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離島博奕條款 立院表決通過

〈快訊〉離島博奕條款 立院表決通過
  更新日期:2009/01/12  15:32 
 
延宕10多年的離島開放賭場的博奕條款,立法院今天進行表決,以71人贊成票,對上26人反對票,1人棄權,多數同意票,通過離島博奕條。


此次通過表決的條文,主要是針對降低離島設置觀光賭場的公民門投票檻,另外也將賭博除罪化,博奕條款三讀過關,將為離島產業經濟注入強心針,帶來可觀的觀光收益。

不過,反對派則憂心,賭博除罪化將會為社會帶來更多問題,也可能付出更多社會成本,甚至觀光事業、飯店進駐離島,也可能破壞當地環境生態;因此,後續博奕的發展規劃,應由各方面評估。

  • 肥水不落外人田
  • 好快喔~~

  • 澎湖人等這個法條已經等了快八年了
  • 隱形狼的話:
    澎湖人等這個法條已經等了快八年了

    ----------------------------------------------

    是阿
    我姐夫(澎湖人)
    與朋友合夥飯店
    現在  對他們來說是好消息
  • 但    看來  當初國黨立委不讓這個法案過關
    很明顯的就是  不想讓這個變成民進黨的政策麻
    其實  是想要自己吃掉就是了

    但我覺得既然要公投了
    就讓離島居民自己決定吧   
    不管是利益部分或是之後犯罪率導致自己的親人受害
    都是他們自己公投來的 
    不要到時候又說  全部都是誰誰誰的責任
  • 澎湖最好先大改造一番
    不然以現在的品質,根本沒必要專程去澎湖賭博
  • scad的話:
    但        看來    當初國黨立委不讓這個法案過關
    ====================================================

    提出這個提案跟反對的

    可都是“張俊雄先生”喲


    要不要去查查行政院公報??
  • 隱形狼的話:
    scad的話:
    但                看來        當初國黨立委不讓這個法案過關
    ====================================================

    提出這個提案跟反對的

    可都是“張俊雄先生”喲


    要不要去查查行政院公報??
    ----------

    民進黨當初是要過的阿 
    我又沒說他反對
     
    那麼龐大的利益
    誰都想分一杯羹阿   
    我只是覺得國民黨立委很矯情而已....
    明明是想自己吃掉而不願通過的 
    那時候還說了一堆理由   
    不覺得很假麼
  • 民進黨當初是要過的阿 
    我又沒說他反對
    =================================================

    26票反對票是誰投的呢??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140417&t=1
  • ㄝ~可以去一次賭輸贏了

    賭贏了就買一座小島當國王

    賭輸  跳海也很方便

    真是為人民設想的法案啊~!!
  • 不過在澎湖輸個精光的話




    不就得“游”回台灣    @.@
  • 國民黨當初也是反對

    為何現在又讓它通過

    說到底還不就是為了一個"利"字
  • 隱形狼的話:
    民進黨當初是要過的阿   
    我又沒說他反對
    =================================================

    26票反對票是誰投的呢??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140417&t=1
    >>>>>>>>>>>>>>>>>>>>>>>>>
    你的回應也不過是證明兩黨其實都是一樣的罷了,有差嗎?
    反對的變支持,支持的變反對。
  • 隱形狼的話:
    民進黨當初是要過的阿   
    我又沒說他反對
    =================================================

    26票反對票是誰投的呢??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140417&t=1
    -----------

    大家都想要是利益既得者吧
    既然我沒有 
    你也不要想
    可惜現在的民進黨立委舉雙手雙腳也擋不了人家
    這很明顯不是麼??

    我是覺得  既然離島要公投決定 
    那不管如何  都是他們的決定  大家就遵照決定走
    只是不要決定實施了以後
    發現弊大於利時  (利益多時  大概大家都笑呵呵  沒人會抗議)
    又要誰誰誰幫他們負責 
    而忘了是他們自己公投決定的  (就跟投資連動債失利一樣)
  • 現在立法院通過這個法案,是確定離島地區可以合法的“設立賭場”

    既然要做就好好的做吧

    至少讓當地有個觀光目標,吸引觀光客進入,也讓當地的工作機會增加


    別又搞成台灣的第二個“月眉”,政府暗椿保護一堆事實上經濟收益又做不出來…………



    倒是很期待澳門的葡京或是LV的MGM能在澎湖誕生
  • 說來說去  都是為了那張紙....
  • 這麼大一塊餅

    誰都想搶

    沒啥好爭論

    只有一個想法

    既然要搞就得全面搞

    明的暗的通通都得有

    講難聽點

    既當婊子又要面子是行不通的
  • 既當婊子又要面子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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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的漂亮

    不過婊子跟面子畫分好權力之前不知道會亂多久??
  • YA~~~
    多了一條洗錢管道....

    以後賭場的銀行可熱鬧了
  • 隱形狼的話:

    別又搞成台灣的第二個“月眉”,政府暗椿保護一堆事實上經濟收益又做不出來…………
    ===================================================
    你是說當初把迪士尼給弄走,搞了個月眉
    結果現在拖屎連這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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