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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移民明起取消財力證明-二十八萬名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受惠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在接見新移民代表莫愛芳時宣布,即日起取消外籍配偶申請歸化或永久居留、大陸配偶申請定居須提出約新台幣四十二萬元財力證明規定,這項措施預計約二十八萬名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受惠。

莫愛芳在台籍丈夫、兒子的陪同下,很激動地說,「我們新移民的等待、辛苦與聲音,政府已經聽到」,希望外籍及大陸配偶能知道這個好消息,趕快去申請身分證,當一個真正的台灣人。

劉兆玄表示,這項取消財力證明的措施,彰顯馬英九總統重視人權問題,政府施政會考量台灣是高程度移民社會,保障新移民權益,讓他們更方便融入台灣社會,「我們都是台灣人」。

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這項措施將在十六日生效。內政部已配合修正「國籍法施行細則」、「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與「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等法令,並取消了外籍配偶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以及大陸配偶申請定居時須檢附約四十二萬元財力證明文件的規定。

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說,新規定生效後,六萬八千餘名還未申請永久居留及歸化的外籍配偶、二十一萬三千餘名還未申請定居的大陸配偶將可受惠。

莫愛芳說,他的老公是板金工人,為了要符合四十二萬的「財力證明」,存款存了四年,原本第三年就可申請身分證,到第四年才符合規定。她還說,馬總統十月到桃園新移民中心來與新移民座談,同意要取消財力證明,沒想到十一月就兌現他的諾言。

劉兆玄指出,歐巴馬成為第一個非白人的美國總統,選舉結果證明美國是個偉大的國家,真正貫徹族群融合,也是成熟的移民國家,台灣的政府施政也要強調包容,做到族群融合。

劉兆玄表示,法規修正後,只要外籍與大陸配偶提出證明,表現「生活保障無虞」即可,包括外籍與大陸配偶自行提出國內收入、納稅、動產或不動產資料,或雇主開立的聘僱證明,或自行以書面敘明工作及所得等文件送政府認定。

此外,申請人也可以拿配偶,或自己的父母、或公婆提出上述文件,且未領取生活扶助(即非低收入戶),就可以符合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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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嫁來後只要外籍與大陸配偶提出證明,表現「生活保障無虞」即可馬上領到身份證嗎?!


  • 不懂 =.=
    不懂 =.=
    馬政府正在走一條和歐洲相反的路,
    我的老公是某個歐盟國家的人,
    但他在英國工作,我們目前定居在英國,
    我也算是個"外籍新娘"。

    三年來和英國及我老公原生國交手的經驗,
    這兩國(至少都算先進國家吧??!!)
    對於外籍新娘和新移民或新歸化的國民只有一年比一年嚴格,
    特別是在經濟狀況上,
    老公沒有穩定的收入,
    沒有足以支撐兩人生活的經濟來源,
    就算結婚了,人家不給妳居留就是不給妳。

    我想,就一個國家而言,
    沒有一個政府是希望新移民者拿到身份後乾領救濟金吧??
    或者是新移民者或外籍配偶在經濟狀況不佳而衍生出社會問題吧??
    誰不希望自己的國家經濟好呢??
    怎麼馬政府反而走回頭路去放寬標準呢??

  • 問問問問問
    問問問問問
    怎讓我感覺身為台灣人越來越卑微

  • 這樣講也許很現實 
    但外籍新娘大多嫁來台灣的中下階級勞工家庭
    若大開移民方便之門 
    恐怕將來只會衍生更多經濟&社會問題
  • 我同意,

    產生社會問題後,  政府也沒有妥善的配套措施.  只會增加社會的負擔.  還不是最後受傷的還是繳稅的一般人民?

    到底馬先生  及新政俯跟大陸簽了什麼合約?

    要開放交易是好事,  但是有必要降低台灣人民的人格?

  • 不平ㄓ鳴
    不平ㄓ鳴
    這些人不能只爲自己爽而把整個社會拖下水真是無賴
    我以後的慈善捐款要指定對象捐了
    真度爛那種不負責任的男人和昏頭的政府
  • 我是安純
    我是安純
    自己國內的人權都沒能照顧好了,

    現在倒先要照顧外籍人士的人權?

