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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的秘密都是假的??

國務費卷證  「沒一樣是機密」

 
總統府昨天宣布,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馬英九總統認定不符法律要件,已核定全部註銷。總統府昨天正式發函給台北地方法院、最高檢察署等單位,讓國務機要費審理程序得以繼續進行。


五二○當天最高法院檢察署去函總統府,要求解密國務機要費卷證,府方一開始採「授權使用」,但檢察機關仍嫌不足,再度去函要求降低機密等級;馬總統六月底委請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組專案小組研究,前天深夜馬總統與專案小組開會後,決定將所有卷證註銷機密。


據了解,專案小組成員除詹春柏外,還包括總統府副秘書長高朗、總統府政風處長謝建財、總統府約聘法律顧問宋耀明等。馬總統指示尊重司法、不影響司法、全力協助司法,並以「發現事實,查明真相,就事論事,勿枉勿縱」為最高原則。


詹春柏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宣布此一決定。他強調,總統府調閱相關資料研究後,認為相關卷證並未涉及機密,註銷機密合乎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因此將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共五類(見A4版),全部註銷機密。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採取註銷方式,「是因為我們認為這些資料,完全不構成絕對機密,甚至連機密都不算。」他指出,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絕對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不符合構成要件。

他表示,馬總統授權詹春柏與專案小組成員,逐一檢視相關卷證,「確信沒有任何一樣東西,符合機密的定義。」他指出,總統府提供的單據自始即不涉國家安全,不能算機密;檢方筆錄因為非總統府主管事項,總統府無權核定為機密,因此所有資料全部註銷機密核定。


王郁琦強調,府方只針對資料是否應核定為國家機密,依權責做出決定;至於陳前總統夫婦的司法案件,應由司法機關審理,府方不表示意見。
  • 真的嗎???

    可是解開會被告吧
  • 府方人士表示,這再次證實「南線專案」從頭到尾都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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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貪瀆被告身分  檢近日傳扁
      更新日期:2008/08/07  07:30  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總統府宣布註銷國務機要費案的絕對機密,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決定近日傳喚前總統陳水扁以貪瀆案被告身分到案;如果陳水扁答辯時提出前第一家庭成員的發票報帳內容,檢察官不排除再次傳訊陳幸妤、陳致中等人。
    至於結案時間,特偵組雖然沒有說明;但法務部官員指出,「註銷方式」等於認定國務費案的卷證自始即非機密,將更方便法院與特偵組辦案,偵審腳步可望加速,很快就會對外公布偵查的結果。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合議庭表示,將待收到總統府註銷機密的公文,再討論後續作為。據了解,最快九月開始公開審理。
    特偵組國務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指出,當初檢察官陳瑞仁雖然曾訊問陳水扁,但特偵組直到今年五二○才將陳水扁列為偵字案被告;專案小組討論後,決定不直接以國務費案起訴書內容起訴陳水扁,給他重新答辯一次的機會。
    據了解,特偵組內部早就偵訊陳水扁及偵查程序沙盤推演,並持續清查前第一家庭相關的銀行資金流向,甚至包括部分的海外資金,都已陸續完成調查。原則上,目前只待陳水扁提出答辯、說明,查證後就可結案。
    由於特偵組成立目的就在偵辦總統、五院級等高層官員,特偵組內部多數傾向傳喚陳水扁到最高檢接受訊問,而不採取就訊的禮遇方式。


  • 被誰告??


    如果是機密---2006~2007找了一大堆立委還有鄉鎮市長去總統府看所謂的機密文件那就是“洩露國家機密”




    現在想用“機密”來鎖死這些文件就是自砸陣腳了啦
  • 綠營提告  府:轉移焦點無法改變資料非機密事實

    民進黨立院黨團因為總統府決定將國務機要費案文件註銷機密,認為將有危國家安全,因此8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控告總統馬英九違反內亂外患罪。對此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轉移焦點無法改變那些資料不是國家機密的事實,府方認為自己做法經得起考驗。


    王郁琦:『對於民進黨控告馬總統的做法,我們認為,轉移焦點並無法改變,那些資料不是國家機密的事實。我們的做法經得起考驗。』
  • 我看新聞...那個柯建銘不是說什麼內憂外患罪??
  • 這∼應該是要po到政治版才對吧?
  • 近觀其變吧,  反正現在做的也不過是補正之前的問題,  並會讓現在的民眾生活過的好一點.   

    希望執政黨在糾正錯誤時,  可以進行未來的防堵,  這個財是經營的重點.      當然,  民生問題乃屬當下重人最關心的議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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