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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 直解因果之門(書籍轉貼)

直解因果之門 目錄
<  恭接著書玉旨  >
<  恭接懿旨  >
<  本堂主席 關登台序  >
<  觀音菩薩 序  >
<  第一章 沖煞、犯陰與因果干擾之異同  >
<  第二章 靈神受壓制  >
<  第三章 冤欠—冤親債主  >
<  第四章 領旨討報之分級  >
<  第五章 業障  >
<  第六章 靈障  >
<  第七章 重病之因果  >
<  第八章 重業之現象  >
<  第九章 帶業因果  >
<  第十章 藏識  >
<  第十一章 莫名病症之因果  >
<  第十二章 惡業惡病之因果  >
<  第十三章 靈神病  >
<  第十四章 魔障病  >
<  第十五章 犯陰之症  >
<  第十六章 元辰病  >
<  第十七章 緣機促成業報  >
<  第十八章 何時最易犯因果  >
<  第十九章 因果、自性與放生  >
<  第二十章 廣結善緣  >
<  第廿一章 帶業投生  >
<  第廿二章 失魂  >
<  第廿三章 不由自主之症  >
<  第廿四章 皮膚疑症之因果  >
<  第廿五章 車關之厄  >
<  第廿六章 仙佛闡明因果病—頭痛症  >
<  第廿七章 殺業牽纏業障篇—神醫章  >
<  第廿八章 淫業牽纏因果論—天醫章  >
<  第廿九章 菩薩慈悲因果論  >
<  第三十章 迴向方能冤業解  >
<  第卅一章 闡明定業作完篇  >
<  本堂主席 關登台跋  >

註:本書由懿敕拱衡堂扶鸞著作 歡迎翻印 廣種福田



恭接玉旨開著新書

本堂主席 關登台
聖示:今日恭接著書玉旨,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恭接欽差,命本堂福神十里外

   恭接欽差,其餘神人排班候駕。

欽差金闕御史王天君 降
詩曰:因果牽纏夙世深。紛陳業累最驚心。
   著書直解由門人。可喜鸞堂佈福音。
聖示:吾今夜降蒞,是為頒佈著書玉詔也。
   玉旨宣讀,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日理萬機,無時不以蒼生是念。嗟嘆世人多有夙世牽纏因果業債

 ,造成人生運勢隱晦,起伏波折,事業貴人不顯,迭受挫折。更有身體病

 苦,受業債纏擾,莫名病苦叢生,藥石罔效,求醫不得驗徵。及至因業冤

 親纏擾,心神不寧,多生虛妄疑症。諸此種種,究其根原,因果業也。幸

 爾台疆懿敕拱衡堂,開堂闡教,著書普化夙著名聲,靈乩為使,膺承大命

 ,天降寶書賡續不絕,頗受天上肯定,足當大任,為眾生解開因果之門。

 前有『因果病象印証』一書,翻印廿版,廣佈流傳,造福蒼生,深層明悟 

 因果牽擾,輪迴業障之理,深有警惕,惕而驚醒,心向仁善,修功助道,

 以此廣結善緣,深植福田,消弭因業果報。

朕心大悅,乃特敕旨一道,准賜再著聖書,題其顏曰:『直解因果之門』。

 一事不煩二主乃再聘由 觀音菩薩為主著仙師,勇筆主著正鸞。命由甲申    

 年元月十四日開著,為期一年,完書繳旨。是書之著,不只闡述因果病象

 、輪迴業障、其串連牽纏之緣機。並析論因果與人生(身)之關聯,並有 

 解破因果之迷象,當可大益蒼黎,免受不明因果之論
  • 恭接懿旨

    無極老母 降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欣聞台疆『懿敕拱衡堂』又奉 玉旨開著『直解因果之門』,是書之著

    ,不止承續『因果病象印証』一書之立論,並且又直指解脫因果牽纏之門。
    可謂末法清算,因果顯現之際,上天頒賜眾生可以一則了斷因果,二則消弭
    業障,在顯討之中,可以不受因果業磨,又可了斷因果之寶書。眾生在因果
    清算中,揹負夙世輪迴以來,層層疊疊諸事業債;種因在輪迴之夙世,顯報
    在當下人生之中。世人自是在人生過程中,有諸種困頓、挫磨及苦難。多災
    多難之人生,緣機成熟之業障,造成事業、運途、身體諸般乖舛,比比皆是

    ,觸目可見。

      悲憫眾生之苦,天降寶書,剖析脈絡,盡陳異象,使眾生一則明悟因果
    之可怕,進而惕醒,二則發心消弭因果,解釋因結脫出樊籠;從此離苦得樂

    ,慧根不昧。既消因業而無果報之苦,再助大道之行,深植福慧。如此緣機
    及福報,可見:東土難生,人生可貴之珍寶也。

      于今,寶書開著, 娘不忍眾生未識珍寶可貴,恐有失之交臂,而將之
    視為吟風弄月之雜詠,隨手翻閱,不思研悟,甚至束之高閣;知此枉費 天
    心之仁,開門方便解脫因果之死結。乃特來降述篇前,一則為勉眾生、二則
    為讚寶書、三則為序。並特頒殊恩、作成凡例,以激勵用心,研閱、助印、
    流通、講解,均是功德,並可求解自身及至親眷屬之因果。

      書雖未成,凡例已頒,有幸閱者,有所求者,賜准速予辦理。 娘心殷
    望,眾生均能有所體會,把握良機;因果雖未顯現,並非無有冤債,切宜早
    行消弭。因果既討,更需排解及時,庶免多受無謂之苦。

    無極老母頒 序於懿敕拱衡堂



    本堂主席 關登台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喜哉!本堂又恭奉 玉旨、聘得 觀音菩薩為主著仙師,開著『直解因
    果之門』一書。

      菩薩本為佛家大賢,夙具慈悲,秉抱聞聲救苦,解渡眾生之苦;十數年
    前,在本堂開著『因果病象印証』上下合輯一書,頒行壽世,利益受因果所
    苦之眾生無數。亦為本書為眾生排解因果,奠下深固基礎,穩定道脈發展。

      于今,新書再著,延續是書之精髓,不但解開因果百鎖,更是大開為眾
    生解脫困果牽纏之不二法門,天意慈悲,深眷眾生時受因果牽纏之苦磨,專
    書講述因果妙論,先破迷象,再對治受其牽連之業債,則受苦眾生欲求解其
    死結,自是將其門而入,迎刃而解。

      鸞門為闡教濟世之聖地,著書普化為職命,廣佈文字因緣之際,引度眾
    生勤修大道,自然在濟度眾生之苦,無所推諉。天降寶書,正是斯旨,本堂
    有幸再承大命,恭迎著書之初,吾忝為本堂主神,禮贊為文,略述梗概,一
    則贊書寶貴,再則普勸眾生珍視,用心研閱,發心助印,當為有功而解因果
    也。

