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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工作不到三個月被辭退  可以要求遣散費嗎?

超悶的    上禮拜五總經理口頭告知說  要找更有經驗的人來拓展外銷市場    結果今天就請會計跟我說  叫我做到今天就好    整個也太突然了吧    本來以為會到七月依個月時間    竟然只過幾天就要求我離職  但我工作不到三個月被辭退  可以要求遣散費嗎~~~~~謝謝大家了
  • 公司試用期是一個月還是三個月?
    而且遣散費好像也是滿一年以上才有耶!
  • 很遺憾
    應該沒有吧
    再找工作吧....
  • 關於資遣的部分,要看勞基法第11、12條  和第16~18條

    【勞動基準法第16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後略)

    【勞動基準法第17條】: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照你所說任職還沒滿3個月,公司直接告訴你工作到當天,並沒有違法,只是做法很不漂亮、沒有人情味,或許是想避開10天的預告期。

    資遣費部分,如果你是上班2個多月,"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就算3個月的工作日。
    假設你的平均工資是30000,那你可以向公司請求的資遣費金額為:3/12*30000=7500

    如果你才上班不到1個月,假設你的平均工資是30000,那你可以向公司請求的資遣費金額為:1/12*30000=2500

    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地方,還可以打電話到你所在縣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處    或是  勞委會勞資爭議處  詢問。



  • 樓上what  ifj網友說的資遣費計算方法不正確喔
    那是適用選擇勞退舊制的員工被資遣的情況下
    自94.7.1起所有公司新進聘僱都是以勞退新制為基準

    在勞退新制下
    因為每個月雇主會自動幫你存薪資6%到你勞保帳戶做為勞退基金
    這筆錢等到你退休年齡到了就可以去申請領取
    由於每個月雇主已經幫你存了勞退基金
    所以選勞退新制的員工如果被資遣
    每滿一年年資的資遣費基數是以0.5個月來計算
    而不是以一個月基數來計算

    如上
    你的資遣費還要再打對折

    如有任何問題
    可以去你公司所在的勞工局去申訴
    他們會幫你爭取應有的權益
  • sorry,提供錯誤的資訊  ~>"<~
    忘了勞退新制資遣費基數是0.5個月

    謝謝isabellalinlin的指正  ^_^


  • 以比例計算來說∼你不滿三個月可以拿到的遣散費很少耶

    需要為了那點錢跟公司鬧不愉快嗎?

    我是覺得好像沒必要

    也許是爭一口氣?可是可能會讓自己更累...

  • 別忘了
    順便去領失業救濟金
  • hisakana的話:
    小綠泡泡:
    別難過~工作有時就是這樣的
    我曾工作過的兩個公司也都這樣
    莫名其妙    叫誰誰誰明天不用來
    前老闆的理由是她覺得"永遠都會有更適合的人,她不怕請不到人..."
    她不怕請不到人    我卻怕永遠都在帶新人~
    一直帶新人好累    好不容易教會    老闆又叫她們明天不用來~
    如果一段時間請不到新人    老闆還要求我去把以前被她突然開除的誰誰叫她回來幫忙(被這樣糟蹋~誰要回來啊~)
    我發現這種公司    特別喜歡這樣對剛出社會的妹妹
    真的是把她們當經常性消耗品~糟蹋她們的工作權
    也不見得有做錯事就被告知明天妳不用來了~
    超惡劣的
    ----------------------------
    那有沒管道去申訴這樣的惡劣公司
    不然一直會有社會新鮮人被他們欺負
  • 遣散費應該很少

    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去申請失業補助還比較實在

    可以雙管齊下
  • 相信我~~這家公司敢這麼做...
    就代表妳不是第一位在他們公司在這種情況下被辭退的
    而且他們一定也有看準法律漏洞...
    就是專門欺負新人...
    所以語其花一些心思去想有沒有遣散費
    不如找一個更好的工作證明自己
    往後就算碰到..也讓他們知道
    當初沒有用你是他們的損失!
    加油!
  • 勞基法上面並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只要你上一天班就有勞工的基本權益
  • 一直很納悶
    雖說規定沒有試用期
    但是未滿一個月  就喪失所有權利!
    真的很不人性
    有些老闆利用此漏洞
    一直換人
    氣]~
  • 哇!
    表面上說沒有試用期,
    心中還是有個準繩,
    只是,這把尺,
    還是先行告知才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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