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保舊制和新制的累計問題~~~請幫忙!!急急~~~~
失業了一陣子終於找到工作了!!雖然心裡很開心......可是我遇到了勞保投保的問題...這個新工作的老闆要我加入舊制的工會!!可是.....在之前的工作是新制的...若是我加入後那之前新制的勞保不就沒用了嗎???而且舊制衍生的問題較多...我不太想加入工會..因為我知道不太可能待上20年的!!老闆不願意讓我加入新制(全公司都是舊制)如果~~~我把健保投保在區公所的話...那勞保要怎辦呢????還有.....
1.倘若工作1.2年離職..下個新工作是新制的話..那現在舊制的勞保還有用嗎??
2.舊制和新制可以依起累計嗎??
3.若不想要勞保(健保投保在區公所)不就要繳國民年金了??
4.還有其他折衷的辦法嗎??不想失去工作...又不想勞保費被白白扣掉以後卻領不回來.......> <
老闆在催我了有點急~~~~請知道的人告訴我吧!!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