    懿敕拱衡堂主席關 序於懿敕拱衡堂





  • 觀音菩薩 降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所謂因果,即是前造諸事業障,歷經冥司定讞,衡諸適當時機,顯現了
    結之果報。

      眾生在無數輪迴之中,凡諸任一世之造作諸事,均有如亂絲糾結;但總
    有其中頭緒。在冥司審理之後,亂絲交緛卻有其端,按圖索驥之下,真相朗
    現,自然可以評書論惡,加以衡量,再審酌緣機、漸次安排,一報還以一報



      職是之故,眾生既經無數輪迴,既然造作諸般業障,因既種,緣機亦以
    漸成熟;乃在人生過程中,遭遇無數挫折、磨考、災難,是有承受果報之時

    。不論人生之運勢,人際之助力,貴星福報之緣機,甚至身體苦磨之災難,
    均在因之種,果之報,輪迴之緣機成熟,顯現討報之端倪也。

      憶自懿敕拱衡堂創建之初,吾即奉 玉旨降著『因果病象印證』上下合
    輯,書成頒佈壽世,眾生同受恩澤。是書為眾生述論因果業報之現象,有受
    冤親干擾,造成人身、精神之苦磨,經年藥石罔效,不但自身受苦,甚至拖
    累親眷費盡辛苦呵護照顧。有在因果業報顯現之初時,肇示異象。以資眾生
    明悟因果冤親之將顯報,及早排解。有以業談剖析因果概論,使眾生明瞭何
    謂因果,種因得果,理所當然。頒行壽世以來,翻印廿餘版,善信爭閱,一
    時,洛陽紙貴。風行廣佈,受沐恩波者愈廣而多。今,天心慈悲,懸念眾生
    多受因果業報之苦,雖有知為因果業債之牽纏,亦有發心向善,而修而行。
    然而,不知其門而入,不知如何解脫種因之結,乃致仍受其苦,輕者怨尤,
    重者斷絕慧根,致使夙世累積之福慧,受因果牽纏而毀滅斷送。故,再頒敕
    著書玉旨,名曰:『直解因果之門』。吾有幸,再受命為主著仙師。

      顧名思義,本書之著,在因果現象討報之中,列述解結之方法;因果千
    絮萬端,顯現之迷象,亦是五花八門。尤其,人身精氣神,形成生命之動力

    ,無形干擾之強烈,將是人身無可抗拒之痛苦。其中,所廣泛牽掣之精神意
    識等潛藏在體內之意志,發諸於外,可能奇端異行,可能驚世駭俗。若無細
    究其緣起,何能消弭。因此,本書將大益眾生也。觀音菩薩 降

  • 觀音菩薩 降

    第一章 沖煞、犯陰與因果干擾之異同

      世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遇上沖煞、犯陰之事,尤其在運勢低落,或
    是運象晦暝,更是容易煞、陰之沖犯。為何如此,人之運勢所趨,可以牽引
    人之日常言行,既然低落,既然晦暝,則言行舉止或輕佻,或失儀,甚或行
    不該行,是以提升陰、煞相犯之機遇。而,運勢晦暝,相對貴人與福星退位

    、陰煞之侵擾,更是輕而易舉。

      一般而言,沖煞、犯陰的狀況,當事人會有:身體與精神兩方面情況。
    身體—忽冷忽熱狀似感冒或瘧疾。精神—恍惚不寧,神思不屬,甚至惡夢連
    連,卻無一貫相聯之夢境。唯,犯陰有其先決條件;路過喪家,或行經墓厝
    風水等地,有言行不敬,或舉止失禮,如此容易招致喪門之陰煞。當然,運
    勢若低造、晦暝,就是無不敬言行舉止,卻也能沖犯喪門陰煞。所以,一般
    見有喪家或墓厝風水者,大都敬而遠之,以趨吉避凶。若是不得不由此而過

    ,最好心存哀悼,禮敬之心。

      因果干擾,顧名思義,即是輪迴以來,所造諸種業債,至如今,緣機成
    熟之討報。一旦因果討報的現象產生,不但身體、精神、甚至在人生的過程
    運勢,福報都有可能隱晦。那麼,因果討報對於人之影響是如何?身體—會
    有藥石不斷,病症不明,或者對症下藥,卻無法有效,更可能無有病因,卻
    身體不適,或者時好時壞、不能根治。精神—心緒不寧,疑神疑鬼,莫名膽
    怯,或是萎糜不振(尤其是受淫業女陰所擾)。更甚是,有侵體干擾,恍若
    兩人,心神似受控制,有著雙重人格。今時醫家尤喜以幻想、幻聽、幻覺為
    詞表述;因而,有者醫家甚至以精神為病名。人生曲折—因果討報有以福報
    為干擾標的;譬如原本和睦之家庭關係,夫妻、父子,卻兀然以衝突而形成
    尖銳之對立,或怨忿煩瑣。又譬如原來平順事業,卻突然耗損虧折,甚至人
    事陡起搬風。再譬如原本開朗個性,卻莫名孤僻刁蠻,甚至形成怪異等皆是



      據此分判,沖煞與犯陰,在與因果討報干擾中,是有許多相同現象。只
    是,沖煞與犯陰是偶然現象,因果討報卻是註成之現象。換言之,因果討報
    之干擾無法避免,沖煞犯陰卻可避免。而且,可以避免之沖煞犯陰,更能在
    事後輕易解除—以靈符化淨即可(惟,要在事發之開始,立即行之,否則,
    久傷成創,無可避免會侵蝕成嚴重病害,或者併發症。)

      眾生在本文中,衡量此一現象,其中關鍵是在祛解之後,無效,應該立
    刻警覺,是因果干擾之現象,把握快速因果和解之方案,庶免造成體軀、精
    神,甚至運象的嚴重變化,則更加難辦。能夠在此原則上把握,縱然受到沖
    犯或干擾,亦容易解決,更可以因知其利害,而行趨吉避凶之良方。

  • 觀音菩薩 降

     

    第二章 靈神受壓制

      際值因果清算之末劫中,又多有諸魔亂道之紛擾,加上人心日趨用心計
    較,攻心用計,乃致凡人心神靈識,急遽變化。並且,其變化之多元,更是
    觸目心驚。是以,產生「靈神受壓制」,抗禦無力之魔難。

      修道子在功課修持,以及精進加行中,偶一不慎,非常容易遭遇如此狀
    況。修道,本是在道理上,在戒律上精進;然則,今時因千宗萬脈多有傳佈

    ,世人在親近、聆聞法音機遇有許多方便。因方便而繁雜,更有以訛傳訛,
    或似是而非,一知半解。于焉,產生修道子岔入歧途而受磨難之情形。尤其

    ,各宗脈之在家修子,更是首當其衝。

      佛家宗脈,不論在僧眾引領中,或是戒律守誡中,較具規模,故在家修
    子受害之案例較少。道家因有練氣之法門,以氣入魔之現象,有之(但多是
    不知練氣是練氣,反以練神練法為前提,乃致之狀況。)再來如一貫道、鸞
    門、宮堂廟壇,及至分支旁流,甚而會靈、走靈山等修子,在道理、戒律較
    少精研之情形,一旦在因緣成熟中,立即有遭遇「靈神受壓制」之情形發生



