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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經營 / 女兒是否分家產及奉養父母的問題.請大家說說想法..

我們家女兒眾多,只有最小的一個小弟,
自然這個寶貝弟弟從小就在大家的呵護下長大,
他現在25歲,我父母已經幫他買好透天厝,
而且是我弟弟的名字,
並且每年轉111萬的現金到他的帳戶,
只等著他娶媳婦了..

從小我媽就對我們女兒說:以後所有的東西都是小弟的
你們以後不可以搶

我們姊妹對財產全給我小弟,我可以接受,
畢竟那都是我爸媽賺來的,她愛給誰就給誰吧
以後房子土地也全會拋棄繼承..

從我出社會工作,並不是很順遂,賺得錢也不多
但我媽都要求我拿錢給她
我心理不是很甘願,工作不穩定時
有時候沒給,她就臉色很難看

我媽還說:爸爸媽媽養你們那麼大,以後照顧爸爸媽媽的責任你們每人都有份,不可以都丟給小弟
我媽小時候的家庭也是這樣重男輕女的
這些都是我媽說的,因為我媽掌管家中經濟大權
所以我爸都沒意見

我媽也都說他都愛我們
可是,牽扯到錢的時候,卻又如此重男輕女,這樣不公平
福利都沒有,義務卻都要盡
讓我心裡一直覺得很不平,又難受..


如果是你們會怎麼做?

  • 重男輕女讓我想到我朋友,我朋友有一個乾媽,有一天乾媽對他說,你家房子以後沒你的份,我朋友剛開始還不懂意思,後來才明白他乾媽的意思,他乾媽重男輕女,他跟我說他乾媽有一男一女的小孩,兒子從小到大什麼家事之類都可以不用做,乾媽還說以後財產是給兒子的,至於女兒從小什麼事都要會做,家事也是女兒一手包辦,財產一毛都不給女兒,說什麼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的,我覺得他女兒好可憐,做得要死要活得,他媽媽還是覺的女兒是別人的,很久以前有一各新聞,我印象深刻,媽媽分財產,大部分給兒子,女兒都分給一點點,好像是四個女兒,一個兒子,那位媽媽還要求女兒們要負擔兒子的負債,女兒們不爽,為什麼還要負擔弟弟的負債,共同提告告媽媽,我記得那時是母親節,新聞的標題是悲慘的母親節
  • 我家也是類似的狀況<br /> 我都直接跟父母說<br /> 你們的財產我不要~ <br /> 但是我也覺得侍奉父母是我應該的<br /> 但我只想侍奉到我結婚為止<br /> 到時候我就得照顧另一個家庭<br /> 沒辦法兩邊兼顧!! 他們就得依賴自己的兒子
  • 如果是我,我不會給弟弟錢,妳爸媽已經每年都轉111萬給他了,還差每個月的生活費?<br /> 老實說,我也認為即使是父母也是挑軟柿子吃,好講話就是會被吃乾抹淨,財產跟房產我不會去爭,那是爸媽的東西他們愛給誰就給誰,但也別想只從我身上拿好處就是了。<br /> 說句老實話這種類型的父母寵壞兒子到最後反而是被兒子遺棄,女兒通常是最貼心的!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紗魚 的話: <br /> <br /> 版主,說句不中聽的<br /> 我覺得你實在該為自已想一想<br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br /> 不完全是對的!<br /> 你爸媽(在我看來)都已經不顧你們其它姊妹了<br /> 你又何必幫你爸媽設想那麼多呢?<br /> <br /> 既然說以後不可以跟弟弟爭家產<br /> 什麼事要讓著弟弟<br /> 如果是我,就會皮一點的說<br /> 「那給錢這件事我也讓給弟弟啦」<br /> <br /> 上面有網友說的好:「柿子挑軟的吃」<br /> 你不要被你媽洗腦了<br /> 認為你媽說的才是正確的<br /> <br /> 奉養父母是作為子女出自誠心誠意的孝心<br /> 但你每個月這樣給錢,久而久之<br /> 你媽也認為你”本來”就該拿錢給他們<br /> 做那麼多,別人不會感激你的孝心<br /> 反而是你偶爾一不拿回家<br /> 他們會把你念得半死<br /> <br /> 所以,多為自已設想吧</blockquote> <br /> 我贊成這位版友的意見~<br /> 我覺得父母的錢就是屬於他們的,要給誰也是他們的自由,<br /> 我相信版主也不是要貪圖他們的錢財~<br /> 但對兒子女兒的態度差這麼多真的很不應該...<br /> 如果對女兒的奉養要求這麼嚴格,<br /> 那對兒子也應該要一樣啊!<br /> 如果有這麼大的落差,不就是等於拿妳的錢給小弟嗎?<br /> 下次父母再對奉養金有意見,<br /> 不如先問問小弟每月給的奉養金是多少呢?<br /> 如果是我一定也會感覺很差,<br /> 好像是我辛苦賺錢來養好手好腳的弟弟一樣...
  • 基本上已經很難改變了,認清事實吧,希望你別太在意
  • 還是替自己多打算打算吧!<br /> 講白了 父母老到不能照顧自己的時候<br /> 也只是需要一個會照顧他們的人罷了 <br /> 財產給誰多 給誰少 到頭來都是一場空啦!! <br /> 最好是很直白的把醜話講在先 <br /> 誰拿多 誰就要把責任擔起來<br /> 拿錢走人不做事的話 就乾脆打官司<br /> 把錢全都送給律師 這樣就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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