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燈非營業(一般住宅用電):夏月(6月1日∼9月30日)110度以下部分每度2.100元,111度至330度部分每度2.730元,331度至500度部分每度3.640元,501度以上部分每度3.740元,;非夏月(夏月以外之時間)110度以下部分每度2.100元,111度至330部分每度2.415元,331度以上部分每度2.900元。以上是每月單價,隔月抄表收費用戶依分段電度加倍計算。
2. 表燈營業(小商店):夏月每月330度以下部分每度3.465元,331度至500度部分每度3.640元,501度以上部分每度3.740元,非夏月每月330度以下部分每度2.730元,331度以上部分每度每度2.900元。以上是每月單價,隔月抄表收費用戶依分段電度加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