      既曰:因緣成熟。其中所牽連者,自是輪迴之因果。夙世輪迴,投生人
    世之遭遇,凡諸種種事業之造作俱是其因,悉是果報之源。當下今世,幸入
    道程中修持;但是往昔諸世之業因,一如福報,悉由積植之福份,有如種籽
    發芽,茁壯,而至成樹。所以,道程中,業報主當然在等待緣機成熟而討報



      靈神受壓制,當然是因果討報之一現象,然則其詳情又如何?大體而言

    ,一如常人。可是,意志容易受到牽掣、牽引,甚至言行舉止違背自己意願

    ;心明知卻身不由己。因而,時常產生懊悔、自責,甚至自暴自棄的行為,
    乃致形成怪異的人格。

      另外,有極小部份,是以智慧蒙蔽,倒退之現象顯現。簡言之,言行舉
    止有幼稚,無理、暴躁,或者失去耐性等等現象,使其人突兀而陌生;週遭
    親友會有如此觀感。

      自主意願受到強制性影響,其人心緒之變化莫測,顯而易見,由此,亦
    可察知,受此干擾之無奈與痛苦。因而,正常親友間,見此情形,切宜多付
    出愛心、耐心,加以幫助,庶免其人變本加厲。

      綜此而言,「靈神受壓制」既是果報,也是修道子容易遭遇之情形,修
    子當然必需加以留心注意,先則注意修持過程中,慎勿招惹容易遭遇如此情
    形之法門,次則,消解因果業障之佈施要實踐,積極消弭其動力,是為上策

    。如若不幸已遭遇如此狀況,亦無需徬徨、甚至恐懼。種因得果,是天然定
    律,天心仁慈,既然在「因果輪迴」定律中,有開示出明路,使眾生知所遵
    循,只要明白「因果業,功德解」,自然可以從苦海中,分判出光明道路,
    脫離其牽掣之深淵。

  • 第三章 冤欠—冤親債主

      佛家云: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圖。可見人命關天之重,無與倫比。天
    有好生之德,芸芸眾生之中,一條殘靈,(殘靈即是溼生之蛆蟲類。)猶是
    一視同仁之列,更河況是萬物之靈—人?是以人命債,重無比,切宜慎之。

      在輪迴果報中,有所謂之「冤親債主」,顧名思義,即是有虧欠於彼,
    在無數的輪迴,各種客觀因素悉皆成熟,即是緣機成熟時,冤親債主即要現
    前。(冤親債主如何現前,下章會有專論。)但是,冤親債主之討報,可以
    分成侵體及干擾兩大類。

      侵體—是靈神的牽掣、控制,通俗而言,有若附身。在今時醫家所云,
    即是雙重性格。我人神識主宰言行習性,是以,周遭親朋好友會以其人之言
    行習性來判別是否異常。而受侵體之當事者,卻無法分判是自主神識,或是
    受到冤親之侵襲。只有熟悉其言行習性之旁人,能夠據此判斷出已受侵體之
    討報。

      許多受侵體現象者,會有迥異於日常心性、言行、舉止,甚至好惡僻好

    。譬喻而言:其人原本膽氣甚壯,卻在侵體之後,變成容易擔驚受怕。再譬
    喻說:其人原本隨和善良,在侵體之後,變成容易發怒,脾氣暴躁。再譬喻
    而言:其人原本喜好某些事物,卻在侵體之後,反成厭惡其事物。

      總而言之,侵體是一種二種靈識處於一身之狀況;因而,會有衝突性之
    矛盾,是如此現象之特色。

      干擾—是屬於念力之纏擾;有如視訊,一般電視接收電波即可產生畫面

    ,一但有雜訊,即出現畫質模糊、閃爍不清。人受冤親干擾亦同;神識主宰
    之能力減弱,會有間斷性之異常言行習性。因而,旁人亦可據此而判斷出其
    人是受干擾之現象。而當事者,卻因僅受念力之干擾而已,當然自身亦可分
    判出有冤親債主之干擾,可以及早辦理化冤,消弭因果討報。

      許多受到冤親債主干擾之人,會有精神恍惚,神思不屬之現象。譬喻而
    言:其人在日常生活中,若有若無似聽到某些聲音,或者容易感受到外在力
    量的侵襲,因而,變成疑神疑鬼之狀況。是以,今時醫家均歸諸於妄想、幻
    聽或幻覺之病症。再譬喻而言:其人會有危機意識;今時醫家歸類為被害妄
    想症。時常感覺到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導致周遭親朋好友,會被此現象所
    煩擾、擔心。

      總而言之,干擾似若感覺而已,不若侵體已實際有外靈之力量存在。所
    以,冤親債主之討報,侵體屬於較重之因果;干擾則屬於較輕之因果。但,
    不論是輕是重,卻已是冤親債主得到冥旨,准予討回夙世輪迴中所受之冤屈

    ,所以才能在人世間祟弄陽人也。
  • 第四章 領旨討報之分級

      冥律乃依天律而頒訂,而輪迴中,有恩成緣,有怨亦成緣,只是分別善
    惡緣而已。是以故,冤親債主來到陽世間侵擾欠其因業之人,必需要有冥府
    准旨,有此冥旨,則如欠債憑據,諸天護法、巡遊、司神,自會放行,不予
    刁難。因而,領旨討報,是因果報中,必然之程序,亦是諸神菩薩排解中,
    必要加以斟酌、說服,使得到旨令討報之冤魂,心甘情願和解,繳回冥旨,
    如此才是圓滿定案。

      許多眾生,不明此中關鍵,有者藉神威壓迫,有者簡單迴向,甚至自恃
    術法,加以降伏驅趕;其中亦有得效,但是為時甚短,而反彈之際,倍數於
    前,不可不慎也。

      既曰領旨,必有分級。一般而言,五色令旗是通稱;黃、白、青、灰、
    黑,依序由輕而重,並加以闡述之。

      黃旗令—屬最輕之討報,僅能干擾而已,並且,時限最短,只有三年陽
    日。

      白旗令—屬次輕者亦僅能干擾而已,不過,時限加倍,可以有六年之討
    報期。

      青旗令—介於輕重之間,易言之,即是可輕可重。可以干擾,但是不可
    以侵體,而期限也僅在六年而已。

      灰旗令—屬重因果之討報,但較輕,已可侵體,不過,時限卻可延長到
    十二年。

      黑旗令—是准旨討報中最嚴厲者,不但可以干擾,亦可侵體,嚴重者,
    亦可以索命,並且,時限可以從討報生效日起,一輩子如影隨形,伺機討報



      或有謂曰:天有好生之德,何忍放縱冤魂索命,以暴制暴,豈是教化之
    旨,反而形成眾生認知偏差之惡例。然則,天有好生之德。亦有:天道好還

    ,報應不爽。因此,諸天仙佛聖神,大開普度,警醒世人慎因畏果,庶免因
    果討報到臨之日,迭受苦磨,心生怨恨,屆時,不但無補於解因果,更造新
    口業,何苦呢?

