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路途 扭傷雙腳 勞保有賠償嗎

我上班的時候扭到
很嚴重耶
沒辦法走路
還有挫傷
能有賠償嗎
但是我還是來上班說><
腳好痛唷
  • 如果是上班必經之路當中受傷,印象中是可以申請勞保給付的    (要提出證明,不過公司買不買帳是另一回事)
    詳細情形要詢問勞保承辦人員或到勞保網站上查詢
  • 可以  ...
  • 可憐唷!!!**
    可憐唷!!!**
    那所以是我公司陪我看病前唷
    =  ="
    不買單怎辦


  • 可以的  !!
    記得去大醫院看醫生
    然後拿收據喔!!
  • 如果是在上下班必經的路途中受傷
    都算是職業災害

    請把看醫生的收據及醫生證明都要保留好
    如果資格符合要申請理賠
    都是需要這些紙本文件

    公司不買帳~可以到各縣市政府勞工處申請調解
    因為如果構成理賠條件
    公司就必須負擔~

    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當地縣市政府的勞工處詢問
    資訊會比較正確也省時間
    或者打電話到勞保局問問唷

    因我男友之前也有這個問題他是無法上班
    就有經驗~

    我幫你找找手邊的勞基法資料
    稍後補上啊~~
  • 第七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五十九條(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第六十條(補償金抵充賠償金)
    雇主依前條規定給付之補償金額,得抵充就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

    第六十一條(受領補償金之時效期間)
    第五十九條之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受領補償之權利,不因勞工之離職而受影響,且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
  • 可憐!!**
    可憐!!**
    謝謝
  • 如果你現在請假
    也算是因公受傷的假
    在勞基法裡面~
    雇主必須照常支付你的薪水
    直到你恢復上班為止

    這都是我們勞工的權益
    之前就是男友遇到爛老闆爛公司
    所以~~必須走上撕破臉的途徑
    也才了解很多關於我們的一些基本條例

    如果能夠和你目前的公司協調好的話
    就不用這樣麻煩了!!!
  • 可悲的員工!!!
    可悲的員工!!!
    昨晚看醫生
    今天打給勞工局
    回答的態度很敷衍
    又問我怎樣摔倒的
    有沒違規=  ="
    我是搭捷運出捷運  走路在騎樓快到公司扭到ㄉ耶=  =
    還滿嚴重
    身上瘀青有雙腳扭傷

    痛的要死

    公司小公司只有10人
    我問會計
    他說不知道  要我自己問勞保局
    勞保局就粉敷衍
    天呀
    我覺得自己像是小老百姓叫天天不應的感覺
    而且醫生說  我起碼要天天去看  至少兩個禮拜
    醫藥費也算驚人
    本來想說算ㄌ
    但是醫藥費200*14天  也是一筆錢!!

    剛剛有打去勞保局
    我問他說  勞保字號我能查嗎  我有公司統編
    他說不行
    那我怎辦呀
    會計又愛理不理  覺得我很煩的樣子
    怎麼辦

  • 這樣的情況是沒有什麼賠償的

    但你可以跟公司要--勞工保險職業災害門診單

    就不用掛號費與部分負擔(不要用健保卡喔)

    這樣多少可以省一點

    以我們公司的作法

    是連去門診的時間都算公假


  • 對不起  只有不需部分負擔

    掛號費還是要收的
  • 你打到縣市政府的"勞工處"詢問

    詢問這樣公司是否有補償或賠償

    另外也可以問問看說

    在勞保局那邊~~

    有需要申請什麼嗎?

    職業災害就診單

    也是要請你的公司開立

    你才有辦法用職災的身分去就診

    我不知道你正確的情形...

    我在縣政府上班~不然就可以先幫你問問我們這邊的勞工處
  • 你要請公司幫你拿

    "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
    每次診療時蓋一格院所日期戳章
    還要拿一張

    "勞工保險傷病診斷書"

    請醫生幫你填寫
    我也是14號上班時腳扭傷
    老板就拿這兩張單子給我
    去看中醫時
    拿這兩張單子他們一看就知道是要請領勞保給付
    我還在就診
    所以不清楚可以領到多少錢


  • 可悲的員工!!!的話:

    我問會計
    他說不知道    要我自己問勞保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們公司的會計都不幫忙的?
    之前我們公司的師傅上班途中騎機車車禍受傷
    公司就只有我一個小姐和老闆娘
    我也是沒辦理過就一直上網和打電話問要怎麼辦理

    勞保字號
    你們公司應該有勞健保的繳費單上面就有了

    你是上班途中受傷就算是職業災害
    我覺得您現在先跟公司要「勞工保險職業災害門診單」
    請公司填好資料,以後要就診時就拿門診單去
    可以少部分負擔的部分...
    (如果公司的門診單找不到或不見五請趕快請公司跟勞保局申請)

    之後後面要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的部分
    等您的傷都痊癒之後再辦理就可以了
    (要把門診單、收據都收好)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8580
    這是勞保局有關職業災害的申請表格
    有不懂如何填寫或其他的部分可以打電話尋問勞保局
    (我有打過還重覆打過好幾次,勞保局的人員都會跟我說)




  • 可以ㄛ..我以前的同事就是上班時受傷,只要公司證明是在上班途中,就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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