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展覽館涉弊 珍再列被告(非政治政治狂勿入)


  轉貼自民視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10/22  14:01 
特偵組偵辦「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21日借提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他首度鬆口坦承奉命行事,洩露評審委員名單,特偵組認為吳淑珍犯嫌重大,將她改列圖利及洩密罪被告,這也是吳淑珍繼國務機要費案及疑似洗錢案後,第三起案件被列為被告。


被收押第六天,前內政部長余政憲銬著手銬走進特偵組,即使和吳淑珍情同姐弟,這回再借提,卻是有問必答,更供出吳淑珍確實涉及收賄,涉嫌瀆職改列被告,這也是吳淑珍,被列被告的第三起案件。


最早,在國務機要費中,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單據部分,吳淑珍涉嫌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以及登載不實,分別是3~7年的有期徒刑,已經遭起訴,另外領據方面,涉嫌侵占公有財物,更是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的重罪。


最近的案件,則是疑似洗錢案,觸犯洗錢防制法,隱匿自己或他人犯罪所得,刑度是5年以及7年以下,現在,南港展覽館護航行賄案,吳淑珍涉嫌收賄、圖利以及洩密,都被列共犯,其中收賄部分,也是重罪。


四度列被告,吳淑珍官司牢牢纏身,另外還有SOGO案、中信金兩件併購案、元大併復華金、機場免稅店標案、燁隆炒股案,都還在偵查中。


特偵組目前積極政策動余政憲轉為污點證人,也不排除近日內再度前往寶徠花園,就訊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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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覺得很感嘆
我想阿珍應該是很相信老公和小孩的
但一出事  大家紛紛撇清
連余政憲都推給阿珍

所以說  掌握一家的經濟財政大權似乎也不是這麼爽的事

有權就有責

看了之後  對夫妻關係感到很灰心呢

即使他真的弄了錢 

也是為了想讓家人過優渥的日子吧

結果 

還滿替他難過的

夫妻的財產還是獨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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