      五色冥旨(令旗),是針對因果輪迴中,冤親債主討報之憑據,在如今
    末法時期,因果清算之際,眾生不可不知,尤其修子,更不可不知。需知修
    子在累世輪迴中,冤親債主不知凡幾,在精修過程中,冤親顯前,總有其日

  • 第五章 業障

      在因果討報,輪迴現象中,業障是屬於最輕,但卻最繁瑣的現象。

      我人在輪迴中,每一世,最少雖有可能未出生,或者幾個月,幾年而已

    ,但是絕大部份都有幾十年,甚至上百歲。因而,在人生過程中,會有許多
    人際接觸,一旦有所接觸,進而產生許多事端;不論是善是惡,即已種因,
    因業形成,必會有其成熟之果報,乃是必然。

      人生在世,食衣住行,每個生活環節,都是有與他人息息相關。因而,
    每個人小如生活習性,言行脾氣;大至創建事業,功名利祿之鑽營等,都會
    影響到周遭人等。此一接觸,影響,有好有壞的,形成善業,可以成就善因
    緣;壞的,形成惡業,會成為惡業,當然,在輪迴中因果中產生的即是惡因
    緣。

      惡因緣,林林總總,不致大到奪人性命,亦不足以造成很大的傷害與衝
    擊。因為,這些只是人在日常生活中,習性、脾氣,或者佔人便宜,奪人所
    好等,不是殺人搶奪,或是姦淫擄掠等重大傷害。所以,它只是一些小過錯

    ,匯聚形成如蛛網般,密密麻麻;這就是業障。

      簡而言之,業障,即是我人在夙世輪迴,累積一些沒有人命債的小過小
    錯,單獨不會現成因果討報。但是,積累至一定份量,正如蛛網佈成,開始
    狩獵,它就形成一面似蛛網般,會籠罩於人生過程的事物。

      業障纏擾的現象,會造成人生運勢晦暝,福運(貴人、吉星)退位,身
    體病磨,殃星顯現多藥路之苦。亦即大多造成人生波折,福報減少。所以,
    諸天仙佛菩薩力勸眾生,多行迴向,即是消弭業障,使之不致影響人生。



  • 第六章 靈障

      何謂靈障,細分有三。

      一者,是為山川河嶽中,不論飛禽走獸,或河海中水族,有靈性特高,
    或因緣際會,得有道之修行者啟開靈竅,能在山川河嶽,地靈毓秀之處所,
    藉日精月華,地形氣勢之磁場而修煉。其靈性藉啟開靈竅而聚歛,直至三靈
    合一,亦可如人一般;修佛之法,乃成就圓覺之路,修真之道,則紫府登仙

    。但是,在未如此成就之前,亦即尚在修行之中,不幸被害,則因其靈竅已
    開,靈神概略可以聚歛,其實已高出一般動物之靈,雖然尚無如人一般三靈
    合一,但靈識作用,已如人之無異,因此冤怨不釋,一旦干擾纏討,與冤親
    債主之討報不遑稍讓,更因其有修行之慧命,一旦無辜被害,在冥律中屬斷
    絕慧命之罪,討報尤其更加厲烈。

      二者,是為山川河嶽中之飛禽走獸,或河海中水族之未有修者。雖彼等
    未有修行,然則亦有生命,一且頸臨兵銊,無端喪生,心念自然恨怨,此一
    恨怨;聚納日久,怨戾之重,可想而知。在地府審斷之時,自然提出申控,
    若在緣機成熟之際,地府判准討報,亦將形成干擾或侵體之靈障也。

      三者,往昔之時,神州大陸地廣人稀,頗多深山大澤,隱有山精水怪諸
    多靈精。但,動物靈精,難與人併論,因而頗多受害者。精靈靈性尚高於人

    ,且比人邪惡,因此,一旦被害,頓成靈障牽纏索討。

      大抵而言,靈障之形成,是藉由殺業而造成。換言之,殺業不斷,則造
    成靈障纏討索報之機率,大為增加。其中,有修行者,有心無意間,會以術
    法而傷之;有醫者,因需有作藥引或煉丹藥,則需託人或自行捕殺;有富者

    ,因貪其口腹之欲,囑人或訂購奇珍異獸,以備烹而食之;更有青少年小頑
    童,好作孽,嬉戲玩弄,或誤殺、或虐殺;及至水上人家、山中獵戶,漁獵
    設阱,陷殺動物等,不甘被無端枉死,一旦彼等怨戾不消,自然形成靈障。

      是以故,在知其來龍去脈形成之源,當然就容易避免;再退而求其次,
    縱然不幸已造成如此因業,形成靈障干擾、討報,也能夠輕易加以排解,或
    者消弭。

  • 第七章 重病之因果

      現世雖然科學昌明,醫學發達,許多科技生化之人才,投入研發新藥,
    對治許多往昔認定疑難雜症,甚至是絕症之病象,均因此而能得改善或控制

    ,甚至康復之療效。但是,無可否認,卻有許多疾病,仍然無藥可醫,或者
    無從醫起,乃致愈病愈嚴重,纏綿病榻。

    語云:真藥醫假病;真病無藥醫。

      人身為四大假合,由假而成,可見關鍵何在。何謂為真?何謂為假?

      體軀是水、火、風、土,藉父精母血而孕育,再由靈神入胎,十月而產

    ;長成,是五穀雜糧所填腹。既如是,受大自然之益,當然亦受大自然之弊

    ,生病之苦,自是難免;不過,人生短短數十年,發生,只是假藉之表象而
    已。但是,人在五行內,不出六合外,人之生命過程中,尚牽連無數輪迴以
    來所造作之善惡果,即是因果業障;始為真也。

      俗云:久病床前無孝子。重病拖磨,久病臥榻,不但自身受苦,更要讓
    親眷子女跟著拖累受苦,因此,再有孝心、耐心之子女,有事業忙碌,或更
    需忙於營生,兼要顧及重病之親長,精神體力難以負荷,精疲力盡,當然影
    響心志,不能再和顏悅色盡心侍親者比比皆是。病人亦因身心打擊,日趨嚴
    重。