    樓上戴墨鏡的別一直裝瞎!

    護騜護到什麼都看不見!
  • 小小建的話:
    一方面高喊人權,一方面又輕視正常嫁入台灣的新娘人權...

    這樣以後我國就別一天到晚喊人權立國!
    -------------------------------------------
    沒有法律控管,  你怎知那一些人是正常嫁進來而非假結婚的?  美國也管得很嚴,  為的是保護自己國民的權益啊!
  • 台灣國民又沒權益
    又沒過的比較好
    幹嗎?????????
  • 說到外籍新娘  有點氣 
    很多都嘛是假結婚  不管是  什麼大陸或越南  的
    都一樣  ~~

    有認識的  聽他們講  小孩要帶不帶  的
    之後都  不回家  跑去  鬼混  很多  !! 
    幹嘛  要對他們仁慈 
    他們把台灣當什麼 
    最好通通都趕回去啦

    政府應該要更  重視  這些外籍新娘 
    在台灣  帶來的  社會問題   


    不希望台灣  繼續爛下去  ~~
  • 可能會有很多假結婚真賣淫的吧

  •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就是說咩  美國都控管的很嚴了 

    台灣  應該要向美國看齊
  • 我是很同情一部份因買賣婚姻,嫁入某些只為傳宗接代甚至被當作免費奴隸的外籍配偶
    但我更支持,我國法律應永遠站在優先考量”中華民國”國民福址的角度上

    馬英九不是神,他及他的團隊所做所為也不是永遠沒錯,不能批判的
    希望這版不要因為對他的過份愛護而又淪為政治口水相互對罵版面
    大家只想討論一項政策是否會帶來什麼利益或危害
    並不是只想攻擊那位先生的

  • 我想大家都不要批評
    等著看我們國家的經濟更衰退吧
    到時候會有更多外籍人士當台灣人
    把台灣帶向貧窮與落後的方向

    老是開放一些對台灣人民沒好處的條列
  • 抱歉使用uid
    抱歉使用uid
    不懂  =.=的話:
    馬政府正在走一條和歐洲相反的路,
    我的老公是某個歐盟國家的人,
    但他在英國工作,我們目前定居在英國,
    我也算是個"外籍新娘"。

    三年來和英國及我老公原生國交手的經驗,
    這兩國(至少都算先進國家吧??!!)
    對於外籍新娘和新移民或新歸化的國民只有一年比一年嚴格,
    特別是在經濟狀況上,
    老公沒有穩定的收入,
    沒有足以支撐兩人生活的經濟來源,
    就算結婚了,人家不給妳居留就是不給妳。

    我想,就一個國家而言,
    沒有一個政府是希望新移民者拿到身份後乾領救濟金吧??
    或者是新移民者或外籍配偶在經濟狀況不佳而衍生出社會問題吧??
    誰不希望自己的國家經濟好呢??
    怎麼馬政府反而走回頭路去放寬標準呢??

    ------------------------------


    我也不懂,

    我老公是美國公民,

    我們正在辦結婚手續,

    要準備一堆繁瑣的文件,

    最重要的就是老公要有穩定的收入證明,

    證明我嫁過去不會成為政府的負擔...

    我是深藍的,

    但在這件移民法令上真的另我不敢苟同,

    納稅人的錢有這麼多嗎?

    政府有能力負起照顧或管理新移民的責任嗎?


  • 上位的腦袋灌水
    嘍囉也跟著變蠢

    景氣已經很不好台灣人只想賺錢吃飽
    新移民沒準備基本財力就急著來台灣要做啥
    沒謀生能力又能入籍享受社會資源合理嗎?
    不是不歡迎新移民入籍
    只是我認為取消財力對一般納稅人太不合理
    爛政策別拿人權當擋箭牌
    少慷人民之慨




  • 很蠢的政策

    從來沒看過國家降低標準,委曲求全在收人的

    台灣又不是人太少~



  • 這一切都是為了選票

  • 驚驚123
    驚驚123
    但我覺得那就不要娶外籍新娘阿..
    還不就一堆台灣男人愛娶...
    所以他們就有這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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