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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珊瑚,反對農委會開放珊瑚採捕!!請大家去連署!!

保護地球,是每一個人的責任,為子孫,也為自己!!讓下一代有個可以生存的環境!
連署網址: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062219404800/index.php?serial=20080622194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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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將訂於7月16日(三)上午十點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歡迎各界人士前往參與!
詳見http://www.kuroshio.org.tw/index.php?load=read&id=123
=============連署說明========
97年5月22日,農委會利用新舊政府交接之際,公告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原條文第23條規定「珊瑚漁業…之漁船除原有漁業證照到期申請換發者外,不核發新漁業證照。」,被修正為「九十六年底前具有珊瑚採捕設備…之漁船,…得兼營珊瑚漁業。」,也就是說,原本全台灣只剩三張合法的珊瑚漁業執照,即將在97年底全數到期失效,而農委會卻在此時「就地合法」96艘非法採捕珊瑚漁船,此舉將造成台灣海洋資源全面性、不可恢復的破壞。台灣將成珊瑚墳場,海洋生態面臨空前浩劫經過多年的推廣,對於淺海珊瑚(生長在水深五十米以內)的生態保育已經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但生活在水深超過五十米以上的深海珊瑚,由於沒有相關研究,學術界對其生態系了解有限。依據農委會公告,這次一共開放台灣周圍五處珊瑚漁場,總面積達7811平方公里,主要採捕對象為深海珊瑚。以深海珊瑚中的紅珊瑚Corallium  rubrum為例,每年僅成長0.35~0.62公厘,生長速率隨年齡逐漸減緩,由於生長緩慢,一經破壞將難以恢復,加上傳統的拖網採捕方式,選擇性差,將嚴重破壞珊瑚生態棲地。
農委會假管理之名,行放任破壞之實
農委會表示「…經透過縣市政府調查結果,目前仍有96艘漁船擅自經營該漁業採捕紅珊瑚,為強化管理,本會於97年4月9日經農委會主管會報討論通過後,依法制程序修正…」,而農委會所謂的管理,僅限制採捕區域及漁獲總量(每艘船每年出口量120公斤),對於採捕方法、珊瑚種類、株徑大小或高度都沒有限制。以往業者明目張膽非法採捕,都不見政府取締、管制,「就地合法」後非法將有更好的掩護,國人如何相信相關單位的監督能力和決心?
政策前後矛盾,大開保育倒車
自78年起頒布實施之「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早已明訂不再核發珊瑚漁業證照。96年2月2日漁業署發出的新聞稿亦指出「世界各國為保護棲地…善盡珊瑚捕撈管理責任,採捕時需具選擇性並能掌握珊瑚種類、珊瑚株徑大小或高度,符合採捕規格者才採捕…我國珊瑚漁業管理亦朝此方向推動…」
。以「加強生物多樣性及資源保育利用研究」、「養護漁業資源」為施政目標的中央政府機關,卻在生態意識高漲的時候,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前後矛盾的政策抹殺政府與民間十幾年來的努力,如此荒謬不合理的條文,到底如何決策?由誰決定?我們要求農委會說清楚,講明白,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犧牲公眾利益,圖利特定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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