      然則,諸此種種卻僅是表面假象所組織之原因而已。實際上,人生在世
    之所以會罹成重病,是在因果業。

      須知人身既由四大假合之體軀,及靈神之結合而成。體軀要受重創,元
    辰必先耗弱;正如汽車要故障,必先由潤滑之黑油,或輸送動力之電線等因
    素而成。人之重病起源,俱是因受輕微之病毒,如感冒、感染、或皮肉稍受
    創傷等小疾病,卻久醫不癒,日久拖磨,積成重症之併發。但最重要卻是元
    辰已耗弱,自身無所覺察;元辰耗弱,大都由沖煞;不論喪門、五行等諸煞

    ,一且犯沖,必先由元辰戕害,因為元辰統制及協調身體各部運作,一旦如
    此作用有失,病症當然不好醫治。

      以上體軀及元辰造成重病之因素外,最嚴重之侵蝕,造成重病現象,即
    是「因果業」。其因業一定是牽連到命債,至少,亦會有公案是受害者凝恨
    不釋,怨結無解,怨戾之念,纏擾縈注,軀體、元辰,立受牽掣而變化。

      總而言之,知其因源,則能對治,至少亦可以趨避,趨吉避凶有門,可
    以減輕許多無謂之傷害及磨苦。文明愈盛,物質提昇,工業社會之人們,卻
    要承受許多文明病;正是「因果業」所牽纏者也
  • 第八章 重業之現象

      在因果輪迴業報中,屬重業但又不至於打入無間地獄,(註:阿鼻地獄
    十六層地獄。)諸如:貪官枉法,謗道,斷人慧命,重利害人,破人貞節,
    唆弄作惡,兄弟相爭,累及雙親而不孝等等者是。

      事分輕重,業分深淺,世人在起心動念而至言語行事之中,或許本意並
    無蓄意邪惡,但是,無心之間,言行所及,影響旁人,傷害造成而不自知,
    業因既種,及至諸般緣機湊合成熟,則成顯業,尋覓有緣索討。凡諸重業,
    索討必烈,受討之人有所疏忽,一旦嫌隙可乘,冤業豈有不趁機而入。

      世人在受重業纏討之際,大致可分為二:其一是運勢,其二是病體。

    運勢-人有其運曲折起伏,有在順境,有在逆境。但是,深入分析,為何有

       人常處於順境之中,或是有人時時陷入困境。更甚者,人生一路而過

       ,雖未非常平順,但總是安怡;忽然間,事業好似無貴人,工作之中

       橫生枝節,家庭親眷亦突然勃谿時起。好似,不該有失偏偏有失,應

       該有得,卻無能所得。

    身體-人食五穀雜糧,生苦病痛,自是難免。但是,常有同一病症,同一醫

       師,他人一次二次即能痊癒;但受業擾之人,卻是三番五次,不得其

       效。甚至演成重病,還要纏綿病榻,累及親眷多方照顧。

      如此現象之下,已可斷言,乃受重業因果之索討纏擾;凡事必有脈絡、
    動機可循,正如人之飢餓,必思飯菜,人之口渴,必要飲水。否則,同一現
    象,卻有不同結果,唯一而合理者,即是夾雜其他因素。

      既知此理,當要針對癥結而解,重業既是虧欠於人頗深,冤親債主顯前

    ,不論是干擾身體、或運勢。我人只要秉抱發誠、懺悔、求解;在輪迴授受
    因果之中,受冤屈者,必然忿恨偏深,縱非必要置之於死而後甘,至少亦會
    索討牽纏。因此,只要誠懺而造功迴向,並禱之于仙佛之排解,大都可以消
    弭因債而康泰。

  • 第九章 帶業因果

      所謂帶業,乃為一轉人身立即業隨身;亦即投靈入胎,因果之業障已臻
    成熟,伺機而討報。故,頗多在小兒身上可見。

      在地府審斷功果,善者超升,惡者刑罰,一切定讞之後發往投生;但正
    是有夙世之因業申控,羈押再審已有不及,或案証明確,地府逕付准旨討報

    。因而,投生之後,冤親債主立即顯現討報,但,嬰兒靈性較清,且少受染
    著,冤親不易侵體干擾;因為靈清如鏡,侵體亦如透明穿越,不易附著。因
    而,冤親顯前之干擾,大都以侵蝕元神(辰),使嬰兒一出娘胎則有元辰耗
    弱等現象。

      元辰耗弱,小兒則易不寧,或日夜顛倒,或哭鬧不休,甚至飲食不開,
    多有異常情形。更有易沖喪門,土煞、將軍、水火等關,稍有沖犯,立即毛
    病不斷。因此,有許多小兒,有者不宜在動土處,有者不宜入寺廟,更有不
    宜入陰廟墓陵聚集;乃致形成小兒不好帶,多有毛病不斷之困擾。

      在今世許多小兒,有生來帶有傷殘,如五官手足之缺陷,亦有許多小兒
    一出人間,在哺育過程,加倍辛苦,必需細心呵護照顧,稍不小心,則易受
    感染,或多藥石之病苦。

      或許如此之「帶業因果」,乍看之下似有不公平,但是,在輪迴之中,
    諸種因業,一切俱是因緣機會之成熟而顯現。既種前因,果報即已存在,因
    緣具備,機會則是動力;但已發往投生,似如箭已在弦而射出,只能進出人
    間而了結。是為帶業之因果,不能謂之不公平,蓋因造因在前。

      是以故,凡遇有如此帶業因果之現象,不論是小兒,或其父母,大都均
    屬苦磨。所以,可以先為解其因業;因果業、功德解。查明其所造作之因果
    業後,可以呈叩道場仙佛(尤其是有領命辦理因果之道場)辦理和解而迴向

    。因果既已解脫,再為之培護元辰;元辰之培護可以立元辰燈,可以參加法
    會,可以造功以轉化,更可以呈請道場仙佛將此功德轉化能源,以加持原靈
    樹,作根本之培護元辰。
  • 第十章 藏識

      藏識,是為阿賴耶識,即為第八識。乃我人在夙世無數劫以來,輪迴之
    中,所儲藏潛深之諸般善惡業;或可比擬為現世之光牒,可以儲存無數檔案

    ,待有必要,再加以調出,觀閱或顯現。

      既然是為夙世輪迴中儲存之善惡因業,當然會攝納許多每一世中有所虧
    欠于人之業債,一旦在時機因緣俱皆成熟之後,自然顯前。

      佛家對於「藏識」,常以潛心靜心,不造不善因緣,庶免種下不善業債

    ;所謂:菩薩畏因,即是此理。

      然則,眾生生於凡塵,是屬於群居之人際關係,在相處過程中,總有牽
    掣之關聯,以此接觸,則衍生因緣,是無可避免。一旦如此,因緣產生,藏
    識立即發生作用;以現世之物品而言,則如攝錄影機,按下快門,立即攝錄
    所發生種種之過程,並予儲存。藏識之作用,于焉確立。

