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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經營 / 女兒是否分家產及奉養父母的問題.請大家說說想法..
我們家女兒眾多,只有最小的一個小弟,
自然這個寶貝弟弟從小就在大家的呵護下長大,
他現在25歲,我父母已經幫他買好透天厝,
而且是我弟弟的名字,
並且每年轉111萬的現金到他的帳戶,
只等著他娶媳婦了..
從小我媽就對我們女兒說:以後所有的東西都是小弟的
你們以後不可以搶
我們姊妹對財產全給我小弟,我可以接受,
畢竟那都是我爸媽賺來的,她愛給誰就給誰吧
以後房子土地也全會拋棄繼承..
從我出社會工作,並不是很順遂,賺得錢也不多
但我媽都要求我拿錢給她
我心理不是很甘願,工作不穩定時
有時候沒給,她就臉色很難看
我媽還說:爸爸媽媽養你們那麼大,以後照顧爸爸媽媽的責任你們每人都有份,不可以都丟給小弟
我媽小時候的家庭也是這樣重男輕女的
這些都是我媽說的,因為我媽掌管家中經濟大權
所以我爸都沒意見
我媽也都說他都愛我們
可是,牽扯到錢的時候,卻又如此重男輕女,這樣不公平
福利都沒有,義務卻都要盡
讓我心裡一直覺得很不平,又難受..
如果是你們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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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輕女讓我想到我朋友,我朋友有一個乾媽,有一天乾媽對他說,你家房子以後沒你的份,我朋友剛開始還不懂意思,後來才明白他乾媽的意思,他乾媽重男輕女,他跟我說他乾媽有一男一女的小孩,兒子從小到大什麼家事之類都可以不用做,乾媽還說以後財產是給兒子的,至於女兒從小什麼事都要會做,家事也是女兒一手包辦,財產一毛都不給女兒,說什麼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的,我覺得他女兒好可憐,做得要死要活得,他媽媽還是覺的女兒是別人的,很久以前有一各新聞,我印象深刻,媽媽分財產,大部分給兒子,女兒都分給一點點,好像是四個女兒,一個兒子,那位媽媽還要求女兒們要負擔兒子的負債,女兒們不爽,為什麼還要負擔弟弟的負債,共同提告告媽媽,我記得那時是母親節,新聞的標題是悲慘的母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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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是類似的狀況<br />
我都直接跟父母說<br />
你們的財產我不要~ <br />
但是我也覺得侍奉父母是我應該的<br />
但我只想侍奉到我結婚為止<br />
到時候我就得照顧另一個家庭<br />
沒辦法兩邊兼顧!! 他們就得依賴自己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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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不會給弟弟錢,妳爸媽已經每年都轉111萬給他了,還差每個月的生活費?<br />
老實說,我也認為即使是父母也是挑軟柿子吃,好講話就是會被吃乾抹淨,財產跟房產我不會去爭,那是爸媽的東西他們愛給誰就給誰,但也別想只從我身上拿好處就是了。<br />
說句老實話這種類型的父母寵壞兒子到最後反而是被兒子遺棄,女兒通常是最貼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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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紗魚&nbsp;的話:&nbsp;<br />
<br />
版主,說句不中聽的<br />
我覺得你實在該為自已想一想<br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br />
不完全是對的!<br />
你爸媽(在我看來)都已經不顧你們其它姊妹了<br />
你又何必幫你爸媽設想那麼多呢?<br />
<br />
既然說以後不可以跟弟弟爭家產<br />
什麼事要讓著弟弟<br />
如果是我,就會皮一點的說<br />
「那給錢這件事我也讓給弟弟啦」<br />
<br />
上面有網友說的好:「柿子挑軟的吃」<br />
你不要被你媽洗腦了<br />
認為你媽說的才是正確的<br />
<br />
奉養父母是作為子女出自誠心誠意的孝心<br />
但你每個月這樣給錢,久而久之<br />
你媽也認為你&rdquo;本來&rdquo;就該拿錢給他們<br />
做那麼多,別人不會感激你的孝心<br />
反而是你偶爾一不拿回家<br />
他們會把你念得半死<br />
<br />
所以,多為自已設想吧</blockquote>
<br />
我贊成這位版友的意見~<br />
我覺得父母的錢就是屬於他們的,要給誰也是他們的自由,<br />
我相信版主也不是要貪圖他們的錢財~<br />
但對兒子女兒的態度差這麼多真的很不應該...<br />
如果對女兒的奉養要求這麼嚴格,<br />
那對兒子也應該要一樣啊!<br />
如果有這麼大的落差,不就是等於拿妳的錢給小弟嗎?<br />
下次父母再對奉養金有意見,<br />
不如先問問小弟每月給的奉養金是多少呢?<br />
如果是我一定也會感覺很差,<br />
好像是我辛苦賺錢來養好手好腳的弟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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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替自己多打算打算吧!<br />
講白了 父母老到不能照顧自己的時候<br />
也只是需要一個會照顧他們的人罷了&nbsp;<br />
財產給誰多 給誰少 到頭來都是一場空啦!!&nbsp;<br />
最好是很直白的把醜話講在先&nbsp;<br />
誰拿多 誰就要把責任擔起來<br />
拿錢走人不做事的話 就乾脆打官司<br />
把錢全都送給律師 這樣就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