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7個孩子不同尪 少婦1個都不養
更新日期:2009/04/15 03:11 陳志賢╱台北報導
廿九歲林姓少婦在十年間生下七名小孩,不是留給前夫、就是丟給寄養家庭撫育。去年,她在醫院產下男嬰後棄養,醫院控告她遺棄。檢察官想傳她了解,為什麼只生不養?但屢傳不到,昨天依遺棄罪嫌起訴她。
林姓少婦是在去年七月廿五日晚間九時卅分許,跑到台北市「西園醫院」產下一名男嬰,隔日上午九時,林女顧不得剛生產的孱弱身軀,把男嬰棄置醫院,不知去向。
醫院調閱監視器,發現林婦不聲不響地離去,故意棄養男嬰,遂報警控告她,警方依遺棄罪嫌將林姓少婦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透過社工人員了解,才發現林婦行蹤不明,遭警方列為失蹤人口,而且,林婦因長期經濟狀況不佳,疑從事性工作餬口。
至於她所棄養在醫院的男嬰,已經是她的第七胎,七個孩子的境遇都一樣,現在都是別人在養育。
據社工當初的訪視調查,戶籍在台北縣三重市的林婦,父親在她幼年時就失蹤,母親早年改嫁,她有一個姊姊。而姊姊也是生下一男嬰後,因無力撫養而將小孩送人。
林婦曾經有一段短暫的婚姻,不久就離婚。她在結婚前曾生過一個小孩,這第一胎是交給親戚收養,接下來婚後生下兩個小孩,離婚後交給前夫撫育。
離了婚的林女,陸陸續續又跟不同的男人生了三個小孩,都透過社工單位,分別交由不同的寄養家庭來撫養。
林女生而不養的情事之所以被社工介入調查,是因為九十三年間,林女順手牽羊偷東西,被依竊盜罪判刑三個月確定,她因繳不出罰金而入獄。
林女入獄時,將她的第六個小孩,二歲的女嬰,在社工協助下交給寄養家庭撫育,九十六年間,寄養家庭因女嬰已經到了入學年齡,為了女嬰的教育問題,透過社工向板橋地檢署控告林女遺棄。
林女當時向檢察官供述,因經濟問題,無力撫養小孩,而且當時因竊盜案入獄,不是有意遺棄小孩,檢察官因罪嫌不足,沒有起訴她。誰料,事隔一年,她竟又產下一男嬰,棄置於醫院,從此行蹤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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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