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戶百萬高所得家庭 沒繳一毛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06.16 08:41 am

去(97)年報稅,總計有11個家庭,年所得合計高達5,400餘萬元,卻一毛稅也不用繳,打破最低稅負施行前,共有八個家庭不繳稅紀錄。顯示最低稅負制施行後,高所得「零繳稅」狀況並未解除。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最新統計指出,96年度(97年5月申報)共有537萬戶申報綜合所得稅,其中將近150萬戶申報結果可免繳所得稅,包括11個年收入淨額超過300萬元的金字塔頂端的家庭。

根據統計,這11個家庭合計申報的年收入總計多達5,414萬元,但申報適用列舉扣除金額即達7,225萬元,扣除額高於收入結果,11個家庭即使平均年收入近500萬元,仍可完全免除所得稅負擔,坐享免稅。

11個家庭中,所得最高的二個家庭,分別是年所得達619.5萬元及1,000.2萬元。
這二個原應適用40%最高稅率繳稅的家庭,透過列報高額扣除額的方式,達到免稅目的。

其中年收入逾千萬元的家庭是一對夫妻,合計全年薪資總額為180萬元,股利所得則高達653萬元,利息收入則有146萬元。但全年申報的列舉扣除額達952萬元,加上扣除薪資、儲蓄投資扣除額,以及免稅額之後,所得竟為「零」,完全不必繳稅。

財政部研判,這個千萬收入的家庭,高達952萬元的列舉扣除額應屬捐贈,在95年實施最低稅負制後,現金捐贈仍可全額扣除,免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稅。高所得者只要捐贈給學校或基金會,就可以合法全額節稅。

最低稅負制施行後,一年可為國庫帶進110億元稅收,其中個人繳出的最低稅負所得稅約為50億元。最低稅負制是前朝財長林全大力推動的加稅法案,針對免稅所得加計應稅所得逾600萬元的家庭,額外課徵20%所得稅,今(98)年進入第三年申報。

在最低稅負施行前,94年全國所得逾300萬元以上家庭,卻全完免稅的家庭共計14個,95年降為八戶,96年上升為11戶。財政部認為,最低稅負制仍有其彌補免稅所得造成稅負不平的抑制效果,96年度11個家庭完全無稅,均在合法節稅的範圍。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9642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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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機車了啦!!!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生氣打滾中)
  • 中油剛通過十億紅利獎金呢

    公平從來不存在
  • AUXO的話:
    中油剛通過十億紅利獎金呢

    公平從來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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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剛好也在看這則耶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11648/IssueID/20090616
    肥貓復活 中油10億獎金解凍

    厚∼∼那有這樣的啦

    辛苦賺錢到底是為了什麼>.<
  • 真厲害.那麼會避稅.
  • 有誰知道是哪11個家庭阿?
  • 看來撰文者很刻意地不把他們避稅的方法寫出來
    只寫了個現金捐贈  大家都知道的呀∼∼


    我列舉扣除額就是那些
    只能很慶幸自已沒有重大醫療支出 沒有什麼災害損傷
    其他的 真的沒有辦法了

  • 哪不公平
    他們不是按著規則在報稅嗎?
  • 好羨慕
    好好喔
    我也很不想繳

  • 對我們實在是不公平呀!

    氣死人了.....
  • 文章說到捐贈,假如真的話,那應該捐了不少吧?
    那有何好不平呢?
  • 這樣看來也沒有不公平之處

    現金捐贈的部分她們也是拿到合法收據來列舉

    如果妳不想繳稅就想辦法變出壹些醫療收據.捐贈收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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