就能解決.....................

  • pikake的話:

    主人很衰、女人很白目、法官很糊塗....+1

    再+1
    現在社會常常有這樣情況發生

    主人很倒楣, 有人很白目, 法官只會死讀書

     

  • 劉小姐的錯
    除非她可以證明自己是文盲
    建議狗主人也可以反告劉小姐
    有些人沒公德心又沒常識就算了
    還要把自己的錯歸給別人
    偏偏現在台灣很多這種人
    不給她們一些教訓
    以後豈不天下大亂
  • 那小姐是沒唸書嗎
    告示就在那~是看不懂嗎!!
    超倒楣的狗><

  • 什麼跟什麼

    店家真夠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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