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叔猥褻求援 姑竟要姪女閉嘴

遭叔猥褻求援  姑竟要姪女閉嘴
  更新日期:2008/07/08  04:33  吳政峰基隆報導 
就讀國一的洪姓少女與妹妹,父母離異後,與阿嬤、叔叔同住,洪姓少女竟慘遭叔叔多次猥褻,向姑姑求援,還反被警告不得將家醜外揚。少女不堪遭沾汙,在母親陪同下報警,七日這名狼叔被基隆地方法院判刑1年4月。


法院調查,九十五年七月間,洪姓少女與妹妹在阿嬤房間睡覺,叔叔竟潛入房間,強行撫摸她的胸部、下體。少女從睡夢驚醒,嚇得不知失措,叔叔還恫嚇說:「不准叫!」持續對她上下其手。


九十五年七月至九十六年六月,少女多次遭猥褻得逞。她忍無可忍將色叔叔惡行告訴阿嬤,但阿嬤根本不相信,還認為小孩子不懂事,胡言亂語。


某日少女見年幼的妹妹與叔叔玩耍,害怕妹妹也淪為色叔叔滿足獸慾的對象,憤而將自身遭遇和盤托出,並叮嚀說:「不要太靠近叔叔!」


妹妹聞言把姊姊遭遇告訴姑姑,未料姑姑置之不理,還警告被害少女:「不要把這件事跟媽媽講,不然你跟妹妹會沒有地方住!」九十六年八月,少女趁探視母親的機會,將遭猥褻的過程說出,並在母親陪伴下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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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被判一年多哦
那個姑姑,真是TMD  XXXX....
那個女人也一起關一關吧~威脅姪女會沒地方住,她怎麼不去住牢房呢?
  • 在國外  知情不報  也是有罪的

    我們政府應該立法 

    凡事知情不報者  一律列入共犯

    就可以減少這樣的問題了 

    可是  這樣簡單的事情

    我們的立法院為何不做呢
  • 還好姊姊有說出來  媽媽腦袋也正常
    雖然一樣令人生氣  但慶幸!
  • 我們政府應該立法   

    凡事知情不報者    一律列入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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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見死不救  罪很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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