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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工程問題有點關法律,知道的人可以解答一下嗎

我們公司幫一家私人企業做一個小型工程
因為是一個小型工程,以往老闆都是直接給對方估價單
但並沒有擬合約,等工程完工再跟對方請款即可
但這次老闆的兒子又接一個小工程他沒有擬合約
這樣應該沒關係吧
因為他一直說到時領不到錢怎辦,因為我負責文書部份
還說到時我一定要想辦法讓他領到錢
他若領不到要我負責,我愈想愈奇怪
我覺得干我屁事呀,他老爸也就是我們的老的老闆
這種事都嘛自己搞定,要不要擬合約
也許有的比較大的工程就擬,小工程就沒擬合約
直接給估價單後就施工了
我覺得有工程事實是一定拿得到錢吧
若要打官司看現場就知道了呀
  • realeric
    realeric
    進場  總有文件有人簽ㄅ

    真的要訴訟  問題很多  不會市企約的問題

    都市驗收的問題
  • 現在能補救的方法就是傳估價單過去,進場前請對方補簽一下代表合約應該還來得及,再不就只能進場後讓現場人員簽收啦~~
  • 甲乢丙丁@@
    甲乢丙丁@@
    因為我們是很小的工程
    所以沒有所謂的進場人員簽名
    跟驗收人員簽名的問題
    頂多驗收時業主雙方至現場驗收
    那這麼說的話還是要有雙方蓋章比較好囉
  • 在法律上來說,有白紙黑字,有人畫押,當然是最理想最沒有爭議的狀態,但法條�也有一條,就是口頭的約定也視為是契約的成立,只是是誰跟誰約定,要雙方當事人都到場,官司才打的下去!
    施工前拍一張照,施工中拍一張照,驗收時拍一張照,這樣就OK了,但是大部分都是再驗收時才有問題,理由大部分都是跟當初想的約定的不一樣,或是要保固啥的,所以最好還是改一下貴司的接單方式,簽個合約,不單只是能保障自己,也能將雙方的責任釐清,免的偷懶10分鐘,卻要花10天去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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