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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四個月內不能參與喜慶的問題?

想問一下水水們..因為我的結婚公證日期是在96年的7月,因為老公在國外念書,所以延到今年的6月才補請(但有迎娶儀式),最近這幾個月收到許多親友結婚的帖子,但老一輩的習俗上有結婚4個月內不能參加喜慶的禁忌..所以不知我的四個月內應該是算公証的日子還是補請的日子呢? 
  • 基本上相沖..是會沖到後者
    所以妳最進要參加婚禮要結婚的人
    不介意就不用在意

    而結婚應該用妳實質結婚那一天吧
    都過很久了
  • 原來還有這樣子的呀..

    真麻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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