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錢重判二十年 (判刑標準是什麼)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自稱「吉祥老師」的黃祈勇在電視台主持節目,販售靈動印鑑,並謊稱民眾卡陰不順,3年內被控詐騙1千6百萬元,共涉及47件常業詐欺、恐嚇取財等案,案經高雄地院宣判,應執行20年重刑。


判決書指出,94年起至96年8月底止,被告黃祈勇在蓬萊電視台,租時段主持「生命的太陽」節目,自稱「吉祥老師」,為人分析解說八字命盤,接受聽眾電話提問時,涉嫌販售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靈動印鑑與其結緣。


被告並以民眾急於求助之際,以卡陰等理由,要求做法事或購買靈動印鑑,以使消業障或解厄,趁機詐騙、恐嚇獲利16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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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新聞  第一個感覺是
那為什麼性侵案都判那麼輕


  • 茶里王
    茶里王
    行情價
  • 現在是一罪一罰
    上面有提到他被控47項罪名
    可能是最後總加乘才這麼久吧

  • 詐騙最好都判死刑
  • 1/15
    1/15
    3年內被控詐騙1千6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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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20年他有辦法賺這麼多錢嗎?
        我覺得20年也不算多
        在說他關出來也不會還那些錢
        只能說被騙的人真的很倒楣
  • 詐騙貪財最好都加送鞭刑.
  • 蘋果emma的話: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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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個新聞    第一個感覺是
    那為什麼性侵案都判那麼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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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的第一個想法也是這個,那天那個變態老師好像也才被判  12  年,這個判  20....是怎樣,我覺得那個變態老師可以被抓去埋了說!!

    難怪變態、禽獸滿街跑......
  • 由此可見....
    當初立法的官員們.說不定都偷偷犯過性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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