      不論是功名利祿之權勢人家,或是販夫走卒之貧困人家,眾生悉皆在此
    「藏識」之作用中,產生「因果、輪迴」。換言之,欲求飛黃騰達,是在夙
    世所造作之善因業,今生今世,亦即因緣成熟之機會中,可以成為富貴榮華

    ;反之,貧困之販夫走卒,則是惡因業之顯成。

      所以,因果論中,善惡之造作,尚要以「藏識之作用」加以闡述。使眾
    生明悟;我人之夙世所儲存之因業,是因果報應之動力,而如此動力,是在
    當下人生所衍生種種際遇中,形成、發作,並有牽引使其按儲存之業識而作
    用及明顯分判善惡之因緣。
  • 第十一章 莫名病症之因果

      際值末法之時,因果清算,夙世冤親債主顯前,特加猛烈;因而,產生
    許多激烈討報之因果,以致受討者,產生許多莫名、游移,甚至醫者查無其
    症之病苦。愈磨愈苦,愈苦愈怨,竟致口業再生,怨天尤人,毀天謗地;實
    則只是「因果」而已。

      所謂「莫名」,可以是醫者查察不出其病因,但並非是無其醫理存在,
    只是,醫者據病者之感受而診療,但查無其症;實則,病者確有不適,但非
    體軀之創痛,而是精神之病痛。或者是,病者感覺有病,但其病症卻游移,
    甚至似隱似顯。譬如:有病者感覺頭痛,但又會感覺胸痛,甚至手足關節等
    俱會隱隱作痛,醫者自是查察無以診察。

      並非醫者診無其症,則予斷然否定病者之感受;病者確是有所不適。亦
    因此,時常產生醫者與患者認知之差異,而有所爭執,兩造均無錯,關鍵在
    於「因果」而已。

      眾生在人生過程中,生病苦磨自是難免,甚至遇上重大病症亦在所難免

    ;但是,身體之自然受病菌所侵蝕而產生之病症,如今醫學科技之大躍進,
    診察醫治,可謂易如反掌。但為何會有如此「莫名、游移之症」,莫怪一遇
    如此情況,立即徬徨失措。究其因原,即有病在身,查無症,當然難以投藥

    ,無以治療,所以會產生恐懼。

      一般而言,因果造作,如是用心計較,陷害圖謀,城府深沈,利用他人
    而損人利己,大都在因業成熟之際,則成如此果報。

      許多小病,諸如感冒,創傷,本是隨手醫治即可痊癒,但是,如果一醫
    再醫,卻未見其效,則需加以注意,有因此牽引之力,形成不可測知之莫名
    病苦。

      因此,眾生遭遇上諸如:無因之病痛,游移之病痛,醫者不能診斷之病
    症,甚至有大異常情之病症(如易生驚惶,易生敏感,時有無形之感觸,但
    卻無實症等是)。無需擔憂,能知其因,必有所解。

      人間是苦海,但卻是輪迴之了斷處。夙世以來,所造作因業,造下、成
    因、輪迴,而至緣機成熟顯報,盡在完成因果而已。

      眾生身處輪迴場,因果必需了斷,一旦因果牽纏,所產生之苦,自是苦
    不堪言,但卻無需尤怨,在苦磨中消其業力,業消自然出苦而見生天,光明
    可望。

      所最可怕者,不知其因結何在?不知如何解脫其果!所謂:不知其所以

    ,因此才可怕。亦即俗謂之不確定,是以會恐懼。

      不論是佛家道家,以迄各宗脈道場,在引度眾生之緣機上,會有因應眾
    生之根器;如今有此因果現象者,有如過江之鯽,「莫名病苦、遊移病症」

    ,困擾醫家已久。有醫者能具仁心耐心,加以好言相勸,但若醫者稍失耐心

    ,則兩造無謂事端,甚至批評、爭執者有之。

      是以,由因果之解結,消冤解業,釋冤化怨,在其原動力消除後,只餘
    自身之創傷,則不論其始病之灶何在,醫學昌明至如今,無有莫名業力在,
    輕而易舉可以醫治。

  • 第十二章 惡業惡病之因果

      人生在世,由於群居,人際關係自然繁複與瑣雜,亦因此產生許多事端

    ;俗云:一個巴掌拍不響。因果亦如是;必需有造因(即是動力),成熟(

    緣機),果報(了結)。

      所謂惡業,有別於重業者,乃是在作孽。有小孩童孽戲作虐,有捉狹無
    心造成之傷害,有意氣用事執意造成之傷害:諸此種種事端所造成之業因,
    均可歸屬惡業;因此,惡業有重、有輕。所以,果報亦將輕重有別。但不論
    輕重,其特質即是產生惡病;諸如肚生飛蛇,諸如背生惡瘡,或是筋骨病痛
    不癒。

      現世人因食物常有噴灑農藥,累積殘滯之毒素,更因好逸惡勞,缺少勞
    動,排除汗水,更有虫蛆之孳生於污濁環境中,散播病菌;並且,變種加劇

    ,病菌之侵蝕,尤其變本加厲。許多原本小毛病,因此爆發成嚴重病體;可
    以歸究為惡業形成累積而致充斥,形成世人有其惡病之根源。

      另外,淫業之中,有許多造成惡業者:諸如恃財勢,俊貌、利用職權,
    甚至威嚇等,得遂其圖,但卻逢場作戲,始亂終棄,致使受害者或終身哀怨
    不能釋懷自盡。以此因業,當然冤怨牽纏,造因者終會形成果報。

      既是淫業,其惡業所形成之惡病,當然在泌尿以及遐思、邪念等。今時

    ,許多眾生,受淫業牽纏,或受女陰纏擾,或受淫邪祟弄,乃致身體、思緒

    ,均有所乖異;若是如此,當需省悟于因業之解結。

      眾生在因果業磨中,常有受病苦,不能明其根源,產生許多磨難;縱然
    最後得能痊癒,但已多受其磨甚重矣!

      是以,人生在世之間,夙業既造,追悔不及,自然必需顯業牽纏,再來
    按圖索驥排解;但是,明其因果之理,慎其因業之造任,不造新因,未來即
    無承受業報。為要眾生免受因果苦報,至希謹慎為要!

