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關於車禍的法律問題請教懂法律的人

事情是這樣的
在去年12月底我姨丈在路口撞到一個75歲的老先生

因為該路口沒有交通號誌我姨丈當時行駛內線車道.不知道有人會衝出來.加上對方戴工地用安全帽.所以腦部重創受傷..昏迷後不治

因為對方有兒子是警察和在地方有地位
一出事就叫地方上的人出來喬
因為我姨丈是老實人不會講話..最後被判過失失致死..判7個月  現在在服刑中

期間我們有賠車子的保險第三責任險共300多萬給對方

但是對方有8個子女各都要求喪葬費52萬+精神撫慰金
每人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今天開庭..因為法院不知道我姨丈在服刑中
所以沒借提出來
我阿姨是說喪葬費一定會負責但是精神撫慰金..實在太多了
加上我姨丈是家庭經濟支柱又在服刑中..

我們一直跟對方道歉試著和對方溝通但實在沒辦法!!
在法院走道就恐嚇我們.說知道我們住哪還念地址說要給我們死的很難看!(我有錄音)  做勢要動手
還罵一堆很難聽..反正就是很恐怖

我們真的有心要處理..只是對方就是要這麼多錢

下個禮拜就要結案
我們要請律師嗎?該怎麼做呢
還有開庭的時候我們要去旁聽嗎..還是請律師代理就好!
因為我怕去了又像今天一樣8個人圍著罵我們



今天我真的是大開眼界..覺得..對方有錢還有當官的兒子跟律師就很...誰都不想有悲劇發生!
我如果想到是我阿公我也很難過!!

講失禮一點..今天她們的態度好像就是想要錢..
因為協調快一年了


挨...
  • 我不懂法律

    但我覺得那家人好可惡

    根本是靠死去親人狠敲你們一筆

    律師你們一定要請,

    再不然找水果報把事情鬧大

    我相信他們會站不住腳的~!
  • 基本上喪葬費加上第三責任險的理賠

    頂多法院最多會判150~200萬的撫慰金

    但由於這個阿伯都75了

    所以有可能會判更少

    至於警察恐嚇你得部分

    最好把聲音錄下來

    然後向警政署政風室檢舉他的行為

    之後只要妳們家有任何人出事

    第一個就是調查他

    你在看他敢不敢這樣說話
  • 有人回我!!真感動謝謝大家

    最後我想我們還是請律師好了!!
    我阿姨說明天要去律師公會看看

    今天我覺得很誇張的是
    審判長說要我們說出一個具體的賠償但是我姨仗
    現在在服刑  要怎麼談..?

    一開庭對方就6人開始講說我們不聞不問什麼的
    我和我阿姨只是旁聽也不能講什麼



    今天看到我阿姨被對方罵妖怪哭真的很心疼!!小阿姨嫁給姨丈沒有享福過
    現再又要一個人養小孩  和奔波


    今天真的是見識到了啦

    以後真的要小心自己最好都不要有事
    不然真的要遇到好多事情*
  • 根據民法191-2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你姨丈是因為該路口沒有交通號誌  且當時行駛內線車道.不知道有人會衝出來    所以我想你可以針對民法191-2中但書-->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看可不可以提出舉證之類的

    其實對方的要求雖然是有點獅子大開口
    但根據
    民法第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實是有法可循 所以很難說不理賠

    你們看可不可以試著和解  提出誠意來化解
    試著把理賠金額減低
    但是喪葬費用是一定要負責的.....>
    民法第192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粗淺學過一點民法
    希望能幫得上忙




  • meg酸的話:
    有人回我!!真感動謝謝大家

    最後我想我們還是請律師好了!!
    我阿姨說明天要去律師公會看看

    今天我覺得很誇張的是
    審判長說要我們說出一個具體的賠償但是我姨仗
    現在在服刑    要怎麼談..?

    一開庭對方就6人開始講說我們不聞不問什麼的
    我和我阿姨只是旁聽也不能講什麼



    今天看到我阿姨被對方罵妖怪哭真的很心疼!!小阿姨嫁給姨丈沒有享福過
    現再又要一個人養小孩    和奔波


    今天真的是見識到了啦

    以後真的要小心自己最好都不要有事
    不然真的要遇到好多事情*
    ====================================
    找律師一審大概五萬
    你可以把這些事情都告訴律師
    找大概4~50歲那種
    太年經沒啥路用~我朋友就夜店咖律師~
    不過也許又有年輕又利害的
    但我比較相信失敗會讓一個律師更厲害
    失敗次數少成功更少的那種的信任感也比較少

    既然撞死人了當然就要負責
    至於被判刑事罪責過失殺人關七個月

    民事可以請你的律師告訴法官
    當事人的家庭狀況以及當事人目前已經在服刑當中
    總之有經驗的律師可以讓你阿姨不會受到太多的責難
    甚至不出庭都可以,畢竟你姨丈才是當事人阿
    你阿姨去幹嘛呢..=.=

    總之民事法庭要裝窮裝可憐裝無辜悔恨自責等等~
    這樣子付出的就越少~

    台灣不像國外有陪審團都是法官自行判定

    因此讓法官鼻酸的陳述

    就可以幫妳阿姨跟姨丈取得好的處理條件

    具體的賠償金額~開低~然後說盡力了~讓律師去開口

    當事人只要哭跟表示遺憾那麼後續會比較好解決~

    還有~我不是教你壞~是這世界壞人太多了
  • yumenotree的話:
    根據民法191-2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你姨丈是因為該路口沒有交通號誌    且當時行駛內線車道.不知道有人會衝出來        所以我想你可以針對民法191-2中但書-->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看可不可以提出舉證之類的

    其實對方的要求雖然是有點獅子大開口
    但根據
    民法第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實是有法可循 所以很難說不理賠

    你們看可不可以試著和解  提出誠意來化解
    試著把理賠金額減低
    但是喪葬費用是一定要負責的.....>
    民法第192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粗淺學過一點民法
    希望能幫得上忙
    ======================================
    她姨丈都被抓去關七個月的意外過失殺人
    我想和解也沒意義
    再看他的陳述大概要和解人家也不肯
    就是提錢來講而已
    我就不信一個工地老人75歲
    還要一個人賠一百萬撫卹金..
    也未免太扯了一點

    當然不是說因為生命不值錢
    只是感覺那種態度就是死要錢
    而不是為了尊重生命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