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駕訓班繳了3000元訂金可以退嗎

我弟今天去某家駕訓班繳了3000元的訂金
有收據也有契約書
都還沒開課
這可以全額退嗎@@~~~~
  • 正常  法律  規定  可退 

    社會經驗  當了一次  "奧客"...

    但是  還是  要看  簽的  合約內容.....

    訂金下去  通常商家"會"很難  讓你退了

    不管商家多爛  你有很多個人理由

    "信用"  二字  很重要  我說你  不是商家

    下定了  怎又隨便  悔約??
  • 如果手邊有契約書的話也許可以看一下~
    上面通常會註明相關退費規定.
    如果已經開始上課了(如果學習駕照已經辦好了)
    都會扣錢~
    拖越久扣越多唷~
  • 如果支付定金後,反悔不想履行簽訂主契約,可否要求退還定金乙節,依民法第二四九條規定,「除當事人另有定訂外」,訂金支付後將因契約是否履行而發生下列效果: 

    (一)契約履行時:契約履行時,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的一部份。 

    (二)契約不能履行時:支付定金後,可以不簽約,而不簽約為契約不能履行,至於定金能否請求退還,是不能履行的責任,應歸責何人而定,茲述明如下: 

    1.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的事由,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例如:買方付了定金後,認為價格偏高而後悔不買,則不得請求賣方退還定金。 

    2.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的定金。如:賣方答應出售但後悔不賣,賣方必須加倍返還所受定金。加倍返還的性質是損害賠償,所以契約縱然解除,但參照民法第二六○條規定,仍不影響付定金人此向請求權。 

    3.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以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例如:房屋被第三人縱火燒燬,此乃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賣方只須將定金返還買方。 

    以上有關定金的規定並非強行法,「當事人另有約定」仍得除外,所以為「任意法」。建議消費者應善用「除外」的規定,例如:某甲向建商購買房屋,支付定金時,與建商約定,由建商負責銀行同意貸款90%  ,如未達90%  貸款者,雙方無條件解除契約。一但銀行只同意80%  貸款,建商比須無條件解除契約,且返還某甲支付的定金。

    訂金是預約的表示,  參考資料 
    民法
    第  248  條    (收受訂金之效力)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第  249  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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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還是要看是什麼原因不能去上課了
    如果只是單純後悔了
    在法律上駕訓班是可以不用退的
    但是一般應該都有彈性啦
    反正也還沒開課
    去問問看
    如果是不可抗拒之因素
    譬如....搬家之類的
    應該都可以談吧

    參考資料: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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