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母棄幼女又坐牢 判停親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15/78/1jj3m.html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林姓女毒犯生下女嬰,但生父不詳,97年6月,她將孩子遺棄在苗栗火車站,後來又因吸毒被判刑1年3月,目前服刑中;苗栗縣府認為她不適合為人母親,向苗栗地院聲請宣告停止她的全部親權,法官已判准。


97年6月11日晚間,邱姓男子帶著出生剛滿6個月的女嬰報警,指女嬰的林姓生母託他照顧孩子卻不告而別,警方通報縣府社工員帶回照顧,林女雖出面,並允諾領回女兒,但後來又放社工員鴿子,縣府只好將女嬰緊急安置。


苗縣府向法院聲請獲准


社工員多次打電話聯繫林女,她都遲不出面且不斷說謊,編造藉口,拒絕接受輔導;97年11月,林女又因吸毒入獄,她的親屬都沒有照顧女嬰的意願及能力,她的前男友也認為孩子不是他的骨肉,女嬰的疑似生父在監服刑,也表達沒有照顧的意願與能力,縣府因此向法院聲請宣告停止林女親權,以便辦理出養。


法官認為林女毫無親職功能及責任感,考量女嬰最佳利益,判准剝奪林女的全部親權,並指定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處長陳錦俊擔任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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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誇張
沒有能力養還要生下來
而且自己是毒蟲
這樣孩子生出來會不會有問題
好自私的媽媽
最後苦的還是那個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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