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扶養問題

請問一下~

我老公可以報扶養我的爸媽嗎??
也就是老公的~丈人和丈母娘
  • 前提一,你跟你老公不是結婚第一年,也就是說你跟你老公必須得合併申報
    前提二,你的父母沒有被其他子女(也就是你的兄弟姐妹)申報為受扶養親屬

    符合上列前提者即可參照下列標準,予以申報受扶養親屬囉

    財政部賦稅署:根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納稅人可以列報的扶養親屬包括本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子女(未滿二十歲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本人及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滿二十歲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及其他親屬或家屬,但列報其他親屬或家屬為扶養親屬,必須證明確實受納稅人扶養。
  • 分開申報不行

    合併申報才行
  • 哇~那我們是第一年結婚.只好等明年了!!

    謝謝你們^^
  • 應該沒問題
    應該沒問題
    黃金凱莉的話:
    哇~那我們是第一年結婚.只好等明年了!!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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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年三月結婚的,
    去年五月報稅時,
    我就合併申報,還撫養我媽...
  • 第一年可以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
    第二年開始就只能合併申報
  • 應該可以才對

    因為他們始終是你父母  與你幾時結婚無關

    除非你沒有收入
  • 沒看清楚 

    如果分開報就不行

    你自己可以申報扶養阿

    哈  說到報稅  我都還沒弄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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