  • 第十三章 靈神病

      靈神病,各家宗脈所云或有不同:佛家謂因果病,道家謂靈光病,醫家
    謂之分裂症,甚至有些宗脈形容為元靈病...諸此種種,不一而是。但顧
    名思義,既曰靈神,與精神,元靈肯定有所關連,是無疑義。

      際值末法時期,因果清算,但亦適逢大道普傳。人世間道脈普及,各家
    因應緣機,成立道場,辦理普化。得此殊勝福緣,陰陽同沐其機,因此,夙
    世因果冤親債主,同時亦是各覓有緣而申討。乃有許多所謂靈辰、精神,甚
    至怪異之病症。

      一般眾生受此靈神病症之際,大都歸類為精神異常,亦即醫家所謂之精
    神分裂、幻聽、幻覺,甚至雙重人格。

      修行道子一旦有此現象,大都立即警覺是輪迴夙世中之冤親債主顯前討
    報,可以尋求解冤釋結之方法。

      有此分別,亦所以一般眾生不能立即尋求解決方案,所以,愈拖愈嚴重

    。而修行道子因能及早時機而解結,故其干擾會比一般眾生為輕,並且容易
    解結化冤。

      但亦因一般眾生未有近道,未有行持,故其討報不會將之視為無形干擾

    。于是,形成一種錯覺,以為修行者才會有因果牽纏之討報,而一般眾生則
    不會。這種現象,有如陽世間之欠債一般,有者會賴皮賴帳,明明有欠債,
    卻也不還,你必須依循正當途徑要求歸還,曠日廢時;而有修者,正如欠人
    債,安眠不下,必需馬上尋思償債方法。因而形成,修者似有冤親討報,而
    一般眾生則無之假象。

      實則,討報是一視同仁,豈有因有修行,或無修行而有所分別。

      既如是,則其報象,一定是同樣現象;一般現象都是會有靈神現象,不
    會有身體疾病之病痛現象。

      有靈神病象者,最常見是似有人在身邊細語,或常有錯覺在近似有物體
    跟隨,而其中最嚴重者,是已侵體成為主宰(亦即侵入識神,有如雙重人格

    ,時好時壞,自身無以自主。)故有迥異之習性、言行。(侵體之病象,與
    重業討報之侵體現象,完全一樣,故,受侵體之討報,必要發誠懺悔,以求
    化冤。)

      俗云:知其結果不可怕;最怕其不知結果是如何?因此,靈神病亦如是

    ,一旦知其脈絡,當然可以加以化解,只在眾生是否能夠明悟因果之可怕,
    而能發心於菩薩之畏因,行事之前,謹慎而三思!

  • 第十四章 魔障病

      魔障,顧名思義,是為無形障礙。人有自性,是為含藏識,既曰含藏識

    ,即有佛識,亦有魔識,佛識成就佛果,魔識當然成為魔障。自性入魔,又
    可分為自性魔,及外魔所擾。

      眾生悉皆具佛性,是以眾生悉皆佛種;然則,後天染著,正如白紙染黑

    ,佛性夾雜魔性於其中,自然無庸置疑。修道子在修學過程中,逐漸啟發善
    慧之根器;同時,後天染著之魔性,亦逐漸擴散。因而,佛魔同步植於腦海
    心識,自然形成兩極牽引,亦即相對之矛盾,道家所謂之天人交戰。

      尤其,許多修行者,在教義上,或者行持中,因不甚明白教義之主旨,
    或者是受誤導,因此,形成許多偏差之執識,一旦,我執即易成為魔障。因
    為執識深入,自性中所蘊納八識之種子受牽引,發展出夙世之潛藏邊邪所見

    ,不正意念,匯成干擾靈心之魔障,即是所謂之自性魔障。

      至於外魔,或謂之天魔考道。佛道各家,對於魔論,不一而是,但是証
    諸佛道經藏,阿修羅、天魔之論述,歷歷在目,因此,外魔干擾道子靈心,
    卻也無庸置疑。正如道子處於閻浮提中,眼見富貴榮華,親情女色等等因緣

    ,心無以自立,將之歸咎於外魔,倒也無可厚非。但是,魔阻道程,即是不
    爭事實。

      析論至此,魔障因何成病?因為靈心受其牽掣、引誘、甚至干擾作祟。
    造成道子心中無以自立,不由進入魔障領域。

      人世間最容易受牽引,莫過於名、利、親情、愛情。換言之即是修道子

    ,身處凡業中,亦無以避免此等欲海中;因而,物必自腐而後蟲蛀之,魔即
    由此生。

      既如是,魔障病亦即心象病。道子最容易由此產生心緒之變化,無以自
    主。

      因果病象中,有論述劃分有形及無形;魔障可謂是無形。由心識產生之
    變化,並且,是以夙世所潛藏之種種識發展而成,其對治良方,當然倍加艱
    辛與困難。

      綜此而言,欲求化解魔障之產生,必需由淨識著手;所謂淨識,即是淨
    化提昇我人之種籽識,使其所蘊納之魔識不會發展成當下之魔障。一旦,魔
    障已經形成,也不必恐慌,雖然心緒之控制,比實質病情之控制更為困難,
    但是,因果業,功德解,有其一定之效驗。

  • 第十五章 犯陰之症

      犯陰之症,最明顯而容易判斷其症,是其人必定每在黃昏後、或在夜間

    ,有不適如發燒畏寒、或是嘔吐、昏沉,甚至面有陰森,眼呈厲芒。嚴重者

    ,(如已有病毒,如已感冒,或是創傷、五臟六腑,經脈氣血等均是。)甚
    至可異常病變而需送醫急救。

      所謂犯陰,通常指於凡是沖犯無主孤魂,或是犯煞,亦有籠統稱之冤親
    債主之討報,均將歸於「犯陰」。實則,犯陰是指沖犯喪煞以及葬場、墳墓

    。(當然亦包括未立墓碑,但仍在土下埋葬之處。)

      喪煞,喪家亡者,本隱厲烈怨戾(除非善德者善終,學修者得仙佛接引

    。)之氣,聚此冤怨,招致磁場轉變,形成煞厲。故喪家本身即已有其喪煞
    存在;一旦凡人或因不敬、或因運低,或因元辰耗弱,即容易沖犯纏擾。

      墓厝墳場(包括未立碑者)會有喪煞,乃在生魂處在其地,五行磁場亦
    是轉變,並因生魂已有顯示之力,故,在此處場所之人,亦如上述者,容易
    沖犯纏擾。

      有許多人,平素滿腦邪綺遐思,又不能戒慎口業,在喪家或墳墓場所不
    知慎守心口,或發邪念,或出綺語,以此不敬不善、不淨不哀之言行,招致
    陰煞纏擾者,案例不勝枚舉。當然,運晦元辰弱者,亦有因此而受沖犯纏擾



      是以故,避免犯陰之事,避之為吉;但總在人世間,有時不免遇上,難
    以閃避,應當立即收歛嬉哈不敬之言行,如能歛神自守,或表恭敬,回家之
    後,可以淨身,(或是求淨符)如此可以確保少受其害。

      一旦無可避免,犯陰發病,亦無需驚惶,立即誠心懺悔,查知何處所犯

    ,是喪家即予上香,是墓場亦同;或者速速行功迴向,具體懺悔,可求道場
    呈表排解。如此而行,十之八九可以解除;但切要速速而行,否則,待陰煞
    侵蝕元辰,形成元辰無力恢復之症,則難辦且禍患大矣!
  • 第十六章 元辰病

