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 / 皈依滅罪 濟世文轉貼
(擷錄自寶德雜誌57期)
本道院彌勒祖師 登台 97年5月3日
論述:皈依滅罪
眾生發心輸誠真正的皈向三寶佛、法、僧,能滅無量罪業,因為心中真誠甘願的接受,也就沒有痛苦的存在。
一個人在生活上經常遭受到來自於家庭的壓力,諸如:面對父母的無端責難,面對手足無理的紛爭,或是夫妻之間常因瑣事而爭吵不休;一旦真心的【皈向佛】,必當瞻禮佛前、恭敬禮拜,發心效法佛菩薩之大慈大悲,應對無量眾生之心去面對家庭;並且真心的【皈向法】,輸誠深入諸經藏,以明人生真諦;並真心的【皈向僧】,且以誠心經常接受僧侶的法語滋潤。由於真誠的歸向三寶,明白【因緣果報】的不滅道理,對於家庭加諸於己的一切壓力,甘願欣然接受,並且不妄加反駁,心中也就不再有痛苦的存在,一切的罪業隨著真心甘願都將逐一消除,直至家庭重歸和樂為止。
有一個人在工作崗位非常善盡職守,並且待人非常誠懇,每每有重要慶典活動或公司重要聚會,都被蒙在鼓裡,常未獲通知,於是被高層主管列為不合群者。後來,在某個機緣裡接近三寶,並發心輸誠的皈依三寶,時時恭敬諸佛菩薩,並日夜省思自己每日的缺失,對於同事間、主管的不友善都視若眾生的常態,都看成是自己不該學習的示範,一切遭遇都很甘願的欣然接受。從此更加善盡職守與責任,並真誠的積極對於同事與主管的善緣造作。
因為真誠、因為甘願,從此心中不再有任何痛苦。既然經常被遺忘通知重大活動,乃轉由積極主動詢問,從此便改善人際互動及與主管的不良關係,成為高層主管每遇活動必定通知到場的人物。
奉勸世人,欲滅除一切罪業,首先必須【歡喜受、甘願還】,才能在欣然接受中,讓一切罪業逐一滅除,直至殆盡,而跟隨而來的便是【福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