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隨扈排場扁規馬隨 警界反彈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6.02 03:33 am
新政府上台後標榜精簡人事,不過,在展現政治排場上完全不輸扁政府。知情人士透露,五二○後,總統府與行政院高層,僅憑一紙行政命令,就比照政黨輪替前規格,申請派用隨扈,濫用維安資源情況嚴重,已引起警界反彈。
警界人士指出,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保安警察總隊組織通則、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只有現任總統、副總統、正副總統當選人及其家屬,與卸任總統、副總統、五院現任院長才能派有隨扈,民進黨政府卻在九十三年十一月,公布「中央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大幅擴增隨扈派遣的範圍。
知情人士透露,儘管部份幕僚單位首長根本無安全顧慮,但扁政府不少官員依據這項行政命令申派隨扈,還有部份府院高層,則是利用該行政命令中派遣對象第三項「特定人士」例外條款,申派隨扈獲准。
相關人士指出,在游錫堃任閣揆期間,經內政部核准獲派隨扈的高官多達四十多人,創下任用隨扈人數最高的紀錄。
新政府高官任用隨扈的情況依舊沒有改變。知情人士透露,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副秘書長葉金川,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都比照扁政府模式,以「特定人士」名義申請隨扈,遊走法規灰色地帶。
各部會首長儘管依據該項行政命令都可以派用隨扈,但包括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人事行政局局長陳清秀、主計長石素梅、研考會主委江宜樺、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衛生署長林芳郁等部會首長,因為所轄業務不具維安顧慮,申派安全警衛,也被警界質疑有濫用隨扈之嫌。
相關人士直言,新政府中仍有不少冷門部會首長還陸續向內政部提出隨扈申請,而內政部也是來者不拒,首長進用隨扈狀況愈來愈浮濫。警界人士擔憂,這些隨扈警官原本應是維護地方治安的主力,如今卻因為政府高官濫用而放錯位置,極可能讓基層治安工作因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