      何謂元辰病,簡而言之,與元靈有直接關聯之病也。人之元靈,有在無
    極之原靈園,有在地府之元辰燈,息息相關;元靈樹若不能正常生長,其人
    必病苦不斷,如枯黃、蟲蛀,乃致雜草攀繞,以致不能健康生長。元辰燈若
    油盡燈枯,生機不振,則其人將是生命堪憂,多受苦磨也。

      人之生也,落土時分則定元辰,原靈園中樹已播種,地府元辰燈開點。
    因此,三者息息相關;然則,以人之生命過程所遭遇,而形成原靈樹及元辰
    燈之生機及成長現象。換言之,人之生命過程,若因外來因素,元辰迭受侵
    擾耗損,或侵蝕嚴重,必然招致另二處之暗然無光。再因此二處之不能正常
    生長及放光,相對再次牽掣凡人元辰不能修復。

      世人在生命誕生之初,落土分明元辰,依此而成長,在生長及生命過程
    中,或因病磨,或因受冤親討報,甚至犯陰沖煞,身軀久受藥石之苦,相對
    元辰亦受侵損;最常見者,人受靈界之侵擾,不但身軀受磨,元氣耗損,精
    神不寧,年久月深,元辰必定耗弱不振。

      當然,人食五榖雜糧,生苦病痛,必定難免;但是,受靈界侵蝕,卻是
    可以避免。因此,欲避免元辰病,由此謹慎之。

      所謂元辰病,其現象最明確而通常,是久病不癒,而越不癒,元辰愈耗
    弱。

      一旦有此元辰病之現象,在凡人身軀欲求修復,已是無能為力。因此,
    只有由元靈樹加以修復,除雜草、蛀蟲、加水加養份;或是地府元辰燈加油

    。而欲達成加護之力,只有仙佛有此能力,必要禱叩仙佛慈悲,或是人間道
    場以功德轉換能源以加護之,始能為力也。

  • 第十七章 緣機促成業報

      俗云:人在時運低,暗路多遇鬼。為何如此?因為人在運勢低潮、晦暝
    之際,事端橫生,莫名波折叢起,甚至平路尚會跌倒。外象尚且如此,則靈
    神在耗弱之時,外面煞陰、冤親債主、無祀遊魂及至有主之墓厝等地,均會
    侵蝕、干擾。

      因果之先決條件是—若干時年先種下其因端,造作諸業,因既種,如籽
    之入土,自然有發芽、茁長之時。當然,是必要有人善加照顧如施肥、澆水

    、除雜草,種籽始能成長。因端之種,人又繼續造業,植入含藏識,隨轉世
    輪迴;正是促成因果顯成之施肥、澆水、除雜草之動力。因而,一旦緣機成
    熟,果報即到。

      今時道子常有一種感覺—有在修道,行功立德,好似因果討報接踵而至

    。一些不信因果輪迴,或者無修大道,無在道場出入護持之人,好似不會受
    到因果討報。是以滿心疑問,甚至對因果定義之律,有所不平,然則,報業
    所成,絕無不公不平之處。

      試看眾生在人生過程中,誰無起落,總有平順,亦有失意,誰無意外之
    災,誰無生苦病痛?只是,修道子知道低落運象,迭起事端,必有其因。而
    不修大道,無在道場親近者,每有事端,認為人生過程,自是難免有事。譬
    如:在喪家附近有犯陰煞之事,回家病痛,會認為是感冒,或是過度勞累所
    致,不會將其解讀為是犯陰煞。

      既然果報是在緣機成熟之際顯現,可謂在人生過程中,時時刻刻均有緣
    機成熟之際;但是「事必有兆」。因而,在有異兆之時,應有警覺—因果之
    即將來到。

      人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者是逆境不能翻身,久病不能痊癒,無端受災
    難,甚至原本有所得,卻橫生枝節而有失。綜合劃分:大多於福運,(含括
    至事業、功名、家庭。)身體,(有小病不能癒,有併發莫名游移之症。)
    精神,(醫家以幻聽、幻覺、幻視、妄想、精神分裂而視之。)然則,形成
    如此現象之動力何在?福運不顯,是如何之力量阻礙?身體多病苦,如非體
    軀受創,自體免疫、再生之能力何在?精神之主宰,為何不能自主?

      所以故,人在業報成熟之中,自應惕勵於自身之消業有不足,善慧護持
    之力有未逮;而非尤怨哀恨。

  • 第十八章 何時最易犯因果

      人在元辰耗弱之際最易犯因果。

      試看眾生有誰在元辰光彩之際,沖犯陰煞及冤魂纏擾。所以,元辰衰弱

    ,是一個很大警訊,切莫輕忽。

      元辰何以會衰弱,在十六章已闡明,今日所欲眾生能夠明悟者,除在上
    章所述加持原靈樹外,人在日常中如何避免,如何培護,甚至如何使元辰不
    受損。

      每個人元辰因落土不同而各有異;關鍵在五行屬性,而成本命屬性。故

    ,落土時辰關係往後五行命象,而在人生過程中,當然亦有「相生有助」,
    「相剋有傷」之定理。因此避免之道當然是不傷剋落土辰之五行。

      培護元辰,有許多習俗沿襲,將落土之包膜深掩入土,以及臍帶深埋等

    ,是以固土神,中央戌己土,土神既固,當然有益元辰;然則,最重要者,
    莫過於善為培護。有許多道場均以「元辰燈」作養護之功,實則,許多佛菩
    薩及上聖高真之真言密咒以及法教中,均有培護元辰之方法,只在眾生是否
    有實踐否?

      不使元辰受損,最直接方法就是不要傷及元辰,譬如不去聚陰之處,不
    使自身多受驚嚇,久病之後,順帶加護元辰,以補受傷、或受侵蝕之損耗。

      既然因果業報絕多顯在人元辰耗弱之際,那麼,防範未然,當屬不造因
    果;然則,談何容易。夙世輪迴以來,因業已在含藏識中如種籽、發芽、成
    長。既成事實,無法積極消除,但是消極避免、補救,不失為上上良方。

      我人在世,多親近道場,多持誦經咒,多接受仙佛靈光普照,並非難事

    。如今台疆一地之道場,弘法利生,傳佈福音,各教宗脈修辦道子,更是盡
    心盡力,弘傳法教,只要眾生有心,可以輕而易舉進入道場。一旦進入道場

    ,一者、可以研悟因果妙理,語云:知其害而可以趨避之。熟知因果定律,
    當然可以少受其害。二者、護持道場,親近道場,換言之即是時時親近仙佛

    ,自然可以時時沐受仙佛普被,以及靈光加持,當然可以減受損害。三者、
    身在道場,縱然偶受其害,亦可盡速處理,減輕傷害至最低。

      總而言之,人生在世,輪迴,即是因果了斷之地,切宜知之,了之,進
    而行之。切莫因果輪迴,愈受傷害,進而愈造業債種因,如此將無了時,枉
    費 上天及佛菩薩之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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