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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診斷證明 ~ 申請問題!

上星期,因為腎臟發炎住院!!!
7/2日晚上10點進去急診....因為都沒有病房,所以...一直待到7/4日的下午3點,才進去病房~
然後,一直到7/9日ㄉ中午11點才出院~
目前,我要辦理保險理賠......

我有請醫生幫我開診斷證明...(有跟醫生說我要保險理賠用的!)
後來,出院時,我的診斷證明上寫 :
   ( 98年7月2日經急診並於98年7月4日住院治療.於98年7月9日准予出院.宜返門診追蹤治療)

看完後,我就打電話給我的專員,跟他詢問說...診斷證明這樣寫對嗎?!
急診的部份,該如何理賠???
( 保險是住院一天多少錢....在急診室待滿6小時就算住院一天!!! )

剛剛...專員打電話給我,要我跟醫院說,清醫院開一份我幾點幾分進急診..幾點幾分從急診進病房!!!
這種有時間註明的診斷證明...後來,我就打電話去醫院詢問~
醫院要我跟門診的主治醫生申請...這樣對ㄇ???
還是,急診歸急診?!  請懂ㄉ人幫我ㄧ下吧^^ 感謝~
  • 因為急診是要超過六小時才能申請

    你去醫院問比較正確

    因為每間醫院的文件都不同

    有保險有理賠

    有得賠的東西千萬要去請啊
  • 如果急診室待超過6小時

    就是理賠住院一天的錢!

    妳7/2~7/3兩天都在急診室

    我們是賠兩天住院的金額

    其他公司就要看條款囉

    不然就要看妳的業務員會不會去幫妳爭取


    我是三商美邦的歆沛

  • 通常有病人要求寫急診時間
    我們會註明   如:患者於98年7月2日x點x分來本院急診,x點x分離院

    我看了你的診斷書也未註明住院天數
    依照我的經驗有些保險公司會要求註明住院天數

    既然你要再跑一趟的話
    順便再請醫師填寫  如:共住院x天

    我在醫院工作
    診斷書幾乎都是我幫忙開
    哈  醫師忙不過來  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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